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好看的书。“好看”的意思就是在无数正大光明、堂而皇之的作品之外,有这么一本书,它不存心鼓舞我们,也不准备陶冶我们,更不会自以为高尚地引导我们,从而使得一些胆小的读者也尽可放胆看去,用不着担心看完以后就会被这个叫方英文的人塑造成另一副面孔。
像他以往的散文作品一样,小说《落红》仍然保持了甘脆、尖刻、轻快中不乏忧郁、幽默中带些顽皮的审美特征。这些特征沿用的仍然是过去的成功手段,那就是尽可能多地以市民的日常经验取代艺术经验,以世俗趣味反抗庙堂趣味,以尽可能低的平民视角取代居高临下、救世济民的传统文人视角,这使得方氏的小说具有一种只有健康人格才有的天趣和诚实性——自然,这种庄谐杂出、荤素并陈的叙述风格也使小说自始至终弥漫着一种采花的气息。
常识的价值就是这样被凸现出来的。而在我看来,还原、并捍卫生活的常识正是方英文及这一流作家的最大价值。试想一下,在一个灵性被湮埋,各种乌七八糟的理论涂抹人的正常心智的文化场所里,有这么一些作家,他们相信感官甚于相信头脑,相信朴素的直感甚于相信先验的理论,相信世俗的家长里短甚于相信一些宏大规范,这样的写作不仅需要灵敏的感觉?一个被夸夸其谈的艺术家用滥了的词?,更需要一种对生活本身的还原能力。
还原什么?还原那些长期以来被权力话语玷污了的生活形态,还原那些被各种各样居心叵测的教化所扭曲了的人情物理,还原那些被大大小小有权“讴歌”的文人说歪了的世俗美学,这种文学实践使得小说《落红》涉笔成趣,处处散发着一种民歌般的质朴气息。由于作者没有从一种先验的观念出发解释生活,而是自觉地从一种常情常理的角度感知生活,因而他笔下的意义世界就流露出一种与玄奥、庄严、道貌岸然的宫廷文学迥然不同的文学情趣。这种文学情趣曾经滋养过包括汉乐府,唐传奇,元杂剧,明清散曲、市民小说,甚至包括当代民谣在内的一系列动人文本,庇护过包括《诗经》撰稿人、《古诗十九首》的佚名作者、白居易、关汉卿、马致远、睢景臣、冯梦龙、兰陵笑笑生等一大批杰出人物,甚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风行中国文坛的“痞子文学”、“口语派”诗歌,也可以看作是这一文学“亚传统”的最后投影。
在这里,我强调的是方英文小说中的世俗特征,以及代表这种特征的世俗美学。什么是世俗美学?世俗美学即轻美学,可以说,它是中国市民文学战胜庙堂文学的惟一利器。换句话说,市民文学正是因了自己的质朴、自然、重视“体验”超过“心验”的美学追求,始得和以精致、典雅、温柔敦厚为主要特征的载道文学并行不悖。
具体到方英文的小说《落红》中,这种世俗美学的风格主要是通过一种机智、诙谐的反讽语言来完成的。作者似乎有一种能力,能将笔下所有貌似崇高的形式还原,揭示出它们的空虚和无意义。于是,崇高就变成了滑稽,悲剧就转化成了喜剧。例如,小说的主人公唐子羽是这样解释古典的,他说:“古典的特征是忧郁,忧郁的原因是性压抑”;在谈到艺术的标准时,唐说:“艺术有标准吗?又不是扳手腕摔跤”;当唐子羽去职丢官,准备到长天墓园寻求精神庇护时,途中碰见两个小孩谈论红领巾的深刻含义:
“烈士鲜血染红的?是打仗时,提一个桶,等烈士死了,赶快把血接回来染的吗?”
“不是!是象征的意思。”
“什么是象征?”
这段话于不经意间暴露了方英文运用语言的一个秘密:那就是把语言从一大堆象征、隐喻,以及其他一切或明或暗的引申意义中解救出来,还它们到一个纯粹的符号能指上去。如果说这种剥离后来造成了某种反讽意味,那说明原来附加这些交际符号以那么多的意义本身就是不应该的;如果说这种还原的结果是先前神圣的事物现在变得荒谬,那也不是作者故意使坏,而是这些事物本来就是荒谬的。一个健康的人不会因为脱去衣服就变成病人,同理,一个盛装入殓的木乃伊即使穿上燕尾服戴上白手套也不过是“停尸待葬”。
除了语言,这种世俗美学的风格形成可能还和作者自觉运用一种平民视角和游戏心态来观照生活有关。因为语言毕竟是语言,说到底,它不过是思想的前夜而已。
毫无疑问,这种平民视角和游戏心态给小说《落红》带来了某种轻松的性质,甚至在有限的范围内,我也愿意承认这种平民化的叙述方式给小说增添的某种智慧和灵气。例如当小说写到唐子羽应邀参加了一回同学会,送完一个叫紫宜的丑女后,突然才情迸涌,坐在车上阐发了一通对“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就是速度”的感慨:“人活着真需要那么多钱?真需要那么高的速度?金钱再多,你的胃只有一个,速度再快,你仍奔跑在大地上,美女再多,你的鸡巴只有一根,名满天下固然不错,可是夜里睡着了,这名声还有何意义呢……”这些散珠落玉式的议论构成了本小说的靓点和文眼,对此,我不想一一陈说。我只想说,这种平民化的叙述方式在给一个有“宏大叙事”癖的小说传统带来某种革命的同时,我也看到了它的有限性,即一个世俗作家所能达到的最高度。
由于作者在展示世俗生活的同时,缺乏一种高出世俗的精神指向,因而给人的感觉是,从生活到生活,从常识开始,又止于常识。的确,作者巧妙运用喜剧美学的手段为我们撕破了许多无价值的东西,但由于作者在解构的同时,缺少一种高出对象本身的信念支持,因而,给人的感觉又是,这些调侃琐碎、纤巧,而且大都停留在对象的表面细节方面。也就是说,作者在撕破了许多无价值的东西给我们看的同时,似乎也不知道撕破以后怎么办?嘲弄伪崇高也一样。由于作者的嘲弄缺乏一种应有的节制,所以给人的印象是,作者在运用还原主义的手段揭穿了许多伪崇高的荒谬本质的同时,似乎又把揭穿本身当成了崇高。
附带声明一点,就文学品格而言,我是一个坚定的理想主义者,职是之故,在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审美趣味,却看不到作者的审美理想。笔下的几个主人公,除了吃得饱饱的,海吹胡侃,俯仰由他地在尘世的泥淖中滚爬以外,我看不出这几个人物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诉求,也看不出他们与他们所不满的世界有过多少灵魂搏击,哪怕是抱着电线杆子大喊一声“我不”的动作都没有。因而要让我这样一个有英雄崇拜情结的读者从心底认同他们,是无比困难的。坦率地讲就是,我不喜欢他们,一个也不喜欢。如果唐子羽和朱大音这一对活宝生活在现实世界里,而且就住在我的小区里的话,我们可能永远也不见面——即使见了面也不握手。
(《落红》,方英文著,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