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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保持现行的国有资产制度设计与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之间,到底有没有“第三条道路”?
我的回答是,走“民有”的道路,也就是“全民所有”的道路。
所谓“全民所有”,需要有更好的实现形式,就是把国资委代表国家控股,改造成由“社保”代表全民控股。“社保”,直接牵连着亿万百姓的利益,它掌控国有资产,可以名副其实地成为“民有”。“社保”不是政府的部门,至少在利益的代表上,它比国资委更接近百姓。
我仅仅是提出一种选择的可能,为此简略说明重新设计的好处。
首先是合理性。现在庞大的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几十年艰苦奋斗积累起来的。当大批人员进入退休者的行列而社会保险资源明显不足时,把庞大的国有资产划归“社保”的理由是充分的。
其二,“社保”持有国有资产,制度设计应该是作为大股东享有分配权(而不是随意抛售股份),每年通过分红来补充社会保险资源的不足,这对企业经营的顺畅和股市的稳定均有明显好处,不至于出现私有化带来的种种震荡和弊端。
其三,“社保”在董事会中代表资产所有者(全民)说话,政府在市场上监管企业,制度的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目前一些明显的弊病可望得到治理。
最后,非常重要的一点,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的优越性将继续高扬,社会和谐的理想局面更容易实现。
(《文汇报》4.10 孙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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