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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专家表示,虽然已有4000多年历史,但是将农历正月初一称为“春节”,并且放假,是在辛亥革命以后的1914年开始的,加上今年春节,现行春节整整“100岁”了。
在古代,“春节”被称为元日、新岁、元正、元旦、正旦、三元日等,民间习惯称为“年”或“大年”。据相关资料记载,1913年7月,当时北京政府内务总长向大总统袁世凯呈上一份四时节假的报告,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但袁世凯只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同意春节例行放假,次年(1914年)起开始实行。
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改用世界上通用的公元纪年。从此,正式将公历1月1日称“元旦”,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
(《文汇报》2.10 周润健 蔡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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