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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熟人社会,商品交易活动不活跃,人们的交往主要靠关系、人情来维持。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关系、人情就靠不住了,大家都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有较量,也有博弈,那就只能用制度、规则来维持。
规则是构成“社会资本”的要件之一(另外两个是信用和人际关系),一个讲信用、守规则和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人们打交道、办事情就比较容易和顺利;反之,待人接物或者办同样的事情就要付出额外的更大代价。
当然,不是所有规则都是“好的”,只有“好的”规则才能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好的”规则应该是衡平的。规则的“设计”和“建设”都应该把最大限度的衡平作为第一原则,尽可能寻求最大公约数。规则要让最多的人能够享受它带来的好处,尽量避免对某个群体的偏袒。有的法律法规,如果明显有利于某些人、某些利益集团,就必须进行改革。
“好的”规则应该是可行的。可行就是可操作,规则不能冠冕堂皇糊弄人,或者做起来太费事。
“好的”规则应该是稳定的。规则的有效和权威很大程度上来自其刚性和稳定性。尽管我们正处于转型时期,会遇到大量需要调整的事项,但任何规则的出台都必须慎之又慎,应事先多听取不同意见,尽可能考虑到各方面的反应和接受度,包括进行有效的辩论。
“好的”规则必须有惩罚退出机制。违规者如果得不到惩罚,违规行为就会肆无忌惮,没有对违规的制裁,就等于怂恿违犯,就会毒化对规则的信仰。
相对而言,建立规则还是比较容易的,难的是大家都尊崇规则、遵守规则。在这方面,政府应率先垂范,这是任何社会从人治转向法治的历史性标准。
(《中国青年报》6.10 肖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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