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个讲究实效和功利的国家,然而,美国人却把“我们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印在钞票上。我们中国人恐怕不太理会这四个单词对美国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正像许多学者在关注美国的多元文化之争,却不理会这场“文化战争”到底是什么引起的。因为处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文化环境里,我们对美国文化战争的观察视角很容易偏差。比如,我们很容易从自己特别关心的民主政治制度及其张力去理解美国的多元文化之争。其实,美国近年的“文化战争”根子还要到美国人的宗教信仰上去找。假如说美国是建立在基督教信仰上的国度不免褊狭,那至少可以说美国是建立在圣经文化上的国家。尽管晚近几十年美国宗教信仰成分越来越复杂,但美国的主流宗教信仰仍围绕的是《圣经》的基督教、天主教和犹太教。美国文化的主流多元之争首先是从美国社会这三大信仰内部开始的。所谓保守派、进步派表面看世俗政治色彩很浓,其实还是先从宗教信仰内部分裂出来的,这样的理解在美国并不新鲜,但在中国就不仅需要向不从事美国文化研究的人们强调,而且需要在学术讨论时强调。
“最能代表美国的特性的,莫过于美国宗教生活的极端多样性。”美国宗教上的多元现象从殖民地时代就开始了,欧洲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每一个教派几乎都在美国安了新家。新教信仰和文化内部一开始就有分歧。早在第一批移民到达新大陆之前一百年,欧洲的宗教改革派就开始否认教皇的权威。然而,激进的新教徒仍嫌路德派神学保守,他们强调个人的宗教经历。在保守的路德派和激进的浸礼派之间产生了加尔文派。加尔文派的基本教义强调上帝的统治权。虽然人类摆脱不了原罪,但仁慈的上帝还是决心拯救一部分人,这一部分人是“上帝的选民”。美国人自认是“上帝的选民”,根子在这里。加尔文派之强调勤奋节俭迎合了新生的资本主义。人们在基督教中找到证据证明上帝赞成买卖行为认可获取利润;这些对新兴的中产阶级也特别有吸引力。加尔文主义对新教徒深有影响。结果是一方面新教徒力图摆脱英国国教,另一方面则是“国教”对他们进行迫害,于是远走他乡。1649年,殖民地时期的马里兰通过一项信仰自由法令宣布:“任何声称信仰耶稣基督的人,在自由地进行宗教活动的时候,都不应当受到干扰。”马里兰殖民地建立40年,清教徒、贵格会教徒和其他派别的新教徒人数就超过了天主教徒。1692年,马里兰立英国国教为殖民地宗教,新教徒不信国教的可以做礼拜,天主教徒则没有这个待遇。马里兰殖民地法律禁止天主教,天主教徒受到迫害。新英格兰地区殖民地多公理教教徒,他们的宗教领袖主张教徒限于上帝的选民,强调自治,坚持按自己的方式礼拜上帝。公理会在殖民地一开始就拒绝接纳所有人入会,只有少数人够资格当上帝的代言人。即便是如此产生的教会,内部分歧也在所难免,比如主张行政权力来自上帝的约翰·温思罗普和主张民事政府不干涉宗教的罗杰·威廉斯分歧即为一端。罗杰·威廉斯1639年在罗得岛组织了一个浸礼会教会。罗得岛的浸礼会教友大抵谴责对婴儿进行洗礼。马萨诸塞当局得知后于1644年立法禁止反对对婴儿施洗,否则处以流放。纽波特的浸礼会牧师约翰·克拉克1651年因违抗当局被严罚。哈佛学院院长亨利·邓斯特也因反对对婴儿施洗而被迫辞职。1647年发源于英国的贵格会教派于1656年登陆马萨诸塞殖民地。这个主张所有基督教徒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的教派不为清教徒所容。马萨诸塞当局又是立法禁止,又是对教徒处以刑罚。直到十七世纪七十年代宗教信仰自由的观念在英国普及,新大陆殖民地的浸礼会和贵格会才获得有限的自由。“清教徒的组织机构在外部和内部都在削弱。”纽约地区因为居民成分较杂,宗教更显多样。当今美国人争论不休的双语问题,三百年前就被“荷兰改良新教”提出来了。当时的保守派主张礼拜仪式用荷兰语,自由派主张用英语。美国建国后宗教上曾经历所谓“第二次大觉醒”,此后新教内部分歧更大。浸礼会教徒不信任圣公会教徒,公理教教徒不信任长老会教徒,路德派教徒不信任卫理公会教徒。每个宗派与派系都认为自己对改革的说法是正确的,各派莫衷一是。从文化上讲,美国是个基督国家,也就是新教徒国家,但“泛新教”在美国文化中的霸权一开始就遭遇挑战。
美国立国之后,人们的宗教信仰更加多样。政治独立,新移民、平民地位的上升,开拓边疆的热情对美国的宗教都有影响。这一时期的美国宗教不仅涉及终极关怀,而且涉及道德品质,政治原则,私有财产观,婚姻制度观和奴隶制度观。美国的独立战争对每个教派都有影响:圣公会被怀疑亲英,卫理公会教徒不受欢迎,贵格会等教派的教徒受到嘲讽,长老会处境艰难,公理会的威望受到损害。浸礼会和其他异见教派开始呼吁宗教地位平等。浸礼会,长老会,卫理公会等结成联盟对付英国国教。1776年,旧教会受到财政冲击(不信国教的人拒绝纳英国国教的税);有些旧教会的特权(如主持婚礼)则在随后的几年里并未对非国教牧师开放。另外,主张政教分离的提案受到抵制。教徒间对政治持不同看法的典型例子是帕特里克·亨利和麦迪逊、杰弗逊之争。享利(PATRICK HENRY l736—1799)当过律师,1765年入选弗吉尼亚议会成为激进派领导人,提出“天赋人权”、“不自由毋宁死”,他主张将教徒纳的税用于教会和教育。麦迪逊和杰弗逊反对这样的做法,认为宗教信仰不应该削弱公民权力。1791年12月颁布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最早加入联邦的几个州都曾立法规定天主教徒、犹太教徒、“上帝一位论”的信徒或无神论者不得担任公职。此类条款一一废除用了几十年。独立革命后的美国人不再听从昔日的英国宗教领袖统治。1784年,卫理公会宣布成立“美以美会”。1787年后,美国有了圣公会全国组织。各教会在组织机构方面取得进展的同时,在十八世纪末也面临怀疑论和自然神论的挑战。托马斯·潘恩的《理性的年代》就是1794年发表的。哈佛大学的学生受法国革命的影响普遍成为怀疑论者,类似情形还发生在普林斯顿大学和耶鲁大学等名校。所谓“第二次觉醒”就是虔诚的教徒们为了复兴宗教而热诚掀起的“反措施”运动。1805年,哈佛大学聘自由派亨利·韦尔当神学教授,遭到保守派的白眼,他们为了保证牧师“摇篮”的纯洁,成立了自己的神学院。宗教上的自由派有些代表人物日后成为美国“文艺复兴”的发起人,如主张理性地对待《圣经》的钱宁(WILLIAM ALLERY CHANNING)、爱默生和帕克(THOEDORE PARKER?)等。
“当代(美国)的文化战争是从百年之久的宗教张力之中发展出来的——通过美国宗教多元主义的扩张与重组。”1830年以后,天主教和犹太教移民的涌入便使宗教信仰不再平衡。天主教和犹太教移民强调自己的传统文化,显示出“非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特征,还注意信仰的神学和宗教特色。新教徒于是呼吁警惕罗马的威胁,与此同时还设立讲坛,印刷书籍攻击天主教。新教和天主教的冲突在政治领域也有表现,“有人试图以传播很广的反天主教和反移民偏见为基础来组织政党,结果……出现了一些本土主义党”。随着多元主义的扩张,美国人最终接受美国文化是新教徒、天主教徒、犹太教徒相互影响的产物的说法。“圣经一神论”成了美国文化的粘合剂。美国宗教文化的多元主义没跑出圣经的范围,只不过不再是新教一统天下罢了。
1847年,美国一位福音布道人宣称“清教主义,新教主义和真正的美国主义(AMERICANISM)只是一套原则的不同说法”。这位福音布道人所谓“美国主义”指的是最早到新大陆的那批清教徒的后裔;他的话给“美国公民”这个概念增添了种族色彩,此前人们对这个概念并没有很明确的界限。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爱尔兰移民到来之前,新教徒的认同意识也不十分明显;天主教爱尔兰的大批移民到达后,新教徒的认同意识增强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意识也增强了;当然,世俗文化在这里也起了作用。新教徒越发认为只有他们是真正的美国人。不同于爱尔兰天主教徒的意识使新教白人后裔培养了一种“非我族类”的感觉。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族类(ETHNIC)冲突发生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彼时正是移民潮的高峰。1850年前后的移民人口占此前美国总人口的12%,创历史记录。1860年,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半数居民是国外出生的。当时的第三大城市巴尔第摩被分成20个区域,其中只有一个区域原住白人占多数,有五个区域移民占多数。五十年代初爱尔兰和德国移民大部分住在大城市,相对来讲仍是“乡村”的美国忧心忡忡,对城市出现的犯罪问题也颇不满。新教徒认为移民给他们的国家带来了威胁。移民迅速增加使宗教保守派感觉政治社会变得不稳定,新来的人口也很难融入主流文化。与此同时,各教会进步派宗教领袖终于明白现代工业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问题和从前的问题不一样,当代人类的苦难是社会经济体制造成的,与原罪和道德无关。新教的所谓“社会福音运动”就是使基督神学与科学相调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天主教会的教阶组织的自由派和进步派主教主张让美国天主教徒融入现代美国社会主流,倡导美国精神,极力摆脱罗马天主教的东西。这些“进步派”人士希望新移民尽快完成“美国化”。在理论上,他们主张“进化论”和“创世论”不相矛盾。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犹太教的进步主义者也主张与美国式的生活价值观调和。他们也主张用现代人的眼光解释犹太教的教义。与进步派相对应的永远有保守派。新教正统派认为进步派是离经叛道。1866年以后美国出现数十个圣经会,出版众多期刊书籍为正统辩护。为了遏止“进化论”的影响,1921—1929年,美国各州立法部门审议过三十七件反进化论的法案。天主教正统派主要是从否定教皇世俗权力角度攻击进步派的。梵蒂冈斥责“美国精神”与欧洲天主教现代主义沆瀣一气。1908年,进步派刊物《纽约评论》因遭到罗马批评而停刊。犹太教正统派坚持传统的礼仪和教谕,坚持《圣经》和犹太教法典的权威。1886年后,正统派在纽约等地成立犹太神学院、美国犹太教士大会、美国联合犹太教会,掀起犹太教的保守运动。美国三大宗教内部进步派保守派之间的紧张关系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新教徒对移民的敌视达到高峰。他们认为东欧和南欧来的新移民在种族上劣于西欧和北欧来的“老移民”。1924年美国政府限制移民的法案就是在这种种族主义的背景下产生的。此外,新移民跟老移民争就业机会也是原因。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出现的3K党是推行美国本土主义最得力的组织,该组织希望团结新教徒以维护他们的霸权。一次大战后,新教徒白人中产阶级失去了维护新教传统的知识精英和社会精英,北方上流社会新教徒后裔于是“退隐”;背叛自己族类的年轻知识分子也不再愿当传统文化的卫道士,有的甚至走向反面。三四十年代,美国还采取措施加快移民的同化过程。东南欧移民中产阶级队伍逐渐扩大,得到美国主流文化社会的部分承认。此时美国族类冲突也渐渐让位于阶级冲突,大众传媒的普及又削弱了族类色彩较浓的宗教仪式和文化活动(剧场、沙龙等场所的活动),英语也开始被更广泛地使用。三十年代末期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福利和劳工政策使推行“新政”的人赢得北方黑人广泛支持。美国人沾沾自喜于“普救主义”?(UNIVERSALISM),暂时把“瓦斯普主义”(WASPISM即白种盎格鲁—撒克逊人中的基督教新教徒所信奉的宗教价值观)放在一边。
二十世纪出现的许多事情都使美国宗教徒们感到困惑,甚至对社会改革运动产生怀疑,比如氢弹和生物武器的研制,集中营和种族灭绝等。二十世纪文明危机是否道德危机之类的问题于是被提出。然而,宗教已不再能给答案了,美国人不再相信神权的道德标准,认为虔诚人士对毒品和婚前性行为过分忧心,对种族歧视和战争之类的大问题则关心不够。从二十年代开始,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卫道士们就对报刊上讨论的青年反叛问题不以为然,认为妇女的开放服饰是激进主义的表现,吸烟喝酒就更不能让人忍受了。自由派的意见则认为二十年代的道德反叛是妇女解放的新篇章。宗教领袖在道德问题上意见分歧严重。1931年,天主教廷颁布关于基督徒婚姻的通谕,谴责人工节育;美国“联邦基督教协进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则认为已婚夫妇使用避孕药是正当的,符合道德的。“牧师,神父和犹太教教士对美国生活中的非宗教主义表示震惊……有宗教狂热的人对政治和经济生活中似乎经常充斥着的犬儒主义和腐化堕落感到苦恼。”对知识分子来说,宗教挡不住科学的诱惑。自由派新教徒认为进化论、物理学和心理学与宗教要素并不矛盾,甚至认为自由主义是维护宗教的积极运动。美国新教现代派自由神学“不主张盲从传统权威,而坚持从自然、经验出发并通过科学探究来达到信仰及神学上的确信”。神学的现代倾向引起宗教保守派的注意。两派冲突时时在宗教年会上爆发,分歧的焦点在于接受《圣经》教义的程度。自由派拒绝承认《圣经》绝对正确。1922年,福斯迪克(HARRY EMERSON FOSDICK 1878—1969)一篇布道引起大争议,保守派斥之为异端,自由派则为他辩护。长老会现代派和原教旨派在许多问题上发生冲突,这种因上帝权威而起的冲突也进入其它教派。在反对进化论进入课堂方面,原教旨主义获得广泛支持。1925年,田纳西州通过法律,否定上帝造人,讲授进化论的公立学校老师一律定为刑事犯罪。
大萧条时期的美国人饱受经济苦难,各教会开始关心财富分配之类的社会问题。在这方面,联邦基督教协进会的表现犹为突出。1931年美国犹太教教士中央联合会出台“社会正义纲领”,这份纲领日后称为“哥伦布纲领”(1937年美国犹太教改革派中央会议在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召开),其意义在于“将不信教的或现世主义的犹太人统统视为犹太大家庭中的成员”。同年,美国天主教也讨论了经济问题,同时提到“工人社会关系的相应改善和在企业运作中的共同治理”。
在所有社会问题中,基督教徒在战争中的表现最引起争议。一些神学思想家为战争所困扰,开始谴责基督教自由派的乐观主义。美国新正统神学以“基督教现实主义”为标志,形成于三十年代;其代表人物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1932年发表的《讲道德的人和无道德的社会》一书为该派神学宣言。尼认为上帝天国的思想是乌托邦。“现代文明并不需要那寄情于过去,回避或无法解答急迫的现实问题之宗教。”战后,美国的基督教思想还受到存在主义的影响。宇宙人生的无意义感充斥基督教存在主义神学,代表人物为蒂里希(PAUL TILLICH),他的著作《根基的动摇》(1948)和《存在的勇气》(1952)都很有影响。美国天主教自由派对罗马教廷干预世界政治,对教皇在美国的代言人干预教徒的节育观和电影审查制度甚为烦恼,保守派和进步派天主教之间的斗争焦点最突出的是节育问题和道德权威问题,这些对日后的美国文化战争都有影响。
六十年代美国社会文化的道德问题是史学家和人文学者津津乐道的话题,也是争论不休的问题。六十年代也是美国民权运动、女权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美国各大宗教对此不会漠视,各阵营里的歧见也由自己的宗教信仰所出。1965年“梵二会议”之后,进步派主导美国天主教。二战后,主张改革的犹太教进步派也开始控制大局。不过,无论一教内部纷争如何,其意识形态裂变都没有教与教之间意识形态裂变来的大。新教徒、天主教徒、犹太教徒之间在世界观和社会经济方面仍然有很大差异。他们在政治倾向和民主观念上的差异也源于宗教传统。宗教信仰也影响着他们的道德观,如对堕胎人权等问题的争议,根子都在宗教信仰上。美国传统信仰内部的冲突已经超过神学和教会的范畴,已经进入大众生活的各个领域。然而,世俗文化的两个不同导向却仍是以神学传统为基础的宗教提供的,三大教教徒对世俗文化的态度都不出其右,比如对待性和色情的两种态度。在美国,不同信仰的人之所以能聚集在一起,是因为美国人相信有所谓“共同利益”。美国人认为自己的同胞都相信上帝,都关心旧约规定的道德。各大宗教进步派保守派之间的界线五十年代时就已经分明,“宗教内部的体制冲突也形成了”。新教有基本教义派和福音派之分,主流派和自由派之分;犹太教也有正统派和改革派之分;天主教甚至分裂出“对立的政治联盟”。现代主义思潮这一时期趁虚而入,也影响了三大宗教的神学思想,新的宗教神学思想进而影响普通教徒对堕胎、饮酒、两性关系等问题的看法。美国人在随后几十年里“宗教忠诚”的减退跟现代派各种思潮有直接关系。到八十年代,新教徒、天主教徒、犹太教徒对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枪支管理、种族通婚、社会福利等看法没有明显差异,这与天主教徒和犹太教徒的经济社会地位提高有关系。此外,文化多元主义在美国的扩张也起了作用。“1965年的移民潮打乱了美国种族的构成。”多元主义在美国的扩张,使美国存在甚久的“犹太—基督共识”式微。东方的宗教信仰在美国开始显现规模。1988年,美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超过四百万,成为第八大宗教派别。到1990年,美国的印度教徒达七十五万人。“新的分裂是从道德真理根源分歧中浮现出来的。”并且裂变不止发生在三大教之间,而且发生在同一信仰内部。美国的所谓文化战争就此展开。各派莫衷一是。
“由于美国社会是由许多种族,民族,宗教和地域团体等组成的复杂拼合体,而且历史短暂,没有时间从容消化差异因素,因此其主流文化一方面容忍各种差异存在,使不同社会团体都有生存和活动的自由度,另一方面却坚持维护社会统一所必需的最基本的一致性。任何对基本一致性的威胁,都将受到美国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的坚决反击。”要想了解当代美国文化冲突的深度及其历史意义,当然要了解美国大众对生活的态度;但是,美国的大众的生活态度是各大教派的教徒精英们提供的,因此根子要到宗教信仰上去找。美国人民生活中的法律条文不是直接源自圣经,就是受到它的影响。早在1781年通过的“联邦条款”上就存在这样的文字:“有鉴于万能上苍之主的恩准,我们在此国会中所代表的各州立法机构,谨此认可并授权批准上述联邦与永久性联盟协议。”美国人甚至相信自由企业的制度在圣经里都说的很清楚。“基督的本质就是美国的本质。”“美国是建立在基督的原则之上的。”“美国是建立在圣经的原则上的,这些原则都在圣经里面。”虽然这些话出自不同人之口,但表达的意思都是宗教对美国文化构成的重要意义。美国的开国元勋都认为政府要以上帝为基础,政府之上的权威是上帝。杰弗逊在1774年发表的《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中写道:“恳请俯允……倾吐国王陛下在美利坚的臣民的一致的不满,这些不满是帝国立法机关对上帝以及法律平等地独立地赋予一切人的权利的……侵犯和篡夺所引起的。”美国人强调资本主义符合宗教真理。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论述资本主义精神时举富兰克林作例子,他说“富兰克林所有的道德观念都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诚实有用,因为诚实能带来信誉;守时,勤奋,节俭都有用,所以都是美德。……富兰克林把他之得知美德的功用归因于一种旨在引导他走正路的神的启示。”不愿把美国的起源归因上帝的只有“进步派”,比如最近出版回忆录的小阿瑟·施莱辛格就认为世俗性是美国社会的主要特征。他强调美国是“同语言,同文化”构成的国家,多元文化主义会瓦解美国民主的基石。美国文化战争硝烟不止,正是因为有上述历史根源和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