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对于闲暇活动的规定,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使用国家权力。不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试图培养或强加某类“可接受的闲暇活动”观念,其目标都是为了促使各种社会集团“合理地娱乐”,以控制自由时间中潜在的危险。因此,自由时间的“自由”,实际上或多或少要受到限制。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闲暇时间的数量将成为衡量财富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根据毛泽东时代对马克思的解释,闲暇仅仅是给工人喘息的时间,使他们得以复原。只有当工人用这些时间来休息,减轻压力,并且增加体力和智力时,闲暇才有意义,他们才会在闲暇之后,更有效地工作。在毛泽东时代,很流行列宁的一句语录:“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
既然人们认为闲暇应该从属于工作,那么,为了增加产量,就可以牺牲闲暇。从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的计划者和管理者倾向于认为,只要保证使工人能得到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削减闲暇没什么不对的。那些年,不给或很少给补偿就要求工人加班加点的现象并不罕见;而且还经常在星期天和假日里,组织党、团员及政治积极分子从事“义务劳动”。在大跃进期间,这样的活动达到高潮。有些人甚至在缺乏足够睡眠的情况下,连续工作几个月。
在一段时间内,人们可以忍受疲倦,要他们永远忍受下去则是办不到的。中国领导人很快意识到,让人们承受太大生理和精神压力可能不利于生产。1958年11月至1960年5月期间,中央至少发出了两个指示,要求应保证人民群众“有八小时睡眠时间”,并且有另外几个小时的“自由时间”。然而,“闲暇”仍然被看作被动的消遣和工作精力的恢复。这两个文件实际上都规定“群众的时间”应服从于“统一计划”。
在中国的政治文化里,公共利益一直占据了“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优先位置”。而革命则加强了这个公共利益概念,在“文革”之前和“文革”中,闲暇的形式反映了这个特征。在“集体主义”的名义下,闲暇活动应采取集体行动的形式,这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例如1954年,河南省开封市第一中学制定了一套规则,标题是——“这些时间做什么?怎么做?”规则有十六项五十六条。这些条文对起床、洗脸、吃饭、上课、上操、课间休息、睡觉都做了十分细致而具体的规定,如吃饭时怎样分菜,怎样吃饭,碗怎么放;上操,上体育课时和晚集合时怎样走路等等。总之,所有的事情都应组织起来一块儿干。那个时候,不顾学生和工人的个人爱好而把他们组织起来去影剧院看电影、组织体育比赛、举办舞会,是非常普遍的。有些学校还在学生看电影、看球、跳舞时,把校门、课堂门和厕所都上了锁,认为这种做法是教育学生集体主义精神的好办法。甚至读书也有规定,党支部、团支部不时地列出“推荐书籍”的单子来,然后,就制定出讨论的时间。这样,人们就不得不去读这些规定的书。那些没有参加单位组织的闲暇活动的人则要冒着被批评成“脱离群众”和“缺乏集体主义精神”的危险。像篮球、足球和排球这类集体项目被当作一种工具,目的是培养人们的集体意识、合作意识、自我牺牲精神。
1960年3月,当时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杂志——《中国青年》刊登了一封信,作者是署名为肖文的年轻妇女。在信中,她表达了希望能有更多的自由、愉快的闲暇时间的愿望。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杂志收到了14000多封讨论此信的来稿,并且有选择地公开了大约十二份。公布的大部分信件对于肖的愿望采取了一种严厉的批评态度。其中典型的观点是:中国人民还未达到享受的时候,因为共产主义在中国还未实现。批评者坚持认为,那些过多注意闲暇的人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革命者”。这场讨论得出的结论是:业余时间不应用于个人享受;相反,它应用来提高一个人的“政治觉悟”。
60年代初,开始发展了一套新的闲暇观。据说业余时间不可能是政治真空。它要么被无产阶级思想占领,要么就被资产阶级思想占领,闲暇变得越来越政治化了,到“文革”结束时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体上从1960~1962年)政治化相对较温和。人们被告诫,用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来享受娱乐在政治上是危险的。虽然经过社会化改造的人们可能已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国家还是认为让他们在闲暇时继续巩固他们学习到的东西是必要的。对于电影、戏剧、音乐、小说、绘画及其他类似的作品潜台词要保持警惕,特别是那些从外国进口的和解放前发行的作品;体育也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纯洁,“锦标主义”被称之为一种“极大的个人主义”受到批评,比赛被认为应用来增强“集体主义”。换句话说,闲暇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争夺的阵地。
在第一阶段,人们只是被揭示要求自己去判断对与错。而在第二阶段(1963~1965年),人们则开始被给予明确的指示。
1963年,《千万不要忘记》和《年轻的一代》两部现代话剧被搬上了舞台。每部戏中都有一个反面人物。前者是丁少纯,后者是林育生。丁少纯由于忘记了自己的工人阶级出身而受到批判,他之所以被认为“忘本”,部分原因是他已养成了一个资产阶级生活习惯——打猎。林育生受批判则是因为他幻想娶一个漂亮的姑娘作妻子,有个安乐的小家庭,“白天我们一起去上班,晚上回来就听听音乐,看看小说,读读诗,看看电影,星期天上公园,或者找几个朋友聊聊天……”他被指责为试图“躲进个人主义安乐窝里去,追求个人享受”。批判者说:“在无产阶级革命者看来,革命同追求个人享受是水火不相容的。要革命,就不能追求个人享受;要追求个人享受,就不能革命。”当时每一个主要大城市都上演了这两部话剧,并将它们拍成电影,组织工人和学生观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报刊也辟出专栏对它们进行讨论。党希望教育人民,在他们闲暇时,应该干些什么不应干些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在一组文章的标题里找到,这组文章发表在1964年《中国青年》第8~9期上。标题有《要珍惜业余时间》、《业余生活要服务于工作》、《下班后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业余生活要以学习为主》。
60年代中期,官方的出版物开始警告人们:“玩物丧志”。结果,打猎、钓鱼、养鸟、种花及所有其他各种爱好者受到“沉溺于小资产阶级的情趣”的批判。
第三阶段,“文革”中(1966~1976年),“私人时间”和“公共时间”的划分已毫无意义了,“破四旧运动”中出现了一条不成文法规:除非得到官方许可,否则没有闲暇活动是合法的。有数年,八亿人民只允许观看八部“革命样板戏”和几十部精心挑选的“革命”影片。“文革”后期,拍的影片和出版的书只是以一种粗糙的艺术形式简单地进行宣传,甚至没有做出给人们以消遣的样子。因为“闲暇”这个词本身已变成了一个坏字眼。
正如苏珊·福特·维尔特夏尔(Susan Ford Wiltshine)巧妙地评论的那样:“当私人生活的乱石碴被完全消除干净后,公共生活被变成了一堵表面光洁无比的巨墙。巨墙里面什么都是一个模样。”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967、1968两年“文革”进行到高潮时,许多中国人发觉,多少年来他们第一次有了大量的自由时间。既然学校关闭了,工厂受到严重破坏,“消遥派”的问题在于如何消磨时间。年纪小一点的,每天在大街上游逛,从“斗鸡”、“放信鸽”中寻找刺激。年纪大一些的打牌、下象棋、下围棋,那些在“破四旧”运动中遭到烧毁的书籍则成了抢手货。还有一些年轻人在大街上泡女孩,沉浸于浪漫生活之中。也有一些人忙忙碌碌:有的回到象牙塔中,一心一意地学外语,研究数学、物理等等;有的则较实际,学编织、裁剪、烹调、装修收音机、练习乐器及发展其他技能,钓鱼、打猎、做木工和家庭装修成了许多人的爱好。1967年后半期,风传经常在静脉里注射公鸡血,可以延年益寿,当成百上千的人在派系斗争中被打死打伤的同时,另一些人却在寻找延长寿命的秘方。这时,许多原来贴上“毒草”标签的电影又在放映了。其名义是为了批判“毒草”,群众需要重复看。但实际是,许多人对只看几部单调的“革命”片已经厌倦了,他们需要更多的选择。一些群众组织甚至想从给文化上饥饿的观众放电影中谋取利益。那时不断有报道说,这类电影的拷贝被从一个组织手中抢到另一个组织手中。
在“文革”期间,闲暇活动被蒙上一层浓厚的政治色彩。有时连闲暇这个概念本身也被认为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想”。社会生活的政治化,使得“文革”后期,很多人对任何带有政治性的事物都不感兴趣。80年代,社会生活的政治色彩逐渐减少,个人有了较多的自主权,能够自己决定如何使用私人时间,闲暇才恢复了它本来的意义。
(摘自《左脑的思考》,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版,定价:13.80元。社址:天津张自忠路189号,邮编:3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