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真有一位外星人光临地球的话,让他感到震惊的,当不是我们人类所发明的类似原子弹之类的秘密武器,而是这个地球村的村民们对于那个黑白相间的圆滚滚的皮球所表现出来的匪夷所思的兴趣:在三四十度的高温下,一群穿短裤的村民们为了这只皮球去拼、去抢、去用头顶、去用脚踢;与此同时,地球上的另外几十亿村民,则在看台上、在电视前,为他们这种看似滑稽的行为而着迷、而呐喊、而振臂高呼、而痛哭流涕。除此之外,那些为之而打架、为之而游行、为之而服药、为之而坐牢的极端行为,更让那位天外来客大惑不解。他一定会想方设法搞到一只足球,“带回去研究研究”了。
其实,不了解足球魅力的人在地球上也并不罕见。前不久,一位旅居美国的华裔学者就曾向我表露了这个经济大国而足球小国之广大民众的“普遍看法”。他说,美国是一个最讲究效率和公正的国家,而足球比赛则既没效率,又不公正。若论效率,橄榄球的进球速度可以用分钟来计算,篮球的进球速度甚至可以用秒钟来计算,而足球比赛则常常会在90分钟,乃至120分钟的时间内踢成0∶0。这样的“工作效率”在美国人看来是难以容忍的。至于说到公正问题,他主要举了罚点球的例子。从表面上看,在踢平的淘汰赛中,以互罚点球来决定胜负是再公平也不过的事情了:双方一人一脚,机会均等。但是,美国人所讲究的公平则不仅要保证机会的均等,而且要显示能力的不等。而互罚点球则恰恰是用机会的均等来掩盖或至少削弱了能力的不等:对于射手来说,要在12码的距离内将足球踢入大门儿,这很难显示其独特的功力;对于门将来说,要在同样的距离内将足球扑出门外,则恐怕要依靠上帝的保佑了……所以,对美国人来说,橄榄球和篮球永远高于足球的地位。
不光美国人不了解足球的魅力,中国人也未必尽能了解。不信你去问问那些指手画脚的球评专家:足球运动的魅力何在?他会用怎么怎么美啦、如何如何艺术啦之类的话语加以形容,仿佛足球比赛仅仅是一种技巧的竞争。再不然你就去问问那些哭着喊着上街游行的人们:足球运动的魅力何在?他会向你讲一番什么民族感情啦、什么为国争光啦之类的大道理,仿佛足球比赛仅仅是一种政治的较量。
无论是美国人公平至上、效率至上的传统,还是中国人艺术至上、政治至上的精神,都不能真正理解足球运动的奥秘。事实上,这项曾在14世纪被英格兰国王明令禁止的运动,在其开始之时便伴随着一种非理性的迷狂。而这种迷狂可以上溯到古希腊时代的酒神崇拜。据考证,“希腊人以野外纵酒狂欢的方式来尊奉葡萄酒之神狄俄尼索斯,在此期间,女性崇拜者们通宵达旦地一边跳舞一边狂叫。”这里边有酒,有性,有暴力,有生吞活剥野兽的癫狂,有对刚刚逝去不久的母系社会的追忆和留恋。对此,罗素在其著名的《西方哲学史》中曾做了一番令人满意的解释:“正像许多开化得很快的社会一样,希腊人,至少是一部分希腊人,发展了一种对于原始事物的爱慕,以及一种对于比当时道德所裁可的生活方式更为本能、更加强烈的生活方式的热望。对于那些由于强迫因而在行动上比在情感上来得更加文明的男人和女人,理性是可厌的,道德是一种负担与奴役。这就在思想方面、情感方面与行为方面引向一种反动。”本来,原始的人们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他们充沛的精力和原始的欲望随时都能够像山泉一样尽情地流淌。但是,在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人们便不得不用后天的道德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压抑自己的情欲,从而把那种最初支配人们感性行为的原始驱至力压抑到意识的底层,以致于形成了那种暂且屈服于理性而又时时准备犯上作乱的潜在的心理能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据说是由色雷斯人传至希腊的酒神仪式之所以能在广大平民中得到广泛的流传,便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了。换言之,当感情和欲望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出路的时候,人们就只能求助于宗教了。接下来,当这种充满野性的宗教仪式被禁止之后,它的一些较为“文明”的“变体”便先后出现了。在我看来,这其中有狂欢节,有假面舞会,有斗牛表演,也有足球比赛。
换言之,所谓足球比赛,可视为酒神仪式的一种现代化的隐喻: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规则下,那些被人类文明所压抑的原始欲望粉墨登场了。早就有人指出,足球中的射门具有“性”的意味;至于比赛中的暴力释放,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够对屡禁不止的球迷闹事做出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够理解,何以一只小小的足球,竟会引起十几亿,甚至几十亿人的癫狂——仿佛长期被压抑在生命底层的原始欲望终于在绿茵场上得到了释放:那疯狂似的进攻、那闪电般的反击,那竭尽生命创造力的临门一脚,把我们带入了狄俄尼索斯式的沉醉与迷狂。当然了,你可以说足球比赛是为了锻炼身体,你可以说这项运动就是要为国争光,也许你说得并没有错,但是倘若你有意回避了那潜藏在文明背后的非文明要素,倘若你视而不见那驱动着人类潜在情感的原始的力量,你便永远不会发现足球运动的奥秘所在。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经指出:“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随着文明产生的社会为自己建立的一切机构,都转变为它们原来的目的的反面。”这就是所谓文明的异化。正因为如此,我们越是文明,就越需要一种反文明的发泄方式;而这种反文明的发泄方式又必须在文明的规则下加以进行。如果我们混淆了两者之间的界限,那么足球就会导致疯狂,导致骚乱,导致趁火打劫式的犯罪行径;如果我们掌握了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那么足球则会成为一种最文明、最伟大、最富有人道主义色彩的体育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反抗文明异化的体育活动,足球本身也在其进化的过程中发生着异化。首先是金钱的异化。在这个以“包装”和“炒作”为常态的商业化了的社会里,任何有头脑、有心计的人们都不会错过一场国际大赛的天赐良机:商贾们盘算着如何打着“世界杯”的旗号而将积压多年的库存商品推销出去;媒体们策划着怎样借此机会提高自己的发行量和收视率以扩大广告的刊载和插播;至于赛事的组织者们,则更是要彻头彻尾地运作一番了:从门票的定价到卫星的转播,从有形的足球到无形的商标,一切的一切都将变成滚滚而来的美金、花花绿绿的欧元或依然坚挺的人民币。总之,是要以“浪漫主义”的名义来实现“现实主义”的理想了。其次是权力的异化,那些打入决赛圈的国家显然要借此机会来一番爱国主义乃至民族主义的宣传和教育,而名落孙山的政府则发誓要卧薪尝胆、卷土重来,以“不忘国耻”为口号来加强民族的凝聚力,甚至转移国内的矛盾视线了。至于没事儿找事儿的知识界,更是非要将一场球赛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来“反思”和“认识”不可。于是,一场盛大而轻松的游戏却变得只盛大而不轻松了。最后是技术的异化。不知从何时开始,意大利人在球场上建造起了一种钢筋混凝土式的防线;不知从何时开始,德国人将整个球队变成了一架精密而机械的日耳曼战车;不知从何时开始,人们不再凭借那无法遏制的感性冲动,而是凭借聪明的头脑去踢球了。于是,大刀阔斧的长传冲调让位于精雕细刻的短传配合,奋不顾身的个人突破让位于各就各位的整体配合;于是,为了打败对手,为了夺取金杯,足球也变得实用了,世故了。
然而,尽管如此,足球毕竟是足球。不必去喝球星们推荐的矿泉水,不必去用组委会指定的剃须刀,不必去听那些专家、准专家或自认为专家的非专家们对每一场球赛所进行的这样那样没完没了的预测、展望和评说,也不必去打听某某球员的身高、体重、转会费和私生活;当宁静的夜晚取代了喧闹的白天,当漆黑的夜色掩盖了繁华的街景,也就是说,当人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地忙活了一天之后,你只要静下心来,凝视那荧屏上还没有被人类所彻底异化了的绿茵场,便总能发现:一种来自欧罗巴的古老的酒神沉醉,一种源于南美桑巴舞的现代的感性迷狂,一种根植于非洲大陆那热带丛林中的淋漓尽致的个性张扬,以一种野蛮的、原始的,同时也是最富于创造性的力量敲击着我们胸口那扇被文明紧紧锁闭的大门,给我们这些渐渐有些衰老的躯体重新注入生命的力量。
我不知道那些外星人的世界里有没有比这更加迷人的游戏,如果没有,纵使他们的文明程度比我们更高,又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呢?
(摘自《粤海风》200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