“法官正在成为一种高风险职业。”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忧虑地说,“这有可能造成大量优秀法律人才的流失,以致于威胁到司法队伍的建设。”
在对全国范围内侵犯法官人身权利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更易成为侵害对象”,一方面,基层法院审理大部分
“大量矛盾纠纷未经必要的过滤就直接涌入法院。由于案多人少,法院只能穷于应付,案件审理质量很难提高,客观上容易出现一些失误。”郝银钟认为,这是法官职业风险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表示,当事人想当然地把希望寄托于法官“包青天”式的明察秋毫上,认为法院无所不能。一旦审判结果与当事人预期的不一致,往往会迁怒于法院和法官。
“法官职业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和排除的。”郝银钟提出,首先要给法院准确定位,不能无限放大法院的能量;其次要从立法上加强对法官人身安全的保护。陈卫东则认为,司法是否公正不仅仅体现在处理结果上,还要体现在办理案件的程序中,法官必须重视程序,让当事人在程序中体会到法官的公正。
(《法制日报》6.15张亮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