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要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这表明我们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宪法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什么方面?
宪法有两个重要作用 宪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近代社会随着民主的产生而产生的,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和标志。为什么民主政治离不开宪法?这是因为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所不可替代的两个重要的作用:一是凝聚共识的作用。宪法是一个国家人民所达成的最低限度的共识,它具有固化、维护、增进社会共识的作用。二是奠定根基的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是国家一切制度、规则的总依据、总源头,古人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宪法就是那个“一”。
制定宪法必须完成的三项建构任务 要使宪法具备上述两个作用,各国在制定宪法的时候都要完成三项建构任务:一是价值建构,建构一套具有历史传承和绝大多数人认同的价值体系。二是制度建构,建构一套符合国情的政治、经济等制度。三是规则建构,建构一系列基本的经济、政治等活动规则。所以宪法也称为母法,是能够产生其他规则的规则,是判断其他各种规则是否合法的根本依据。
宪法制定需要处理好的四个关系 各国宪法在进行以上三个方面建构时,都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人民与国家的关系。二是权力的集中与分工的关系。三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四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我们说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就是因为在这四个关系方面处理得比较好。
(《光明日报》12.7 陈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