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准备要搬家了。堆积在角落的陈年灰尘因为家具移动搞得满屋都是,一屋子的书凌乱地堆在地板上。每次都这样,一要整理这么一大堆旧书时,我就禁不住责怪自己干嘛要保留这么多书,明明知道自己不会再去碰这些书的。我之所以舍不得把书丢掉,可能是书丢掉后,过几天又要用,那该怎么办!也可能是我对所有的书都能找到感兴趣的东西。或许另外一个原因是当初会买下这本书一定有道理,以后可能还会再需要。我给自己找了堆理由,为了藏书的完整,稀罕,要做学问等等。其实藏书会多到泛滥成灾,就是自己太过贪心。看着拥挤不堪的书架中或多或少熟悉的名字,令人感到快慰。我很高兴周遭有我一生追求的家当围绕,这些东西也暗示着我的前程展望。当你翻阅一本你的陈年旧书,意外地发现到你当年留下的痕迹,真是令人惊喜,也许那是书页上随意的涂鸦、公车票根、写着神秘名字、电话号码的字条、偶尔前页或后页所记下的日期或地名,无端勾起对某家咖啡馆、远方的旅馆或是一个久远夏日的回忆。如果有需要,我是会把书给丢了,日后又去买了本新的回来;我以前就因为需要丢弃过一些藏书。但是每次丢书,我都心情沉重,有股难以弥补的失落感。似乎心里面某些东西也跟着丢弃的书死去了般,想到这些被我抛弃的书,心里就感到一股浓得化不开的乡愁。
随着年岁增长,我的记忆力一天不如一天,回忆就像座遭到洗劫的图书馆:很多藏书室都被迫关闭,开放的几间也是零零落落。我拿起其中一本书,书中几页已经被入侵者破坏。年岁愈长,我愈希望自己能够好好保存这些收藏品——文章、声音和味道。对我保留住这些藏书意义重大,因为我对过去越来越忌妒。
法国大革命极力要打破历史古董文物为某一阶级人士独享的现象。在某方面,革命是达到了目的:从最早爱古罗马帝国文物的拿破仑开始,到后来的共和国时代,收集古董不再是贵族的专有娱乐,如今普罗大众也都兴致勃勃。到了19世纪,破破烂烂的小古董、古玩,古代大师的绘画、古书,都成为欧洲最时髦的玩意。各种古董店、古玩店如雨后春笋般,一家一家地成立。古董商大量收购革命前的珍品宝物,卖给暴发户们装饰他们的豪华宅第。瓦尔特·本雅明写道:“这些收藏家们不仅梦想自己住在久远的世界,更梦想一个较好的世界。虽然人们想要的东西就跟日常生活所需的一样不足,这些东西终得以免于使用之劳累。”
革命的后遗症之一就是留下数量庞大的书籍。18世纪法国的私人图书馆都是贵族世家所珍藏,世世代代传衍下去,它们和服饰以及言语举止代表着个人的社会阶级。想想当时著名的收藏家霍伊姆伯爵(死于1736年,享年40岁),他从他拥挤的书架上拿下西塞罗的《演说集》(Orations),他可不会把它当成成百上千放在许许多多图书馆的普普通通的印刷品之一,而是,他所拥有的独一无二的书,封面经过他精心的包装、里面有他亲手的注解、书页上还镶上烫金的家族徽章。
大约从12世纪末开始,人们开始把书当成商品买卖,在欧洲,书籍的价值已经足以作为抵押品。我们发现不少中世纪出版的书都有抵押的记录,特别是学生,经常典押他们的书本。珍贵的善本书更是价值不菲(1524年德尔菲讷斯写的《书信集》[Epistolae],在1719年以1000个法国银币卖出,折合现代的币值大约等于30万美金?。那时候大部分书的价值在其家族传承,也就是家族传家宝,只流传于家族成员。
群众攻进“共和之敌”的神职人员以及贵族宅第,大肆搜刮图书馆中的藏书。结果在巴黎、里昂、第戎等大城市,数量极其可观的书册流落出来,任其曝露于湿气、灰尘、蛀虫中,静待革命领袖判定它们的命运。光是找地方放置这些数量惊人的书就是一大问题,所以革命领导人物为了摆脱这些赃物便开始分批卖书。1800年属于私人企业的法国银行成立之前,书籍收藏家(那些躲过一死以及流亡者)都已破败穷困,无力进行收藏;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得利的只有外国人,特别是英国人和德国人。为了满足外国买主的口味,当地书商便四处搜索并当成代理商。1816年巴黎最后的清仓大拍卖,书商兼出版商雅克·西蒙·梅兰买下的书足足装满了两栋五层楼的房屋,这房子就是他为这次拍卖特地买下的。那些珍贵的藏书是被当废纸般论斤卖的。在那个年代新书是非常昂贵的,在19世纪前10年,一本新出版的书价格相当于农夫每个月三分之一的收入,而保罗·斯卡龙的喜剧小说第一版只有不到新书价格的十分之一。
革命查抄的书中没有毁损以及没被外国买主收购的,最后都被送到公立图书馆,但是很少人会去翻阅这批藏书。所以这些珍贵的藏书就被搁在书架上蒙上厚厚的灰尘,被人遗忘,乏人问津。
不过这种情形并没有持续很久。
利百里1803年生于佛罗伦萨的托斯卡尼贵族世家,他研读法律和数学两科,在数学方面成绩优异。1830年,他为了躲避一个“烧炭党人”的国家主义团体迫害,而迁居巴黎,不久即宣誓成为法国公民。他在法国学术圈深受欢迎,入选“法兰西学院”院士,在巴黎大学担任科学教授,并以其学术成就获颁法国荣誉勋级。但是他的兴趣并不只是在科学上,他也热衷于收藏书籍,在1840年他已经收藏了为数不少的书,同时他也从事手抄本和珍本的买卖。他曾经两度争取“皇家图书馆”的职位,不过没有如愿。1841年他出任一个委员会的秘书,该委员会主要在督导“各公立图书馆整理其典藏之古今各种手抄本的书目”。利百里是历史上最恶名昭彰的偷书贼。
17世纪的搬弄是非人士塔勒芒·德雷奥说,偷书不算犯罪,除非你偷的是已卖出去的书。利百里之所以偷书多多少少都是因为想要拥有世界少见珍贵藏书,或阅读没有人批准就不可能翻阅的书。不过究竟是丰富的藏书让这位饱学的收藏家禁不住诱惑,还是他一开始就是因为贪婪作祟,才千方百计弄到这个方便的职位,我们永远难以论断。利百里以督导委员会秘书的名义,穿着大斗篷,自由自在进出法国各图书馆,以他丰富的学识,他一眼就能找出最珍贵的宝藏。他不仅整本整本地偷,有些书只撕下其中几页,然后将他的战利品展示给别人看或贩卖。只有在奥克塞尔这个图书馆,他施展不开。该图书馆谄媚的管理员极力讨好利百里,特别通融让他在晚上工作,但却坚持派遣一名警卫随侍左右。
1846年开始有人指控利百里偷书——可能这项指控太令人难以置信,所以并没有得到重视,利百里继续为所欲为,大肆搜索图书馆的珍贵藏书。他还开始大量卖他偷来的书,还写了精彩、详细的书目介绍。为什么这位狂热的收藏家要将他冒极大危险偷来的书转卖出去?也许他相信“欲望让万物欣欣向荣,一旦拥有了便失去生命力。”也许他想要的只是他的赃物中少数几个真正有价值的珍珠。或许他卖书完全是利欲熏心;不过这个理由比较没意思。不管他真正的理由是什么,他将偷来的书转手卖出去,这种行为再也不容忽视。对他的控诉与日俱增,一年之后,检察官终于下令展开调查,但是这个公文却被利百里的好友基佐压了下来。如果不是1848年革命爆发,在基佐桌子里找出了利百里的案件公文,这件丑闻可能永无见天之日。利百里事先得到警告,便带着妻子逃往英国,随身还带着18箱价值25000法郎的赃书。当时,一个劳工一天才赚四法郎。
许许多多政治人物、艺术家以及作家纷纷挺身为利百里辩护。替他说话的有些人曾从利百里手中得到不少好处,担心卷入丑闻;另有些人一直当他是个德高望重的学者,如今很难接受受骗的感觉。替利百里辩护最力的是作家梅里美。两年之后,利百里终于被判处有罪,梅里美出版了《两个世界的回顾》(La Revue des Deux Mondes),还是极力为利百里辩解,结果遭法院以藐视法庭之罪传唤。
利百里后转往意大利,最后在菲索尔(Fiesole)定居,1869年9月28日死于当地,死时穷困潦倒。不过最后他还是报复了指控他的人。利百里去世那年,数学家米歇尔·沙勒递补他在法兰西学院的遗缺,他买下一批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珍贵藏书,足以让世人钦羡不已,包括有凯撒大帝、毕达哥拉斯、暴君尼禄、埃及艳后克娄帕特拉、难以捉摸的玛丽·玛格德林等人的信,最后却发现这批书信全是伪造的,出自当时最著名的伪造行家弗兰—卢卡之手,是利百里委托他设局骗继任他的人。
偷书罪并不是始自利百里时代。根据劳伦斯·汤普森的《偷书癖历史》(The History of Bibliokletomania)一书,“偷书的罪行可以回溯到西欧开始有图书馆的时候,甚至还可以往前推到希腊与古老的东方国家。”罗马帝国早期的图书馆收藏的都是他们从希腊掠夺来的典籍。在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时代,偷书贼更是横行;因此1752年,教宗本笃十四世还下了一道敕书,凡是偷窃书籍者将被逐出教会。
其他对付偷书贼的威胁就世俗得多,我们看一个例子,位于巴塞罗纳的圣佩德罗(San Pedro)修道院在他们的图书馆外面也放了警告牌:
敬告仁人君子:凡是偷窃书籍,或是有借无还者,他所偷的书将变成毒蛇,将他撕成碎片。让他中风麻痹,四肢坏死。让他痛不欲生,呼天抢地;让他的痛苦永无止境,直到崩溃。让永远不死的蠹虫啃啮他的五脏六腑。直到他接受最后的惩罚,让炼狱赤火煎熬他,永恒不停。
但是,任何诅咒都无法吓阻那些非把书据为己有的读者,他们跟疯狂的情人没有两样。如果他们想要看的书属于别人所有,这时候就很难遵守有关财产的法律规定,就像要求情人信守忠贞的誓言一样不容易。我们以为只要拥有一本书,我们就拥有书中的知识。瞥见我们宣称为己所有的书的书背,顺服地沿着我们的房间墙壁站岗,只要轻轻翻到其中一页,它就心甘情愿地对着我们独语,让我们可以说:“这一切全属我所有。”好像只有拥有它们,就会让我们充满智慧,并不需要真的经过用心阅读。
我们或许会很厌恶替利百里的窃盗辩护,但是这种渴望、这种想要成为惟一能够将一本书称为“我的”——甚至只是片刻——的向往,对许多诚实的男女来说属平常,只是我们不太愿意承认。
(摘自《阅读史》,商务印书馆2002年10月版,定价:36.00元。社址:北京王府井大街36号,邮编: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