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的宠物,不只是因为它对主子的温顺,更重要的是它的忠诚。中国百姓对狗有天生的好感,他们认为“狗是忠臣”,不管主人多么贫穷,家境怎样破败,狗都不会背叛主人。因此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穷。”
狗行事有一定的原则性,这就是一切为了主子。它守家很地道,只要遇见不相识的人光临,即使皇帝老子它也不领情。它是地地道道的“忠臣”,绝不背叛主子。凡事只认人,不讲是非。对主子它不知道反抗是什么,要杀要打都随便。为主子效劳也不遗余力,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署名陶潜的《续搜神记》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晋代有个姓杨的后生,养了一条狗,他与这狗出入相随,形影不离。一次,他喝醉了酒,路过一片沼泽地,躺到草地上就睡着了。时逢野火燎原,风势正盛。狗惊恐大叫,可是这后生酣睡不起。狗情急生智,跳到了水里,带上一身水,洒在了后生所卧的草地上。这样反复多次,周围的草变得湿漉漉,这后生也避免了一场灾祸,而狗却因之累死了。唐人《集异记》亦云:有个叫柳超的朝官,因犯了王法,被贬到了江水,随从只有二奴一狗。两个奴才图谋不轨,想谋害主人,窃资逃走。狗得知内情,便咬死了两个奴才,保全了主人。在满族的传说中,狗曾救过少年努尔哈赤的命:明军追杀努尔哈赤,努尔哈赤又饥又渴,昏倒在草野。明军放火想烧死他,而狗却蘸水灭了火,救了努尔哈赤。《晋书·陆机传》载:陆机羁寓京师,与家人久无书信来往,他思家心切,请求自己驯养的一条名叫黄耳的狗帮忙。狗摇尾允肯,遂修书系于狗项。狗寻路南走,将书信送回家,随后又带回了家里的消息。此后即因以为常。像类似的动人故事实在是太多了。从这些记载者与传说者那欣赏的笔触中,我们看到了人们对狗品格的褒扬。
中国人喜欢狗,说到底是喜欢狗的品格。宋朝李至《呈修史钱侍郎桃花犬歌》说得很明白。歌曰:
宫中有犬桃花名,
绛缯围颈悬金铃。
先皇为爱驯且异,
指顾之间知上意。
珠帘未卷扇未开,
桃花摇尾常先至。
夜静不离香砌眠,
朝饥只傍御床喂。
彩云路熟不劳牵,
瑶草风微有时吠。
无何轩后铸鼎成,
忽遗弓剑弃寰瀛。
迢迢松阙伊川上,
远逐龙?十数程。
两眦涟涟似流泪,
骨见寒毛顿憔悴。
万人见者俱伤心,
微物感恩犹若是。
韩卢备猎何足嘉,
西旅充庭岂为瑞﹖
闻君奉诏修实录,
一字为褒应不曲。
白鱼赤雁且勿书,
愿君书此惩浮俗。
这条皇家花犬对皇帝太忠诚了!它体贴皇帝的心意,关心皇帝的行止。皇帝归天,它不仅为之送葬,为之涕零,甚至伤心得毛骨憔悴,连旁观者都为之感动。因此这位李先生特意要这位钱侍郎,在修皇朝实录时,为这条狗大书一笔,以惩“浮俗”。所谓“浮俗”,那自然是为臣不忠的末世风气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对于狗赞许的真正内涵,也可以看出狗作为忠诚品格象征的意义。不过,中国人对于狗并非一味赞许。在世俗生活中,狗作为奴才相而为人所鄙视;而在精神生活中,狗作为忠贞不二的人格表率,则为人所肯定与效法。因为狗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对主子忠,另一方面是不辨是非。因此人们对“狗”也有爱与恨两种态度。对自家的“狗”是宠爱,对别家的“狗”是讨厌。因讨厌别家的“狗”,故而有了“狗骂”,如狗奴才、狗东西、狗腿子、狗骨头、狗杂种等。但这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狗文化与国人的联系。民俗中,男孩子以狗为乳名者颇多,如:狗娃、狗蛋之类,汉代大文学家司马相如的小名即叫“犬子”。古人有时也谦称自己的儿子为“犬子”,如:宋代词人张孝祥写《鹧鸪天》词为其老母祝寿说:“同犬子,祝龟龄,天教二老鬓长青。”为什么要以犬名?为何谦称“犬子”?在这一极普通的民俗中,即蕴有原始图腾主义的秘密。中国的百姓解释说:“给孩子以贱名,利于成长。”因从前生育,成活率低下,孩子夭折者甚多,故有此说。然而“利于成长”之说,正是以图腾保护的潜意识为背景的。原始人为了获得图腾神的保护,往往利用文身、头饰、衣着等手段,把自己打扮成图腾物的模样,以求获得图腾神的认可。取名犬子,无疑与此同出一辙。
(摘自《图腾神话与中国传统人生》,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版,定价:23.00元。社址:北京朝阳门内大街166号,邮编:1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