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布莱克斯东在《弗吉尼亚·伍尔芙:一篇评论》中说:“阅读了《灯塔》之后再来阅读任何一本普通的小说,会使你觉得自己是离开了白天的光芒而投身到木偶和纸板做成的世界中去。”这代表了有关《到灯塔去》的一种看法;读过此书的读者,也许还有别的乃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可能会嫌情节成分太少,人物面貌不清。历来关于伍尔芙的批评,大多针对她的人物;人物性格通常借助情节展现,所以连带涉及情节;此外还责怪她视野太过狭隘。以上两种意见,姑且不置可否,有一点须得指出:批评者——不管是论家还是读者——所希望获得的,伍尔芙压根儿不打算供给,她另外奉献一些别的。布莱克斯东因此否定其他作品虽未必可取,但《到灯塔去》的确不是一本普通小说。那么也就不能用读普通小说的眼光来读它。这句话说来简单,实行并不容易。我们要
想与伍尔芙一类作家达成共鸣,却又只能这样。就像她所说的:“不要对你的作家发号施令,要试图与他化为一体。你要做他创作活动中的伙伴与助手。”(《应该如何阅读一部作品》)每种创作方法都是独立的价值体系;不同的阅读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创作方法。画地为牢,干脆不读算了。
对于上述批评意见,伍尔芙自己早有回答。好比讲到人物,她说:“我要弄清楚,当我们提起小说中的‘人物’时,我们是指什么而言。”(《贝内特先生与布朗夫人》)早在《到灯塔去》完成之前八年,也就是她即将转向意识流小说创作时,所说就很明白:“让我们考察一下一个普通人在普通的一天中的内心活动吧。心灵接纳了成千上万个印象——琐屑的、奇异的、倏忽即逝的或者用锋利的钢刀深深铭刻在心头的印象。它们来自四面八方,犹如不计其数的原子在不停地簇射;当这些原子坠落下来,构成了星期一或星期二的生活,其侧重点就和往昔有所不同;重要的瞬间不在于此而在于彼。因此,如果作家是个自由人而不是奴隶,如果他能随心所欲而不是墨守成规,如果他能够以个人的感受而不是以因袭的传统作为他作品的依据,那么就不会有约定俗成的那种情节、喜剧、悲剧、爱情的欢乐或灾难,而且也许不会有一粒钮扣是用庞德街的裁缝所惯用的那种方式钉上去的。”(《论现代小说》)这显然有别于前辈作家如威尔斯、贝内特和高尔斯华绥等对人物的理解,——同样也有别于至今仍囿于传统阅读习惯的读者的理解。问题不在名目,内容完全不同。而这么把握人物,情节也会另作安排。进一步讲,所关注的既非同一方向,又遑论视野宽窄。伍尔芙说,这是“精神主义者”与“物质主义者”的区别;简而言之,其一看“内”而其一看“外”。
无论作家写作,抑或我们阅读,这都是前提所在;所以非得饶舌一番,不然不得其门而入。上述特色,《到灯塔去》较之伍尔芙早先诸作都要来得充分。所写内容即如前引《论现代小说》所述,人物为拉姆齐夫人等一干人,情节是“到灯塔去”,如此而已。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怎么写成这个样子。相对于伍尔芙来说,写法问题对此前的贝内特等几乎不存在,循规蹈矩就是了;然而在她却必须予以解决。否则所有追求——特别是人物方面的追求——都落空了。而这正是她所关注的:“我相信,所有的小说都得跟人物打交道,都要去表现人物性格——小说的形式之所以发展到如此笨重、累赘而缺乏戏剧性,如此丰富、灵活而充满生命力的地步,正是为了表现人物,而不是为了说教、讴歌或颂扬不列颠帝国。”(《贝内特先生与布朗夫人》)只是着眼点不同而已
。
这里有关人物的不同看法,亦即通常所谓人物真实与否的问题;伍尔芙一再论说,同样围绕此点进行。然而我读《到灯塔去》,以为若用“人物的存在”来代替“人物的真实”,恐怕也就不成问题了。不存在的,也就是不真实的;写法如何在所不论。林德尔·戈登在《弗吉尼亚·伍尔芙:一个作家的生命历程》中写道:“‘时过境迁’部分以非人化视角观看季节的循环,在令人震惊的随意性括号里抹掉了可爱的人物拉姆齐夫人、普鲁和安德鲁。这是造物者自身的角度。”读书至此,觉得空旷极了,寂寞极了。回想此前——也就是回到人的角度——切实感到所有的人曾经存在;他们的感觉,思想,言谈,举止,都是证明。即以拉姆齐夫人而言,她是那么具体地存在着,无拘生前死后。其他人物如拉姆齐先生、莉莉·布里斯科和詹姆斯等,也都存在。那么接续刚才的
话说,存在的,也就是真实的;写法同样在所不论。
似乎与作家的看法相呼应,《到灯塔去》中拉姆齐夫人这样想:“我们的影像,你们藉以认识我们的东西,都是肤浅可笑的。在这些影像下面是一片黑暗,无边无际,深不可测;我们只不过偶尔浮到表面,你们就是依靠这个认识了我们。”所涉及的还是前述“内”与“外”的问题。但是伍尔芙的小说并没有完全放弃“外”,而是借助与“外”的联系来写“内”;也就是说,在现实环境与内心活动接合处,选取一个足以充分展现人物内心世界的视角。正如埃·奥尔巴赫所说,“在弗吉尼亚·伍尔芙手中,外部事件实际上已经丧失了它们统帅一切的地位,它们是用来释放并解释内部事件的。”(《摹仿——西方文学中所描绘的现实》)所以情节尽可能地被简化,因为复杂非徒无益,反而有碍,不过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总体而言仍然需要一个事件的框架,就局
部而言则在细节选择上多所精心,人物所有的心理活动都被置诸这一框架之内,而为那些细节所触发,所联络,造成无数如她所强调的“重要的瞬间”,其间针线相当绵密。Н·П·米哈尔斯卡娅所言不差:“她的作品结构,总是给人某种理性主义的感觉,让人觉得里面有一番周密的苦心思考。这种苦心思考,使她的小说区别于许多现代主义作家那些结构混乱而故作松散的作品。”(《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英国小说的发展道路》)
笼统地讲“内”或“内部事件”,仍有可能忽略伍尔芙意识流小说的关键所在,——这里使用“意识流”一词,其实她写的并非纯粹的意识流;正如多·斯·富尔所说:“她决心让种种印象、个人分析,对外界的感受等等在作品中占支配地位;她决心运用观察角度、感觉以及回忆的技巧。”(《弗吉尼亚·伍尔芙》)人物既作为意识活动的主体存在,同时也在被观察分析之中;作家并未完全认同于某一人物的视点,自己作为观察者的视点仍然若隐若现,而这个观察者的视点与对人物的外在描述是一致的。这使得作家能够同时从内外两个方面去把握人物,自由进出于人物的内心世界。如果可以把人物的心理活动大致分为相对内向或独立的意识与相对外在或随机的感受的话,伍尔芙始终无所偏废,而是一概包容,各尽其极,并使之相互促成,层层递进,达到丰富饱满
程度,从而实现按一己标准“表现人物”的目的。值得一提的是,她有着非比寻常的体验和表达瞬间感受的能力;而“内”与“外”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以人物的感受为基础的。
以上系就某一人物而言;《到灯塔去》的特色,却在于对此有所超越。米哈尔斯卡娅说,作家“力图把几个主人公的‘意识流’融进同一道河床,再现出几个人的意识同时进行紧张活动的复杂画面”;就意识流小说而言,是为一层进境。这有赖于梅·弗里德曼所指出的:“在开始和结尾部分里占主导地位的情绪和回顾,是以真实的变化为背景而表现出来的,不像在《达洛威夫人》中,只以回忆中的变化为背景。”(《意识流:文学方法研究》)如果说《达洛维夫人》中所有人物的心理活动有一个指向既往的总的方向的话,这里拉姆齐夫人等则要自由得多,他们的心灵朝着四面八方展开。人物的心理活动更具即时性,也更其片段化。它们之汇聚一流,完成于“重要的瞬间”,——精心选择的一系列现实环境中的细节,既触发了不同人物的感受与意识活动,又促成了彼此间的相互联络转化。不同人物的“内”,“内”的不同层面,“内”与“外”,在作家笔下打成一片,简直天衣无缝;只有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才赞同爱·摩·福斯特在《弗吉尼亚·伍尔芙》中所说:伍尔芙本质上“是位诗人”。
伍尔芙的诗人特色,大概还表现于作品的象征意义。论家对此众说纷纭,特别是关于灯塔的寓意,多有揭示。然而伍尔芙说:“我写《到灯塔去》并无特别的意义。一本小说非得要有一条主线贯串全书,才能使其构成一个整体。我觉得各种情感都会由此而增长,不过我不想仔细思考这些,相信人们会把它作为自我表现感情的寄存处——他们已经这样做了,有人认为它是这么一回事,而另外的人则认为又是那么一回事。除非运用这种模糊、笼统的方法,否则我是无法驾驭象征主义的。至于是对是错,我不清楚,但是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这事是指什么,那在我看来是一种讨厌的做法。”(1927年5月27日致罗杰·弗赖伊)前面提到现实环境对于人物心理活动所起作用,灯塔作为这一环境的成分之一,意义大概与其他成分并无二致,不过因为贯穿始终,作用显得大些罢了。其实《到灯塔去》写到的任何环境成分,无一不经过精心挑选。伍尔芙首先考虑的,可能还是小说写法问题。别的方面则早已被她所认识,所理解,就像《论现代小说》等文章中说过的那样。至于象征的问题尚在具体写作之外,有也罢,没有也罢;或者说,是小说造成了象征,不是象征造成了小说。
讲到寓意,小说第一部临近结尾处,拉姆齐夫人——到第二部她就死了——的一段内心独白,可能更其重要:
他们还会存在下去,而无论他们存在多久,她继续想到,都会回到这个夜晚,回到这轮明月,回到这海风,回到这幢房子——回到她的身旁。想到无论他们存在多久,她都将被牢牢牵记,萦绕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这令她沾沾自得,她对这样的奉承话很容易动心;她将被他们牵挂着,还有这个、这个、这个,她想着,拾级而上,满怀柔情地嘲笑楼梯平台上的沙发(她母亲留下的),那把摇椅(她父亲留下的),还有那张赫布里底群岛地图。所有这些都将在保罗和明塔的生命里复活;“雷勒夫妇”——她试着念了念这个新的称呼;当她把手放在育儿室的门上时,她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由感情而产生的交流,好像彼此间的隔膜已经薄如蝉翼,实际上(这是一种快慰和幸福的感觉)一切都已汇合成一股流水,那些椅子、桌子、地图,是她的,也是他们的,究竟是谁的
已不再重要,即使她不在人世,保罗和明塔也会继续生活下去的。
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达洛威夫人》中,克拉丽莎听到塞普蒂默斯的死讯,独自退入斗室的一番自省:“她为他的离去感到高兴,他抛弃了自己的生命,与此同时他们还在继续生活。”二者似乎不无相通之处。同样是生离死别,而某种精神得以延续下去,其主旨乃是对生命本身,对生命的存在状态和对生命的创造活动的珍重。《到灯塔去》动笔前,伍尔芙曾强调要写出“我通常写入书中的一切东西——生与死等等”(1925年5月14日日记);是否可以认为,《到灯塔去》中其他最终活下来的人与拉姆齐夫人的关系,正对应着《达洛威夫人》中克拉丽莎与塞普蒂默斯的关系,不过更其充实,更其深远而已。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