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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担负着引导、示范、监督和管理社会信用的职责,这就决定了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维护的必要条件,是社会信用的“定盘星”。对政府来说,信用是一种基础性执政资源,必须倍加珍视而绝不能虚耗透支。一旦群众对政府失去信任,政府就会寸步难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已刻不容缓,应采取以下措施:
切实转变作风
政府工作作风与政府诚信建设密不可分。作风建设重在落实、重在持之以恒,必须有配套措施、有硬性约束、有监督执行、有违规惩戒,特别是要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唯有如此,才能更加牢固持久地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
切实提高决策水平
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如果决策本身不科学、不合理,就难免朝令夕改,无法执行。如果规定发布前能多做一些调研、多了解一些民意,经过科学的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完全可以避免不合实际的规则出台,相关部门也就能够避免被动和受质疑。
勇于有过即改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情况错综复杂,给政府决策带来很大困难。有些事情即使尽心竭力去做,也难免会出差错。只要政府一心为公,即使出现失误,如果我们勇于承认、及时纠正,群众也能理解。如果工作中出现失误,就应该坦坦荡荡地承认、改正,以实际行动表明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无私利、不虚荣、讲诚信的。
倡导诚信施政文化
公务员队伍是诚信政府建设的主体。除了加强反腐败力度,还应当在公务员队伍中大力倡导诚信文化建设。公务员讲诚信,人民就会信任政府,执政党的威望就会同步提升。
建立完善诚信监督机制
建议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对政府诚信行使监督职责,把诚信纳入各级政府与公务员的政绩考评范围,建立失信惩戒体系、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务人员失信举报平台,及时向公众通报失信案件,使失信者无所遁形并付出应有的代价。
(《领导之友》2013年第4期 付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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