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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的车间工作,因为新来的车间主任和我有矛盾,经常把我不愿意做的工作分配给我,我在忍无可忍之下跟他大吵一场,其间有些推搡拉扯,但被同事拉开了,我表示不接受他给我安排的工作。
现在,工厂说要开除我,理由是我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纪。他们的根据是,规章制度里明文规定,在车间工作应服从安排。
请问,他们可以这样就将我开除么?如果被开除,我是否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
【律师解答】:
工厂在一定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自由的管理权,工厂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安排合理的工作给你。
你若不服从工厂安排的工作,并与管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如果工厂的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其有权开除你并可不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金。
(《上海法治报》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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