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信用,笔者不由想起了莫里·施瓦茨教授的实验。莫里·施瓦茨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学教授,许多中国人对他的了解是通过《相约星期二》这本书才知晓的。这位善良睿智的老人给学生上的最后一门课是讲解人生,一共上了14周,而最后一周是老人的葬礼。每逢周二,他的学生米奇·阿尔博姆便从1000多公里外的城市乘坐飞机赶到老师的病榻前聆听教诲。教授去世后,学生将听课笔记整理后交付出版。未曾想,这本书立即在美国引起巨大的轰动,连续44周名列图书排行榜。
这本书让笔者感触最深的是莫里教授所做的实验。一次,莫里让学生们站成前后两排,前排的学生背对着后排的学生。随后,教授让前排的学生向后倒去,由后排的学生将他们扶住。实验中,许多同学只是稍稍向后倒了几英寸便收住身子。为什么?同学们答道,怕真的倒下去后面的同学接不住,摔着自己。从表面上看是怕挨摔,若从深层次上分析,则是心理上存在有疑虑和戒心,不相信别人能够保护自己。莫里教授对此说道:“如果你想要别人信任你,你首先应该感到你也能信任他——即使你在黑暗中,即使你是向后倒去。”莫里教授的实验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人的内心深处对外界会产生一种恐惧心理,产生一种不信任感。正是这种恐惧心理和不信任感,造成了人们彼此之间难以合作。而一旦消除了这种戒备心理和不信任感,就会产生和谐的互助,就会有互利式的合作。
在商品经济中,人们之间的这种相互信任关系,通过彼此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来体现,就构成了现代经济社会的信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也就是信用经济,而信用的前提是彼此之间相互信任。其实,在商品经济的运转链条中,无论是生产、交换,还是分配、消费,哪一个环节也离不开信用。如果说债权债务是信用的低级形式,那么股权期权则是信用的高级形式。就拿困扰国内企业多年的“三角债”来说,本质上也还是一个信用失效问题。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操守一旦失效,为了能够维持生存,保证经济运作,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必然要寻求朋友、同学、老乡这类私人关系,或是亲属、家族这类血缘关系的保护与支持。当前社会上流行的“五大铁关系”之说,即“念书同过窗,插队同下乡,当兵同扛枪,受贿同分赃,腐败同嫖娼”。除去后面两个有“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外,其余三个皆是上述所言的因素。
信用不仅体现着相互信任,而且也体现着道德的教养,良心的承诺。在荷兰曾发生过这样一段历史:
16世纪末,为了打破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对印度洋航线的垄断,同时也为了攫取更大的利润,荷兰人试图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通往中国和东印度群岛的航线。1596年,荷兰人组织了一次探险航行。在这次航行中,威廉·巴伦支成为了举世瞩目的英雄,北冰洋西面的海洋也以他的名字命名。但是,让笔者久久难以忘怀的并不是巴伦支那传奇般的探险经历,而是那些无名水手们的诚实与信用。
探险队启程前,阿姆斯特丹市的商人们,把一些准备与中国进行贸易交换的货物装上航船。当探险队抵达北冰洋后,夏季结束,使得探险船被冻结在冰水中。全体船员被迫登陆,他们在新地岛上自己动手修建了木屋,苦苦地等待春天的来临。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在饥寒交迫的困境中,一些水手由于饥饿和患病而不幸死去。第二年冰雪刚刚融化,探险队就迫不及待地踏上了归途。但是,麻烦接踵而来:长时间冰块冲撞与挤压,造成了帆船破损,所有船员只得浸泡在齐腰深的冰冷的海水中。可“即使在这从死神边挣扎逃出的绝望时刻,船员们依然带着那些他们原打算同中国人做生意的货物”。当水手们获救上岸后,他们所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这些货物都开包、晾干,以便在尽可能好的状态下再把它们带回阿姆斯特丹。”(《房龙论人》)尽管此时水手们衣衫褴褛,不少人身患重病,在海风中瑟瑟发抖,但没有一个人动用铁箱中的衣物。
1597年10月29日,探险队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这些深入到极北海域的探险队员早已财尽囊空,但临行前商人们所托付的货物却全都完璧归赵。这些水手们身上所体现出的信用使命感和忠诚感,这种道德的约束,良心的承诺,就是信用的力量。可以说,没有这种信用,就没有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发展。笔者以为,商品经济之所以能够跨越国界,使整个地球成为统一的大市场,让彼此互不相识的人们能够心甘情愿地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它的力量就在于信用。有了信用,彼此间才能够以诚相待;有了信用,彼此间才能够沟通、合作。正如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所言:信用“它不单是那种到处可见的商业上的精明,而是一种精神气质”。“诚实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可以保证信用”,而“信用就是金钱”。
在市场经济中,信用这种资源,不仅需要用道德与良心来维护,而且也需要用法律制度来监管。作为每一个在法治规范下生活、工作的公民,都有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的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价值观念与文化观念。或许古希腊历史上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的史实,能给我们以更多的思考。
作为著名的学者、哲学家苏格拉底是一位崇尚真理的智者,尽管此君“鼻梁塌陷,衣着邋遢,其貌不扬”(房龙语),但他聪颖异常,机智善辩。作为口头“专栏作家”的苏格拉底,非常喜欢运用“辩证法”在公共场合讥讽当时雅典社会的贵族。不过这种苏氏“辩证法”与我们现在的辩证法截然不同,它分为“讥讽术”与“助产术”两部分。严格地讲,这是一种很阴损也很伤人的辩论技巧。具体而言,首先是“讥讽”,辩论者向对方请教学问,好像自己什么都不懂,有点冒傻气的意思;然后通过层层设问,步步陷阱的手法,使对方在洋洋自得中逐渐暴露自己观点中的前后矛盾,以达到发问者讥讽的目的;最后,辩论者顺势回马一枪,直截了当地告诉对方:“其实,你对这些问题也不懂,还是让我来解释刚才所讨教的学问是什么。这个学问虽说在你心里,可你想不起来,还是让我来帮助你回忆,就像帮助你生孩子一样。”于是,开始“助产”。苏格拉底这一招,叫人防不胜防,也让当时许多地位显赫的贵族下不来台,因此得罪了不少人。就苏格拉底个人而言,他是古希腊思想界的开拓者,马克思对他的哲学思想曾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它们还继续供给我们以艺术的享受,在某些方面还作为一种标准和一种不可企及的规范。”
公元前399年,古希腊雅典检察官墨勒托斯等人,罗织罪名,指控苏格拉底对诸神不敬、蛊惑青年,将他关进监狱,并且判处死刑。按照当时雅典法律的规定,在去戴洛斯岛朝拜阿波罗太阳神的圣船未归来之前,不能对苏格拉底执行死刑。因此,苏格拉底至少有一个月的缓刑期。在此期间,苏格拉底的朋友和学生准备帮助他逃出虎口,其中一位就是他最好的知己克里同。克里同想尽办法说服苏格拉底,向他讲述雅典法律如何荒诞不经,如何有失公正,而遵守这样的法律又是如何迂腐。但苏格拉底不为所动,视死如归,誓死不越狱。
苏格拉底的做法,在常人眼里简直不可理喻。苏格拉底认为,自己是雅典公民,有义务遵守雅典所制定的法律。作为雅典城邦所制定的法律是指导全雅典人生活的最高准则。即使法律作出的判决不对,也不容许违背法律。因为错是在某些控告人,而不在法制本身。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审视,对人而言,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念,而这种信念又必须以诚为本。离开了诚实,对谁都言而无信,也就失去了做人的基础。人们之所以要法律,就是希望在社会交往中有一个衡量与裁决的公正尺度,希望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如果借口某些法律不好,逃避法律的约束,将会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造成目无法制的强权与暴力。
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是因为他相信法律的正义性,不愿意以欺骗的方式对待法律,这也是西方法制文化在他身上的体现。为此,他甚至表示:“就是那些人要使用比现在更加残酷的手段,如监禁、没收财产、杀戮等,我也不愿意逃跑。”
所以,虽说信用是现代商品社会的本质,是金融制度的基础,但若追本溯源,信用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文化的反映,是一个民族素质的沉淀。当人们把“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有便宜不占王八蛋”这类贪赃文化奉为天经地义、作为价值取向时,这个社会肯定会由于缺乏公信而无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肯定会由于公信的崩溃而产生普遍的投机心理和贿赂心理。这时候的市场绝对是一种被扭曲的畸形的市场,而商品交易只能是一种黑幕交易,或是地下交易。而一旦市场不如赌场,(至少赌场还有游戏规则)必然会出现权势者“黑金”泛滥,腐败横行,投机者欺世盗名蒙骗公众,造假者蔑视法律为所欲为,整个社会经济系统就将面临崩溃。此时,社会上的各个利益集团为了各自的生存,必然要与黑道联手,依赖恶势力的游戏规则行事。
(摘自《经济学家茶座》第5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7月版,定价:10.00元。社址:济南市胜利大街39号,邮编: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