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治理公众深恶痛绝的腐败,还是解决种种经济问题,都要从限权、放权和分权改革着手,不仅是把权力关进笼子——更首要的是把关在笼子中的权力放出来,也就是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还权于民众。放权改革的效应在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当下,政府公信屡遭诟病的一大症结在于:政府和官员手中掌握着太大的权力,在舆论和公众面前树立了一种“全知全能”形象,处处有审批的身影,时时有监管的目光。当政府以全能的上帝自居,手中掌握着似乎是无限的权力时,自然就会被舆论和公众课以无限责任。
当所有问题都归咎于政府时,公信没有办法不受损。当政府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难,被赋予了种种不切实际的期待时,官民矛盾的激化就不可避免。民怨沸腾地指向政府,可政府又无法满足这种期待,权力这时就成了一个烫手山芋。
所以,放权改革对政府是一种减负改革,分权给社会和民众,失去的是权力,得到的却是轻松;放手的是权力,同时减去的是重负和枷锁。政府有必要谦卑地示弱,承认“这事儿政府办不了”、“那事儿政府无能为力”,这不仅无损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反而能树立实在的形象,政府能力确实是有限的:官员的理性有限,政府的财力有限,很多事情交给市场和企业办会更好,这没什么可羞耻的。
专权的结果,是把所有矛头都集中到专权者手中,而民主的结果则是,参与决策的每个人分担了责任。一个民主的社会虽然也有民怨,但不至于事事都归咎于政府。
(《中国青年报》5.21 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