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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在中国经济增长速度问题上,应当澄清以下几个误解:
一是认为“只有不低于8%的增长率才能解决就业问题和维持社会稳定”。这是经济学界一种不成文的“核心理念”。笔者认为,增长速度和就业的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靠增加投资、扩充工业增加就业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高增长不一定能够带来高就业;今后增加就业,主要是靠服务业,靠内涵式发展。
二是认为“只有保持一定的通货膨胀才能有较快的经济增长”。在传统的靠大量投资的发展方式中,较快的增长速度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但如果反过来说,保持较快的增长不能没有一定的通货膨胀,则是颠倒了因果联系。如果转变发展方式,这种关系就不成立了。而且,这种导致通货膨胀的高增长代价高、实效小,是不可取和不可持续的。
三是认为“中国具有9%甚至更高的经济增长潜力”。这种增长潜力显然是以传统发展方式为基础的;如果坚持科学发展,不以速度为中心,我国现在的增长潜力不可能那么大。
四是把“扩大内需”等同于扩大投资。扩大内需首先应当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
五是认为“继续实施调控住房的政策会摧垮房地产这个支柱产业”,因此要求改变调控政策。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房地产业中的很大一部分是满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不能将此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不能成为一般意义的“支柱产业”,更不能成为投机资本恶炒的对象。
六是认为“我国经济有‘硬着陆’的风险”,因此,有人建议应当调整现行的经济政策,放松银根。这种建议值得警惕,说不定提出建议的人有的就是利益相关者。我国对增长速度的主动调整,根本不属于“硬着陆”,而是纠正不可持续的高速度的做法。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落实今年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经济增长7.5%的目标,不应单纯看作是压速度,而应看作是充实发展的内涵,使之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契机。
(《中国青年报》3.26 陈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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