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里,国家相继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和“2011计划”,入选高校成了资源投入最多的高校群体。2003年颁布的《“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提出,对“成绩显著和效益突出的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近日,在“211工程”三期项目验收结束后,中央财政首次向28所投资效益突出的高校发放了3.8323亿元的奖金。这是奖优的一面。
我们还应看到,《“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到建设期限未经评审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将取消其列入“211工程”的资格,并由主管部委或地方政府对直接责任者及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建设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们看到了“奖优”,却没见到“罚劣”,至少没有见到公开的“罚劣”。
无论“211工程”还是“985工程”项目,其投资效益难以核算。但是,主管部门已经探索了一整套评估体系,并据此打分排位。依笔者看,这不如进一步向纳税人解释清楚这些规则,以及各高校的表现,以消除人们的不安。
对于重点大学,还可以考虑末位淘汰。“211”和“985”不仅意味着资源投入,对于高校而言也是上好的一面招牌。那些投入产出比较低的高校,凭借这面招牌仍可吸引较好的生源和师资。但如果名不副实,则误人子弟。
希望有一天,高校中出现的一方面大手大脚花钱而另一方面却债务累累的情况得到改观,一些“富裕”高校经费使用不当、年底突击花钱的怪象将减少。除了向上级部门报告之外,公立高校应向纳税人老老实实提交年度报告,证明自己值得投资。
(《中国青年报》1.23 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