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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的民间宣传员
 https://www.gmw.cn 2013-01-22 20:58:42 来源:文摘报

    赵永华是“遗体捐献宣传帮办志愿小组”的创办人。他们的志愿小组属于地方性民间组织,没有经费、没有场地,一切全凭自愿。至今,这个小组已帮助2000人办理了遗体捐献申请手续……

    68岁的赵永华,下岗前是天津市机械链条厂副厂长。他早先并不知道什么是“遗体捐献”,是一篇新闻报道,彻底改变了他与妻子孙秀兰的价值观。

    截止到2012年11月,天津市共有423人捐献遗体,其中自始至终都由老赵经手的有140余人。此外,还有2000多人在老赵的宣传下,对器官捐赠作了公证。而老赵的遗体捐献志愿者宣传小组目前有宣传员560余人,其中300多人是已实现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家属。

    家就是“办公室”

    赵永华的家在天津市双环邨街佳园北里小区的一座筒子楼里。门口两块白底黑字金色边的牌子,上面是老赵手写的“天津市遗体捐献志愿者小组”,下面是捐献热线电话,也是他家中的电话号码。

    这处不到30平方米的房子,既是赵永华的家,也是他与妻子做宣传员的办公室。

    写字台上的电话,现在每天都要接十几个遗体捐献咨询者的来电。1月12日,记者进门的时候,赵永华刚刚放下一个希望申请遗体捐赠的老奶奶的电话。这位83岁的老奶奶希望赵永华来家里劝劝“为这事跟她急了的儿子”。

    这一天,老赵的“工作”是去天津市养老院。每周老赵都会过来看看老人们,他早就是这里的“老熟人”了。住在这里的张伯龙老人,在老赵的感召下,也成为了遗体捐献的宣传员,在养老院里做起了义务宣传:“人百年之后,是让虫子蛀了好,还是给那些孙子辈的学生当老师好啊?”

    老人自己刚刚申办了遗体和角膜捐献,老赵就是来看望他的。用老赵的说法,这叫做“定期家访”,是遗体捐献申请后的第二个步骤。同时,老赵还有第一个步骤,给张伯龙老人同屋的潘大爷送遗体捐献的申请表。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老赵还要帮助潘大爷申办、公证、将公证后的文件送回接收单位。

    这个决定“有点难”

    1997年孙秀兰从一张报纸上看到世界上关于遗体捐献的报道,“殡葬费钱,讲究的事儿也多,买墓地就得几万元钱”。一开始只是想给孩子省钱的孙秀兰拿着报纸跟老伴说,想要做遗体捐献。

    1998年,把这事看成平常事的俩人拿到了公证书。一对儿女则激烈反对“你们死了不管了,大爷舅舅们说我们把爸爸妈妈捐献了,大卸八块了,那么不孝顺。”

    这种情况下,老两口索性跟儿女们耗起了马拉松。

    难听的话一波又一波,很多亲戚们都觉得“老赵是穷疯了要卖器官”。老赵说,我就把耳朵堵起来,眼蒙上,权当肩膀上托着个葫芦。

    “当时往哪儿捐?谁要?都不知道。问了好多家医院才知道医大接收遗体,眼科医院接收角膜。一开始到眼科医院要表的时候还不给,人家觉得咱是工人没那觉悟。”

    直到2002年,拗不过两夫妻的儿女们终于点了头。也是这一年的3月31日,老赵和妻子办完无偿捐献遗体的法律手续,就在自家门口钉上了一个牌子,“天津市遗体捐献志愿者小组”。

    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老赵再也没在家里过过一个春节。

    赵永华总说,“人在做,天在看”。老赵也总觉得,“先走为大”,走的早的都是先人。“捐献者在天上看着自己,要是把这事给办砸了,真到了地底下,人家说,‘老赵你不行啊,我们上当了’。”

    不是劝捐员而是宣传员

    在跟孩子们四年的拉锯战中,赵永华跟老伴就琢磨,怎么搞好宣传遗体捐献。“不去找人家搞劝捐,得让人家主动来找咱”。

    事实的确如此,老赵从不在人们病危的时候跑去谈遗体捐献。他平时和老人们像走亲戚一样交往,但坚决反对劝捐。他坚持自己是宣传服务员,“告诉人家好处,帮人家办手续”。

    在主管单位红十字会的申请表中,老赵总是把“劝捐员”三个字划掉,改成“宣传员”。因此,他做志愿者十数年中,从未让人轰出过家门。

    然而,总会有一些让老赵伤心的事儿在不时地上演:2011年、2012年两年到蓟县遗体捐献者纪念园文明祭扫时,有关部门竟没有通知志愿者。最后,还是天津市医科大学看不过眼,通知了老赵和其他两名志愿者。

    还有不少“不叫事”的伤心事。

    有时候,捐献者在夜间去世,接收捐献的医科大学工作人员下班无人接待,家人们会把电话打到赵永华的家中。赵永华就得一边打接收单位领导的手机,一边赶到捐献者的床前。在这样的夜里,往往是逝者的后事办好了,家属的心情稳住了,遗体存好,角膜摘除后,相关单位的领导钻进车里,坦然地跟赵永华说“拜拜”。赵永华就得自己打车回家。

    还有好多人,临终时家属会决定不捐赠了。问及原因,老赵说,可能是第二个步骤,“定期家访做得不够”。“从签了公证书到捐赠者死亡,可能会有几年、几十年的时间,宣传员、接收单位与捐赠者没有沟通和家访,难免会让捐赠者和家属觉得反感。这个时候人家就不打算履行了。”

    除此之外,老赵现在最大的诉求,就是希望主管单位能帮忙解决宣传员的办公费用,能有一间像样的办公室。“有人觉得我们在家办公跟倒卖器官似的。”

    捐献有点“亚健康”

    “现在的捐献是一种带病运行的亚健康状态,就好比是火箭,飞上去了,但既没进轨道也没掉下来。”

    据赵永华介绍,目前全国每年器官需求量为150万人,而成功器官移植不足1万例。仅在天津,每年就有2至3万人等待角膜移植。

    150:1的巨大缺口滋生了器官买卖的黑市场。在百度搜索上敲入“寻肝源、肾源”一词,数万条信息扑面而来,留下的QQ号、手机号不胜枚举,甚至有公司形式对此操作。

    此外,赵永华还聊起了目前捐献的另外一个“意料之外”的现状。

    通常情况下,受传统文化影响,人们都认为不愿意捐遗体,最多捐献器官和角膜。但事实上,这种情况正好反了过来。捐遗体的要多于捐角膜的,捐角膜的要多于捐器官的。而老年捐献者要多于年轻人。

    老赵解释说,在天津市,上世纪八十年代已经有了遗体捐献的先例,2000年第一例角膜捐献,2010年第一例器官捐献。由于“器官摘除必须在死亡1小时之内,角膜需在6小时之内”,通常情况下,尤其是摘除器官,根本来不及。

    立法不能“缺条腿”

    这几天,让赵永华烧心的一件大事终于解决了。

    在天津464医院,一位叫张洪藻的癌症晚期患者希望捐献遗体和角膜。填完申请表后,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去公证处公证。而公证处的规定是,本人到公证处办理手续,而且还要15个工作日的办理期。

    这让张洪藻的妻子王秦犯了难,“现在他都下不了床了,怎么去啊?怕也等不到手续办理完的时候”。在老赵的努力下,不仅公证人员到现场办公,公证手续也简化到了两天。

    而老赵的努力远不止这些。

    我国不少城市捐献遗体公证费为100元,而天津市遗体捐献公证免费。原来,认为“收取公证费不合理”的老赵拍了司法局的桌子。2006年12月中旬,司法局表示要对遗体捐献公证开一条“绿色通道”,一周后,司法局明确“遗体捐献公证不得收取公证费”。“别的城市还在收费。”老赵笑得很骄傲。

    又一个好消息让老赵高兴不已。2012年12月24日,《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经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民身故后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器官捐献者的近亲属因病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时,可以优先排序。民政部门免除捐献者基本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赵永华告诉记者,法规通过后,施行是关键,“等3月施行之后再看吧”。

    (《法治周末》1.17 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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