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4月8日,鲁迅在日记里写道:“上午广平来。下午看定住居,顶费五百,先付以二百。”
写这段日记的时候,鲁迅正在上海定居。当时上海的房价非常之高,鲁迅在民国时期绝对属于中高收入群体,可是凭他的收入在上海买房还是力有未逮。
但是,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租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第一,房租很贵。第二,稍微像样的房子都有人占着,你想租到手,必须付给前任房客或者二房东一笔数目可观的“顶费”,也就是转手费。比如说鲁迅想租虹口区四川北路拉摩斯公寓(现在叫北川公寓)的房子,就得拿出五百块大洋的顶费。
五百块大洋可不是一笔小钱。包括鲁迅也拿不出,为了把房子租下来,他只有分期付款:顶费五百块大洋,先付二百块大洋。
民国上海的住宅跟今天的旺铺一样稀缺,所以某个房客或者二房东一旦租到一所好房子,不收一笔惊人的顶费就坚决不撒手。张爱玲短篇小说《阿小悲秋》里有一段场景:抗战胜利前,上海市区人满为患,一房难求,一对新婚夫妇找不到婚房,去一幢十几层的公寓租了顶楼,光顶费就花了一百五十万,用这笔钱够在乡下买几十亩地了。
可因为农村太落后,太危险(兵匪横行),太没有发展空间,在农村做地主还不如在上海做蚁族。至于其他城市,因为缺少大租界的缘故,也没有上海安全。故此鲁迅也说过这样的话:上海的房租很贵,空气很坏,但此外也无可住之处,也还只得在此混一下了。
(《中国经营报》3.25 李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