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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林最重要的思想遗产

2003-07-07 13:58:00 来源:博览群书 邵 建 我有话说

还没忘当年电影《列宁在一九一八》的开头。那是一个禁欲主义的时代,影片开始就是男女拥抱,自然难忘。其实,对我来讲,更难忘的倒是那句对白。当列宁的卫队长瓦西里接受任务离家时,和妻子告别,其时正是苏维埃政权最困难的时侯,首先就是粮食短缺。因此,这位卫队长一边和妻吻别,一边既像是安慰,又像是喃喃自语:“会有的,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我想,我们很多人,都是重复着这句话长大的,事实上,它也成了那个时代的口头禅(尽管其中不乏自慰和调侃的成分)。那句话其实是理想主义的一种朴素表述。瓦西里的意思,眼下困难是暂时的,只要跟着伊里奇,不但面包会有的,一切问题都会解决。同样,理想主义也正是以它所标举的理想能解决天下所有问题,并达至诸如“真善美”、“大同”、“千年王国”、“太平盛世”之类的境界吸引其信众。而信众,包括当年的瓦西里,也包括当年的我,对这种具有“最终解决”魅力的理想是多么深信不疑。
  
  “对人类的问题,追求一种惟一的、最后的、普遍的解决,无异于是追逐海市蜃楼。有许许多多理想值得追求,其中有些理想是互不相容的。以为对于所有的人类问题,可以找到万事大吉的解决办法,如果有许多人反对的话,还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以确保实现,这种理想只会导致流血,增加人类的苦难。”这是以赛亚·伯林反对理想主义、提倡多元价值的一种表述,语见伯林和一位伊朗学者若干次对话的《伯林谈话录》。这本翻译过来不久的小书我刚读完,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对话中多次谈及的“价值多元”的思想。它是伯林留给这个世界的最重要的思想遗产,我以为。理想主义大凡都是价值论上的一元主义。在认识论上,它认为世界的面相虽然复杂,但它却起源于“一”,所谓九九归一。只要抓住了“一”,一切就迎刃而解。正如伯林所引一位西方哲学家孔德的话:“自然用一条不可分离的锁链,把真理、幸福、美德都系在一起”,那么,只要你找到这“一”把开锁的钥匙,就打开了通向真理幸福美德的道路,’于是人类的问题统统摆平。在伯林看来,自柏拉图以降,直到黑格尔及马克思的最后门徒,都是这样的一元论的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往往将它所信奉的一元之“理”——它在不同的理想主义那里有不同的表述——视为天堂的开启之门,同时也视为通往天堂的必然之途或康庄大道。但在伯林看来:认为人类可以找到某种单一的公式,使人类的多样目的都可以在一种和谐状态中实现,说轻了是一种幻想,说重了是一种妄想。然而人类出于自己身上那种深刻的“解决一切问题”、“拥有一切善”的天性,却很容易将幻想或妄想作理想,并愿意为之付出。正如伯林指出:“那些相信可能有完美无缺的社会的人必定以为,为了实现这种美好的社会,作出多大的牺牲都是必要的,为了达到这种理想的目标,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然而,事实并非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不打破鸡蛋,怎么能做出上等的蛋卷”。事实是,“鸡蛋打破了,蛋卷却没做成”。更糟的是,为了这做不成的蛋卷,却可以无限制地打破鸡蛋。
  
  伯林是个价值多元论者,在他那里,人类所追求的积极价值,不是一个,而是很多。这些很多的价值尽管值得人类去追求,但它们不是被一条锁链系在一起,而是处在一种彼此冲突和不兼容的状态。比如,无论我们常说的“真善美”、还是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抑或上面孔德提及的“真理幸福美德”,在价值一元论那里,它们是“三位一体”的。这“一体”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就看谁能擒住这背后的手。但,价值多元论却认为:真就是真,既不是善,也不是美;就像善就是善,既不是美,也不是真。它们之间没有同一性。也就是说,价值多元论仅仅承认“三位”,却拒绝承认“一体”。显然,含“三位”之“一体”是一种一元论,而不含“一体”之“三位”就是多元论了。如果说这只是价值一元和多元很表象的说法,那么,再往深处,一元与多元的不同,更在于,一元始终相信人类的所有问题和所有追求有一种根本的解决,只要你抓住了“三位一体”中的“一”,一切都会有了。多元不然,它有点像我们经常嘲笑的那只钻进玉米地的熊瞎子,掰下了这个玉米却丢掉了另一个。价值上的冲突,使得它们不可兼得。因此,不是一切都会有的,而是一切“不”都会有的。一把钥匙只开一把锁,却不能开所有的锁。在多元论这里,没有从“一”到“一切”的直通车。
  
  应因于乐观主义性质的价值一元论,伯林的声音是:“我有一种深伯不疑的看法,有些道德的、社会的、政治的价值是互相抵触的,任何一个社会总有些价值是不能彼此调和的……。既然是这样,那么,人类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如何生活的问题)就不可能全都求得完满的解决……因为,这些价值本身在概念性质上都是有缺陷的。”案之以例,比如,自由与平等是全人类颇为心仪的两种价值,整个法国大革命就是在这两个口号的鼓动下完成的。但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人对自由的爱好和对平等的爱好,是两码不同的事。在民主国家,它们还是两码不可调和的事。什么意思?自由即“由于自己”(胡适的说法),由于每个人的自然能力和后天教育乃至机遇不同,他们从社会资源中所获得的份额也就肯定不同,这就必然导致事实上的不平等。而要做到事实上的平等,则须遏制这其中一些人的自由。由此可见,自由与平等这两种价值互不支持,或者说彼此无关。它们既不可比较,也无法通约,实现了此,就损益了彼,反过来也一样。这就是它们“在概念性质上的缺陷”。
  
  如果价值多元的问题在认识论上获得了解决,那么,由知而行,在社会实践中,它就必然导向“自由”与“宽容”。既然人类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如何生活的问题,既然如何生活和一个人所抱定的价值取向有关,既然不同的价值取向之间又互有冲突,那么,我们所能做的是什么呢?自由选择和互相容忍。一个人当然有权利在自己的生活中选择自己所认同的某种价值,而且他(她)的选择如果没有侵犯别人,任何力量都不应对其干涉:这就是伯林“消极自由”的含义,自不待言。需要说的是宽容。因为价值之间是互相冲突的,因此,不同的选择也互相冲突,面对这种冲突,要想人类这个共同体相待以安,除了彼此容忍,还有什么办法。如果一味各执己对,势力强的就会压制势力弱的,从而形成“对”的专制。然而,究其实,被压制的一方很可能并非不对,所谓“各对其对”,只是它们“对”不到一起而已。因此,伯林说:“为使某一真理或基本的人生目标不遭受压制,进而避免在某些条件下出现可怕的专制政治,那么,就必须实行宽容的妥协。”
  
  说话间,问题又牵涉到政治哲学(本质上,伯林也是个政治哲学家)。在民主体制下,政治哲学在价值问题上所奉持的立场是只能是“价值中立”。你(指体制)不能支持一种价值,也不能反对一种价值,无论这种价值的对错。为什么?因为体制是拥有权力的,而权力是一种公共资源。当它仅仅被用于支持某一种价值时,那么,对于另外那些不被支持的价值来说,至少是不公正的。进言之,体制非但不能支持一种价值,更不能认同哪一种价值为进步并以代表自居。因为,你既然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把一种价值解释为进步,你就同样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把你所不认同的价值解释为落后、反动、邪恶。由于你的解释是用权力支撑的,而权力无疑又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导向,这样,在逻辑上就会导向“政教合一”的文化专制。就像奥威尔笔下的《一九八四》,“大洋国”国家体制有四个部,其中一个叫“真理部”,它就负责向民众提供报纸、影视、广播、教科书、文学作品等,它之所以垄断文化提供权,就在于它认为它所提供的是真理。尽管我们其实知道“真理不止一个”,真理也不独由谁(包括它)来包办,但,它之作为一个体制,其专制性却反而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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