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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
墓碑的使用是在东汉以后。东汉之前,碑的用法典籍记载有三种,一是作为测量时间的工具,竖立在宫室前测量日影。
二是在宗庙前用来拴牲口。碑上有洞,叫穿,意思是绳子可以从中穿过,拴住那些用来祭祀的牲口。
三是用作下葬时绑系棺椁的柱子,一般竖立在墓的两旁,其规制在等级社会中有严格的规定。天子可以用四个木碑,穿六根粗绳子下葬,而到了低等级的士,则不能有碑,只能用手挽着绳子下葬了。
从这些记载来看,石碑是用在宫庙前面的,而墓地前的碑,为木质,没有文字,只起到承载棺椁下葬的作用。
东汉立墓碑的习俗,应当和先秦、秦汉时期的刻石纪念、歌功颂德的传统有关。《墨子·兼爱》里有这样的记载:“古者圣王……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于盘盂,传遗后世子孙者知之。”
国家要刻石纪念,圣人要刻石明德。《礼记·祭统》说:“铭者,论撰其先祖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所以,刻字纪念成为传统。由于金铜材质的器物渐少,所以纪念性的墓碑就用石碑代替。
墓志
简单地说,墓志是埋在坟墓里的石碑,所以它的其他别称都带有入土的意义,如埋铭、葬志、圹志等。
墓志在魏晋以后兴起发展。《宋书·礼志二》记载:“汉以后,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205),魏武帝以天下凋敝,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曹操以禁止厚葬为名,禁止立碑,从而淡化士大夫们的群体意识,淡化世家大族的凝聚力。曹操立法的威严,使立碑之风受到遏制,但是人们依然按照立碑的风俗,把石碑立在墓地之内。这样,墓外无碑,而墓内有碑,一样达到虽陵谷迁改而勒石永旌的目的。
魏晋时期的墓志,仿照墓碑而制,直立在墓内,不像后世的墓志都是平放。其形状比墓碑略小,一般高不过一米,宽不过半米。碑额有圆首或圭首。南北朝时期,墓志已经逐步确定了其形制。
禁止立碑的政策至隋唐之时,已基本解禁。但是相较于碑,墓志的使用却更加频繁。明代的徐师曾在《文体明辨》里说出了原因:“勒石加盖,埋于圹前三尺之地,以为异时陵谷变迁之防。”竖立在墓地前的墓碑,会因为战乱灾害人事变迁等原因被损毁,而随同棺椁埋在一起的墓志,则一般不会被毁坏,它的长久保存性更强,所以,虽然禁碑之令后来有所松动,但墓志因为具有独特的优势而被保存并传承下去了。
墓碑文和墓志铭
刘勰在《文心雕龙》里说:“夫属碑之体,资乎史才,其序则传,其文则铭。”其序则传,指碑文主要叙述死者的姓氏、籍贯、世系以及生平事迹等;其文则铭,是指后面还要配以铭文,以韵文的形式来对死者进行歌功颂德。
墓志铭虽由墓碑文发展而来,但二者是有区别的。黄金明在《汉魏晋南北朝诔碑文研究》中说得很详细:“就文体功能而言,碑文更注重铭颂德勋,墓志虽也记德铭勋,又很注重记事。就文体形式而言,碑文序韵散结合趋于骈俪,铭为四言韵文,墓志则以散为主,又有杂五言、六言、七言。碑文于序中更见辞彩,墓志于铭中更显文丽。”
魏晋南北朝时期,碑文墓志铭的写作多以骈体韵文出现,内容隐恶扬善,意少语多,铺陈藻饰,成为一种程式。自从韩愈倡导古文运动,其写作侧重于平铺直叙,以散文为主,骈散结合,明白晓畅。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12.12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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