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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集侠盗、神偷和惯窃于一身,众说纷纭,评价不一。
三个“燕子”究竟谁是正宗
被称为“燕子李三”的共有三人:
河北蓟县李芬。蓟县上仓镇程家庄人,武功显赫、行侠仗义,但其成为燕子李三,和当地人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飞——梁英等武林高手的故事附会其身有关。李芬曾为义气吃官司,问斩刑,后因光绪帝的一个妃子闻其大名,知其冤枉,便疏通皇上赦免,成就一段“美人救英雄”的佳话。可见,李芬是其家乡人杜撰出来的燕子李三。
济南李圣武。山东禹城李家庄人,在家排行老三,幼年练过拳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后则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李圣武为扩大影响,把老燕子李三李景华的事,嫁接自身,到处吹嘘能飞檐走壁。济南解放前夕,李圣武为国民党特务机关收买。在1948年末多次抢劫金店,杀人越货。后被公安机关镇压。李圣武是欺世盗名的燕子李三。
北京李景华。这是正宗的燕子李三。理由有三:李景华是燕子李三的始作俑者,他首称“燕子李三”;北平众多报纸,早于官方且率先称李景华为“燕子李三”,并影响社会舆论;代表官府的警方、法院及监狱等在文书上,都继而使用“燕子李三(即李景华)”的称呼,即官方亦承认李景华是燕子李三。
本系飞贼何来侠盗之称
1935年1月27日《京报》载:“飞贼孔祥洲久惯在平市偷窃,与燕子李三及段云鹏等,均系一流人物,在黑钱行中,负有盛名。”可见旧北平一流飞贼众多,但为何独有燕子李三成为侠盗?
首先因李三的独特作为,他不仅专偷豪宅,还敢与旧中国政治舞台上的高层人物(如国务总理潘复、执政府秘书长梁鸿志等)过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也为百姓出了一口恶气。
他仗义疏财,救济穷人。所偷赃物,虽多用于个人挥霍,但也拿出一部分救济百姓。《实报》曾“追述”,李三偷窃梁鸿志后,“得赃数千元之巨,初冬往游城隍庙,见附近居民以贫苦者太多,遂起怜悯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舍遂为侦缉队注意,跟踪逮捕。”这使李三成为百姓眼中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侠盗。
又因警方的腐败无能。媒体使用燕子李三称呼后,警察局也照方抓药,开始在文件中提及“燕子李三”。警方高抬燕子李三,是想渲染抓贼之难,这样抓不到李三,可推卸责任,掩盖自身无能;抓到了就可向政府邀功,向各界炫耀。警方这一做法,使燕子李三在社会上名声大噪,以至于法院文书也以燕子李三称呼李景华。
最后是因文学作品的催化和升华。李三健在时,坊间已流传其事,且有报纸连载小说颂扬其人。李三死后3年,《燕子李三》一书在东北出版,迅速畅销全国。李三作为侠盗的形象被进一步美化和神化。
律师出庭为何先拒后应
1935年1月23日,北平地方法院重判李三12年徒刑。究重判之因,一因法院“以窃盗实行强暴”罪量刑。判决书曰:“八月八日夜间在白庙地方,侵入潘国英宅内,适该宅门役王顺惊醒起视,该李景华以暴力禁其声张,将其推入屋内锁禁。”对此李三认为是恐吓,不是暴力。二因原告潘国英系西单丽华绸缎庄经理,有钱有势,指使门役死死咬住李三实施暴力,并被检察厅和法院采信。三因被告尽揽罪责。使本应承担纵容之责的巡官、看守以“盖不知情,无罪”导致李三重判。
为此李三上诉请律师蔡礼辩护。《京报》1935年2月18日载:“蔡(礼)考虑再三,以李犯罪所应得,故未允其请。”于是李三“改聘律师韩桐彬”,但河北高法一分院二审维持原判。李三不服又上诉最高法院。因再无律师愿出庭辩护,法院遂指定“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会长蔡礼为其辩护。
上世纪80年代,蔡礼撰《我作燕子李三辩护律师的回忆》,虽未提及先拒后应,所为何来,却谈到1935年冬李三最后一次出庭时,蔡礼为其辩护时指出,李三作案时并没有强暴行为,因此不应以“强盗罪”判处。再者,他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江洋大盗,只不过是一个窃贼,即使从重判处,也不过8年徒刑,给他判12年徒刑过重。可未等到最高法院回复,李三已身亡看守所。
溘然辞世死因众说纷纭
1936年1月9日,李三死于看守所。一个能身负重物蹿房越脊年仅四旬的中年汉子,究竟是怎么死的?
一说因刑具折磨而死,一说因毒瘾发作而死,一说因病而死,一说狱中虐毙。1936年3月6日《京报》以“看守所李国华虐毙燕子李三,现李已被撤差,又经犯人控告”为题,披露了李三死因。“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李国华跋扈滥权,虐待人犯,据闻虐毙之窃犯李景华(燕子李三),即为彼虐毙者。该所第二科长赵东忱素于所务力加整顿,因此已将李国华撤差押讯。兹又有该所在押人犯黄子荣,具呈列李之劣迹种种,请求法院将李国华依法严办。”故李三直接死因为虐毙。
(《北京青年报》5.15 杨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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