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被誉为文明古国、礼义之邦。然而,国人却不知从何时起,将“礼义之邦”误为“礼仪之邦”。殊不知“礼义之邦”与“礼仪之邦”虽一字之差,但涵义万殊,境界之高下何止天渊。
“礼”和“义”是儒家思想的重要概念。号称“国之四维”的“礼、义、廉、耻”,“礼”、“义”居前两位。
“礼”的意涵是“所以事神致福”,也就是通过祭祀以达福祉。何谓“义”?《礼记·中庸》说:“义者,宜也。”“义”的意思就是“宜”,即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不偏不倚,恰到好处,大致与儒家“中庸”的思想相同。由此再引申出诸如“仁义”、“道义”、“礼义”、“正义”、“忠义”、“情义”、“义士”、“义学”、“义理”、“义务”等极其丰富的意涵。
礼义所表示的含义有“礼义廉耻”、“礼义教化”、“以礼治国”等,几乎涵盖了儒家关于人伦、天道、政治、社会、文教、风俗诸多方面的基本精神。可以说,礼义的思想,就是儒家的思想;礼义的精神,就是儒家的精神。
而“仪”的意义指向十分清楚而单一,即仪容风度,也就是具体的礼节和仪式,如揖让、鞠躬、衣着的讲究、辞令的尊卑等。“礼”、“仪”连属为一个词,其含义也同样明确而单一,所表达的意涵,就是具体的礼节、礼貌或礼仪活动、礼仪形式。
总之,“礼义”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重要概念,而“礼仪”是“礼”的表现形式或具体仪式,其含义明确而单一。“礼仪”包涵在“礼义”之中,“礼义”的内涵远大于“礼仪”。如称吾国为“礼仪之邦”,无异于说“中国人只会打拱作揖”。可以断言:“礼仪之邦”的滥用是完全错误的。
(《光明日报》12.17 王能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