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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后,不少学者纷纷提出反腐建议,这些建议也引发了各种争议。
“特赦论”能否过民意关
“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他们支持政改”,2012年12月17日,当这条《京华时报》刊登的新闻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时,许多人才发现竟然有专家提出这样“不可思议”的建议。提出建议的是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
事实上,十八大前后,历史学家吴思、经济学家张维迎、法学教授何家弘、《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等也相继提出或表态支持“贪官特赦论”。他们的观点大体一致:为减少反腐败的阻力,应以特赦来解决腐败存量的问题。
对于如何特赦,李永忠认为上策是保持反腐强大压力的情况下,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确定特赦的具体时间和金额,除已经在查的重大案件外,一定数额以下的贪污受贿,予以特赦,以此减少阻力,换取对政改的支持。
也有学者认为,这一建议虽有一定合理性,却容易遭遇民意的反对,一旦实施起来无异于“饮鸩止渴”。
高薪养廉要不要推行
湖南省纪委纪检监察员唐东平一直呼吁“以薪养廉”。“‘以薪养廉’就是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给公职人员以合理的薪酬,以保障能够廉洁从政。”唐东平说。
香港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表示,在香港,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也不算高薪,但会以企业的薪酬作参照系。
对于高薪养廉是否需要国家财政多增加支出的问题,唐东平也有思考,他认为,为了减少改革阻力,就既不能增加税收,也不能增加国家财政支出。他的建议是,通过三个方面的改革,第一要改革公务消费制度,第二要改革财政转移和专项资金拨付制度,第三改革机构、精简人员。
唐东平说,他不赞成对公职人员一步到位加到高薪,而应该通过若干年的努力,使公职人员收入慢慢增长到合适的水准。
家庭财产申报能否大范围推开
制度反腐研究专家、湖南商学院副院长王明高说:“家庭财产申报制必须在中国实行,这是大势所趋。从全世界反腐的经验来看,不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反腐败都是虚的,或者假的,都落不到实处。”
他还认为,目前尚没有条件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他说,他现在是极力反对,不是说反对家庭财产申报制,而是主张在实行之前必须做好政治准备、经济准备、舆论准备、社会心理准备,同时,必须先建立中国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落实金融实名制,否则很可能落不到实处。
吴思则主张,在选拔新领导干部的同时,公布家庭财产的时候,最好能配合廉政账户制度,给手脚不干净的人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
关键在于改变权力结构
对于反腐的长效机制,专家们都认为,从长远来看,关键在于改革权力结构。
李永忠说,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李永忠建议政治体制改革分三步走:第一步进行党内分权,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发展党内民主,还权于党员,使党员成为主体。第二步,党政分工,还权于政府,让政府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职责。第三步,党政分开,将过去党对政府的工作由事无巨细的事务性领导,逐步改变为真正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监督政府的政治领导,还权于人民。从而不仅完成由革命党向党执政的转变,而且完成由党执政向执政党的转变。
(《中国青年报》1.21 叶铁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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