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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城市给了你们什么?

2002-12-10 09:32:00 来源:书摘 陈美球 乔润令 我有话说

国家统计局对全国6万多个农户作的抽样调查报告显示:2001年全国农村有18.6%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1%。目前中国农村有剩余劳动力1.7亿人,解决他们的出路问题,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难题。农民工不断涌入城市,作为廉价劳动力用自己的双手和血汗创造着城市文明、经济繁荣,却并没有因此分享到利润和城市文明,相反,还承受着许多难以言表的歧视和排斥,始作俑者仅仅是城市的偏见吗﹖事实远非如此——
  
  

办证——“到了北京,连亲生女儿也变得不合法了”

  
  农民工从踏进城市那时起,就被划入了管束的对象范围。名目繁多的证件强加于农民身上。据2001年10月底的调查,涉及到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的收费项目名目繁多,有暂住证工本费,外出就业登记卡工本费及管理费,外来人口管理费,外来人口就业证工本费,婚育证的工本费、管理费、检查费,子女教育的借读费、赞助费,健康凭证的工本费、检查费,培训费,租赁私房合同备案手续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社会办学发展督导费,房屋交易费、咨询费、介绍费,车船票服务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等等。
  
  一手交钱,一手拿证。不办就业证不给安排就业;办“健康证”,医院一般不给任何体检。农民想不通,认为种种办证,一是为卡人,二是为收钱。“如果办证后,在权益上能得到一定保障,我们愿意办证”,一位已来京10年的打工仔感慨地说,“问题是办不办证都是一样的结果,办证除了交费外,没有其他任何用途。”这位曾被评为优秀外来打工青年、现有幸获得A级暂住证的小伙子,每年都在办证,每次办证也都购买了10元一本的《外来人口须知》,甚至一年一次的30元义务献血费也在交。
  
  “我在北京做工就像做贼一样,别说晚上,就是白天也不敢上街,来京五年了,连天安门都没去过。”这是一位在丰台的打工仔的悲哀之声。该办的证件他都办了,但是他还是怕碰上联防队员,怕被送到某个地方去挖沙,然后被遣送回老家。在联防队员眼里,外来人口是“违法乱纪者”的代名词,没有任何争辩的余地。
  
  碰上心情不好的工作人员,即使手续齐全,办证也不那么容易。调查中一位姓白的打工妹,就曾三次到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办暂住证,均以没人办公为由拒绝给予办理;在浙江村打工的林先生把60多岁的老父亲接来北京住,本想给老父亲办个暂住证,但外来人口管理办以没有“婚育证”为由拒绝办理:60多岁了还需要“婚育证”,谁能想得通﹖
  
  外来人口为了尽量减少办证的麻烦,常以各种借口搪塞,为此也留下不少后遗症。在大红门镇经商16年的浙江人卢老板,在购买商品房登记户主及家庭成员时,因没有“婚育证”,就谎称尚未结婚进行登记。结果女儿在利用自购房申请开办美容美发室的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以无营业用房为由拒绝办理,因为这房主未结婚,不能有女儿,卢老板只好与女儿办了一个出租协议,以出租的形式为女儿提供营业用房,并交付一定的房屋租赁税,才把营业执照办好。卢老板开玩笑地说:“到了北京,连亲生女儿也变得不合法了。”
  
  
身份——越来越多越具体的限制

  
  “先城镇、后农村,先本市、后外地”,是不少城市的用工基本原则。在此原则下,城市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都有程度不同的限制性的政策。
  
  一些大城市,在就业政策制定中,明确规定外来工允许和限制的就业岗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2001年提出的单位招用外来人员须知中,明确禁止五类岗位使用外来人员: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各类工勤人员;二是社会公益性保洁、保绿、保养、保安人员;三是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四是各类商店营业员;五是机场、车站、码头清洁工。并要求上述五类岗位已经使用外来人员的单位,于6月30日前予以清退。对于用工单位未经批准使用外来人员,一经查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责令其在限期内清退,并补缴管理基金,另按每一人500~2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1999年底,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00年北京市允许和使用外地来京人员的行业、职业及文化程度、职业技术能力》的通告。该通告中允许外地人员在京务工的工种有三大类,全部为垃圾清运工、尸体接运工、农艺工等体力型工种,允许使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为初中。限制使用外地人员的行业有:金融、保险、邮政、房地产、广告、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和旅行社等8个行业,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员业人员和生产与运输设备操作人员。通告规定,用工单位不得招用外地人员从事以上行业、职业,但如生产经营有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其文化程度必须在高中或高中以上,用工单位必须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北京市劳动就业报》上刊登招聘本市人员信息,15日内未招到本市人员的,方能去管理部门办理招聘外地人员的手续。通告还规定,其中未明确提到的职业为调剂使用外地人员的职业,但其招用本市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使用外地人数量的30%。
  
  
遣返——“全国人民喜庆的日子,就是我们最害怕的日子”

  
  遣返让农民工心碎。“每当全国人民喜庆的日子,就是我们最害怕的日子,白天不敢出门,晚上不敢开灯,我们在辛苦地建设北京城,北京城却没有我们容身之地。”一位曾被遣返四次的来京打工者悲哀地告诉我们。联防队员撕毁“暂住证”、没收身份证,辱骂、殴打外来人口的事例实在太多,诸如保姆出门买菜被送回老家,父母被收容而二岁的小孩被好心的邻居收留等事情,在打工族中广为流传。农民工基本权益受到侵害的还远远不止遣返这一点。拖欠工资、超时工作、扣压身份证等等事件,是家常便饭。绝大多数农民工能吃苦耐劳,身体上的劳累,他们能够挺得住,但在精神和心灵的伤害上,却表现出脆弱的一面,不少涉及外来农民工的刑事案件,大部分是由于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心中的苦闷无处倾述,一时冲动而为。
  
  
管理——城市无可奈何的回音

  
  面对堵不住的农民工进城潮流和日益增加的城市管理压力,城市政府也有自己的苦衷。
  
  “没有农民工,就没有东莞的今天,也不会有东莞的未来”,广东东莞市的刘副市长明确地告诉我们,“目前的政府管理体制不可能让农民工得到完全公平的待遇,东莞户籍人口只有154万,而外来人口有500多万,用154万人口预算的政府财政,怎能应付近700万人口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城镇环境管理、子女教育、卫生防疫等事务﹖不向外来农民工收费能行吗﹖按现有东莞户籍人口规定的警察编制约为6000人,而实际上已有6万多个治安管理人员及户籍协管员,这些人员的开支如何保证﹖”
  
  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大量农民工的涌入,已经对城市的基础设施、社会治安和下岗职工的安置产生了巨大压力。每一届城市政府,目前都有各式各样的政绩考核指标,包含着众多的“一票否决”制,如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城市下岗工人安置、城镇失业率等。大量外来农民工的涌入,对把握住这些考核指标带来很大的困难。政府为了完成这些考核指标,无形中就有了排斥外来农民工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对于历来主要考虑城里人工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民工进城对他们的工作冲击最大。面对着城市下岗工人安置的负担,要他们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为外来农民工营造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实在不容易。
  
  对外来人口信息的难以掌握,也是令城市政府管理困难的因素之一。目前,统计部门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计方法,没有把大量外来人口纳入规范的统计内容之中,结果是公安部门有一套外来人口的数据,统计、劳动部门各有另一套,几套数据相差甚远,不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相关政策跟不上,也给城市政府管理增加了不少难度。比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上海、北京等地推行按城市方式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但当农民工返乡或流向异地时,社会保障无法转移,退还个人交纳部分后,由企业交纳的保障资金落不到农民头上。所以,广东对此有保留看法,所实行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只对那些能够最终融入当地社会的农民工,认为对多数农民工的最基本保障,如工伤、医疗等,应实行企业救助、补贴的办法,以免给用工企业增加成本,影响使用廉价劳动力优势的企业的投资效益。
  
  从1994年开始对农民工实行就业证卡制度,外出农民在乡镇办理外出就业登记卡,在进城就业所在地办理就业证,意图是通过证卡对接合一,调控农民外出,使农民工流动有序化。但实际执行中,办理证卡根本无法控制,在外出打工农民中,办证人员比例不足20%,已起不到调控与管理的作用。办理就业证卡已演化成纯粹的收费手续。但如取消就业证卡登记,又有什么措施将农民工流动有序化﹖完全通过劳动力市场行不行﹖各地政府心里都没有底。
  
  摘自《中国改革》2002年第9期,题目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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