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不入酒肆。在宋朝,尽管京城开封餐饮业很发达,大酒店遍布大街小巷,官员却不敢进酒店吃喝,因为官员一旦在酒店杯觥交错,不管公款还是私款,马上就会遭到御史的弹劾,不是罢官免职,就是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宋真宗时代太子的老师鲁宗道,有一次老家来了客人,因为家里酒具不齐备,只好换了便装,领着客人到仁和楼酒店招待,混迹于士绅豪客之间,躲躲闪闪。恰好这天宋真宗有急事召见他,当他迟迟赶到宫里时,宋真宗劈头就责问:“何故私入酒家?”还说:“卿为官臣,恐为御史所弹。”倘不是鲁宗道实话实说,请罪态度又好,差点儿就丢官。
不得取食味于四方。宋朝王公贵族“不得取食味于四方”,意思是当权者不得向各地索要地方特产和美味佳肴,旨在防止横征暴敛。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宋仁宗有一次病了,皇后想找江淮一带的特产糟白鱼给皇帝补身子,但寻遍京城,一无所获。愁眉不展之际,恰巧宰相吕夷简的夫人到宫中给皇后请安,皇后想起吕夷简是寿州(今安徽寿县)人,家里也许有,便对吕夫人说:“上好食糟淮白鱼,祖宗旧制,不得取食味于四方,无从可致。相公家寿州,当有之。”吕夷简家果真有,吕夫人回去后,赶紧把糟白鱼送至宫中,了却了皇后的这桩心愿。可见,一个不显眼的老规矩,只要执行得好,就能管住哪怕是至高无上如皇帝的嘴。
(北青网 5.14 晏建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