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写手的甘苦
“大家以为网络作家就是写写‘小白文’,写得很爽,不要求内涵那种吗?其实,我们天天都在走钢丝!”写玄幻小说的西来表示,很多网络作家能够走到今天,“都是自己拼出的血路”。而从他出道到现在,身边坚持下来的写手朋友只有一两个。
起点中文
“现在的网络写手,随便一查都是肩周炎、肠道不好、视力不好,还有更严重的。”西来淡淡地说,23岁的网络写手包青春,一年多时间,写了6部网络小说,高达300万字,点击率冲破2000多万,月收入一万多元,眼看梦想就要照进现实,却被医生宣告“肺癌晚期”。
在茫茫网络里,更多的是寂寂无名的写手,他们就是死熬,一个月也就1000多元。即便这样,网上每天都有无数人竞相拥进来。
求点击跟做传销一样
据某写手透露,某著名网站的稿酬计算标准是这样的:普通写手在网站上写到3万字,网络编辑会主动对这本书进行审核,通过后与作者签版权合同;如果第一次没通过,需要写到5万字后由写手申请审核,再不通过就要10万字;如果10万字还没通过,这本书基本就白写了。一般签约概率是1/20。
签约后,稿酬分为“全勤奖”和“提成”。“全勤奖”一个月900元,意味着写手必须每天不间断更新2000字以上;“提成”根据小说的阅读量,读者每看1000字支付3分钱,写手从中提成1分钱。如果小说卖得好,要出实体书,稿酬另算。当然,能到这一步的网络写手屈指可数。如果是明星写手,网站也会用“买断”方式,提前按预定字数付稿酬,之后书的任何收益与写手无关。
网站也会为自己旗下的明星写手做广告宣传。但对于一般写手,若是自己想做宣传,就得自掏腰包做广告,推荐到首页的价格为数千元一天。“有时到处求人点击,跟做传销一样,家人朋友都躲着我,看我的眼神就像看神经病人。”
出版商:我们和作者互惠互利
什么样的网络小说有资格变成实体书进书店销售呢?记者采访了上海英特颂图书有限公司策划部经理陆焕峰。陆焕峰经常在文学网站“潜伏”,看到好的小说便会“跟踪追击”,起点中文网、晋江原创网、红袖添香、潇湘书院都有他的足迹。至于选择什么样的题材,陆焕峰说,言情啊、惊悚啊、灵异啊……总而言之,只要是有市场的题材,我们都会考虑。实体书市场对图书质量的要求更高,我们在选择的时候很谨慎。
陆焕峰坦言,给作者的稿酬,基本上都是版税的形式,书卖得越好,作者赚得越多。
出版公司在和作者签协议的时候,一般都会代理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漫画改编权。陆焕峰说,出版社代理这些,并非很多人想象的那样是霸王合同什么的。事实上,之前和作者沟通好,作者都是很乐意接受出版商代理的,因为我们有更广阔的渠道资源,能够更全面地包装一个作品。这其实是一种互惠互利,如果作者把影视改编权握在自己手里,而他本身没有很好的渠道推广,作品就生生浪费掉了。
网络推手:九人写作如出自一人之手
陈均(化名),1988年生,四川宜宾人,201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从事写手工作3年多,供职于名叫“灰色乌托邦”的写手团,每天写作5000字以上,高产时日均写作2万字。
陈均所在的团队有9人,平均年龄26岁,最小的是和他同龄的3名大学生。陈均说,“灰色乌托邦”不过是圈内的名字而已,外界均不知晓,大家因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聚在一起,能塑造稀奇古怪的仙侠人物。他们创作了很多当红网络小说,热炒的有《长安》、《穿越与反穿越》、《仙界修仙》……
读大一时,陈均在起点中文小说网做写手,连夜赶工却发现排行榜名次不断下滑。“哪里冒出那么多码字不要命的人,一天更新几万字?”原来,那些小说并非出自一人之手,而是集团队之力。
“小说多由‘拉线的’来‘挖坑’(选定主题),大家共同讨论故事发展情节,布置每个人写哪一段,规定时间交稿。”负责每个板块的写手都有固定的圈内称呼。陈均被称为“摆渡的”,专门写从城市A到城市B,或故事A到故事B之间的衔接,因为年龄小、想象力丰富得以胜任该职,他往往能让走入绝境的故事柳暗花明。同时,还有“捡漏的”,由记忆力强的人弥补故事漏洞;“润笔的”,负责将几个人的稿件糅合成一种风格,让你感觉出自一人之手。
团队内部根据分工不同收入迥异,陈均月收入最高可达14000元,“这比单独写作,风险小多了”。
网络写手月褪:我曾被“忽悠”过
月褪,20世纪80年代早期生人,管理学硕士。现居金陵老城,做一份安逸职业,拿一份菲薄薪水,闲时动笔,娱人娱己。
《谁为谁守身如玉》是月褪在网络上发的第一篇小说,点击率非常高。写了没多久,便有一家文化公司找到月褪,声称可以帮她出书。跟大多数刚刚开写的网络写手一样,月褪从没想到过自己的小说能出版,当然同意了。
“第一次签出版合同,什么也不懂,听他们忽悠,就把自己小说版权给卖了,不是版税而是稿酬,千字40元。”
后来,她才知道,这家文化公司只是出版代理,他们还需再找出版社运作月褪的书。同时签“走”的,还有小说的影视改编权和漫画改编权。
10个月过去,第一本小说终于面世,但期间发生了不少事情。先是这家文化公司倒闭,接手的另外一家公司找到月褪,改签了合同,顺便又签下月褪的第二本书。
按照规定,稿酬应在书出版后的3个月内支付。3个月后,没动静,月褪便开始了“漫漫讨薪路”。他们总有各式各样奇怪的理由,拖到最后,月褪只拿到4000多块钱稿酬,比约定数额少了一半。
在讨薪过程中,月褪的第二本小说也交稿了。结果,文化公司连个招呼都没打,直接就把书名给改了。而且,这本书制作粗糙,排版有很多错误。更有甚者,月褪连一分钱稿酬也没拿到。至于维权,公司在外地,去一趟不容易,怎么打官司?
(《周末》6.3 柳洁 王迅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