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9年在法国里昂出版的一本早期带插图的印刷书《死神之舞》中,描绘了书商和印刷商的店铺。图中描绘在书店里,书架上的书都是水平摆放,没有一本书的书脊朝外。格兰姆·波拉德明确地写道,在16世纪和19世纪之间装订风格发生了变化,他认出了另一幅早期书店的图画。来自《图绘大全》一书中的插图是“第一部为孩子们制作的图画书,这是欧洲盛行了一个世纪的教科书”。它的作者是捷克的神学家兼教育家阿蒙斯·柯美尼斯,他以约翰·阿蒙斯·柯美缪斯的名字写成此书,于1655年在伦敦出版,恰好是塞缪尔·佩皮斯在那个城市里常常光顾这个书店的时候。据一位佩皮斯同时代的人说,书商“把书安排得相当出色、井井有条,并能马上找到所需的书,就像我在字典中找一个字一样快”。
从柯美尼斯的插图中可以看出,书是怎样保持这样顺序的。这幅画展示了商店的内部,排放着书架,并有一个柜台,柜台上有一个读书台,供读书用。格架有两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其中2/3安装公文柜或箱子,看上去附有标签。据估计,靠近地面的最大抽屉,约2英尺高,18英寸宽,上边的抽屉尺寸稍小。由于是关闭的抽屉,不可能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但肯定不是装订好了的书。
17世纪较晚时期,书商根本不可能摆放装订好的书,因为当时人们习惯买的书都是未装订成册的散页,或集聚一起的印刷纸。这些散页可以折成书帖——即在每部分的首页下部印刷了指示装订顺序的字母,可以按照这些指示把散页装订成册。买书人决定选择用什么材料进行装订,那时装订商与书商并不是同一人。根据原来书页折叠的次数,装订的书帖分两开本、四开本或八开本,分别为1、2或3折,每本书集在一起有2页、4页或8页。由于每页包括正反两面,所以折成一帖的对开书有四面,对开书、四开书和八开书分别有4页、8页和16页。12开本,缩写成“12开”,共有12张,24页,更小的书是16开本,或32开本。不论是什么开本,成品书的精确尺寸是按着印刷商最初使用的纸张的大小而定的。书的厚度主要看书帖的多寡、文章的长短和排版的规模。
就像我们不能确定这幅画中关闭的抽屉里装的是什么一样,我们也不能确定抽屉的面积。但是,根据柯美尼斯的插图,很容易想像较大的底层箱子装的是对开本书页,上边较小的箱子装的是四开本、八开本和较小开本的书页。箱子上的标签很可能是从书页上剪下来的,因为17世纪后半叶很容易找到“印刷商在空白纸页上垂直印刷书名”。据推测,这些书名是做标签用的,如果书脊朝里放在书架上的话,这些标签能粘在平坦的小牛皮装订的书脊上,“或者夹在书封里再折出来露在前切口处”。
柯美尼斯插图前景里的柜子装有大抽屉,很容易想像出,这些抽屉可能装最大开本的书页。一位读者正站在柜子后面读书,书架的格架高低不同,这些书架装着竖立的尺寸不一的装订书,书的前切口朝外。柯美尼斯著的教科书连续印刷了几版,书中的插图到1705年都没换。但是,在1777年的版本里,书店内部的图视野更宽,书架上的货物排放也不一样。书架摆满了装订好的书,很显然,书是按当时广泛使用的摆法,书脊朝外排放的。
书摆放在书架是有规律的,书的大小不一仍是令人头疼的问题。我论铅笔的书比通常的八开本高且窄,当这种精装版出现时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但这种不寻常的尺寸以平装出版时,却成了问题。这种版本要适合格架就要有统一的尺寸。结果原来有意出版平装书的出版商不想出版这样的书了,因为必须得全部重新排版,才能使书页达到标准的尺寸,精装版本的出版商按原版的书出版了平装书,当时这是异常的版本。
书的尺寸不等的问题早在17世纪就出现了。但那时的书架上摆的是五颜六色的封皮,花哨的平装封面,或有创意的护封。有时不同作品书帖装订成一本书,也许这是为了省钱,也许是为了图书馆再增加书时,与原有的书厚度统一。然而,直到19世纪,人们还在劝说藏书家不要把“四开本与十二开本”装订在一起,因为十二开本肯定会脱落。在大型的图书馆里查阅较古老的书时,仍能看到完全无关的两本书装订在一起。我们对此毫不知情,想要在图书馆借书时,最终摆在我们面前的书可能与我们想要的书完全不同。书脊上的书名并不是我们希望找的那本,把书打开到第一页或书名页时,只能证实给我们拿错了书(19世纪目睹了把这种混装在一起的书“拆开”,然后再用漂亮的皮革重新装订最需要的部分,结果,这些书的“背面太窄了,就是用小得都看不出来的字母也印不上书名”)。
我们已经注意到,古代抄写员并不装订抄写的书,早期印刷的书一般也不是由印刷商来装订。虽然印刷商的确装订并出售他们自己的书,但书的生产和销售马上就明确分工了。印刷商如果没有注册,直接把书卖给大众就不合法。16世纪期间,书商都有进行装订的工作坊。到了下一个世纪,这些商人成为中间人,而装订工作逐渐由装订商承办。书商可以自己装订书,也可雇装订工装订书,通常称为出版商原装,类似如今发行的大多数装订书。当然有另外的精品书,即“富有的私人收藏家要求装订式样要华丽,封面用标准的锦缎或天鹅绒而不是用皮革来装帧”。但一般书店不销售这样的精装书。
佩皮斯时代的书商大多也是出版商,有自己发行的书。即使他们不是出版商,他们往往也专门经销独具特色的书。所以佩皮斯在伦敦周围经常光顾若干个书店,他把所买到的书帖拿到装订店去装订成书。如何装订书还视一个人的钱囊和品味而定,当然这两个条件也会发生变化。17世纪的买主往往有固定的装订工,就像我们今天习惯找某个水管工、医生和股票经纪人一样,像佩皮斯这样的藏书家因一次又一次找同一个装订商装订书,所以这些书的外观很统一。我们常常在以前的图书馆和现代图书馆看到这种情景。
如果一个人希望得到完美的统一装订书,他就得在同一时间找同一家装订商装订所有的书。1665年佩皮斯是通过一位书商帮他找装订商装订他的书。据说这位书商做了藏书家和装订商的中间人。那年1月份,这位收藏家在日记中写道:“起床后我便去了书店,并详细地告诉他们我的许多书该怎样重新装订,这样在几日内我的整个书房就会全部摆满装订一致的书。”这次装订是在两周内完成的。佩皮斯当时写道,“我走下楼到了书房,置身于我的新书中,看到整个书房几乎是装订一样的书,我真是感到赏心悦目”。一年半过后,佩皮斯直接与装订商接触。1662年8月他记录说,他去了“圣保罗教堂的院子,与一位装订工商谈,把所有的书背涂金,让书更漂亮。等送来新书柜时再把书放到书柜里”。不久,书柜装满了,他也很满意。
17世纪中叶,学术界中有一位颇负盛名的英国古玩收藏家威廉姆·道格达尔,他后来也被称之为“剽窃大师”,尽管道格达尔的很多著作是在别人的研究基础上写出来的,“他却具有一种特殊的本领,能把其他人留下来的杂乱无章的笔记整理出版,无疑在很多情况下,他在学术界功不可没”。道格达尔最被认可的著作之一是与罗杰·道迪沃斯一起出版的《英国修道院》,道迪沃斯曾辛苦地搜寻并记录了该书的素材,很多是与英国修道院相关的原始文件。
1656年由温泽尔·荷拉绘制的版画里,道格达尔坐在桌旁,《英国修道院》一书占了显著的位置。桌上的封面清晰可辨。桌子上还有一本书,前切口朝外,清楚显示的书名是《沃尔威克郡古物图解》,这本书是道格达尔自己著的,《英国修道院》第一次出版后,第二年又再版了。
然而,吸引我们眼睛的地方是在画中的背景中,道格达尔右肩上方有个很现代的书架,书架上堆着杂乱的卷轴和书,这些书籍有装订好了的,也有没装订的,所有的书籍好像都是漫不经心地扔到书架上,没有顾及书的位置和保护书。没有一本装订的书是书脊朝外摆放,但也许在这幅画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展开的没装订的书的情景。这些说明在佩皮斯的时代,书商就是这么卖书的,而买书的人对书也很随意。道格达尔的书架里的书页好像卷起来又折过去,与我们今天许多人看杂志一样,也许这就是佩皮斯读他的“无聊的法语书”的方式。显然道格达尔对这些书根本不在乎。不论是什么书,他好像没打算装订这些书。这些书可能是有用的,也许是供消遣的。他旁边桌子上放着笔和墨水,说明他正写读书报告。众所周知,一旦写完这个报告时,他可能把书架清理干净,给新收集在一起没装订的书留出空间。
并非所有把书买回家的读者都会把书保存管理起来。曾经有一位教授说,他在看平装书时,把书页撕下来看,理由是免去了用书签的麻烦,减轻了他行李的负担?后一条解释喻意深长?。我认为,这位教授这样做会使年轻的大学生震惊,因为他们太在意自己的学业了。然而,据说19世纪英国化学家汉弗莱·戴维爵士也曾这样做过,我们很少有人采取这种做法。如果我没错的话,戴维为其毁书做法抱歉说,因为他认为他一生没有时间把任何一本书读两遍,也就不打算留了。据《当月好书俱乐部》常任评审克利弗顿·法·蒂门的女儿说,“为了减少他在飞机上读平装书的重量”,她爸爸“把读完的章节扯掉扔在垃圾里”。据说拿破仑的马车里有一个书架,他读完一本书后就从窗户把书扔出去。
在乔舒亚·雷诺1775年绘的著名的塞缪尔·约翰逊画像里,也突出了人们对书可读性的关心胜过展示书的想法。在《眨眼的山姆》中,约翰逊的背后没有书架,但他正眯着眼看着他手里拿的一本像杂志或报纸的未装订的书。这样折过的“书”很难再装订。但18世纪的一些博览群书的读者习惯急于贪婪地读刚刚买到的书,所以他们不愿等到几天后书装订好了再来读。未装订的书从商业上讲,就是未完成的书。随着装订机械化的发展,牛津大学出版社还出版发行了没装订的书页。到19世纪的后半期,买书人和书商都认为出版商不应发行不经装订的书。
书籍装订的变化是在1700年左右出现的,至少在英国一改传统的做法,一部作品分卷出版代替了单本出版,这成了新潮流。例如,在1692年本·约森的剧本集是一本对折版本出版的书,而1709年莎士比亚的作品由9本八开版的书组成。书商们有点习惯承办装订业务,每年按预定的价格,把装订费打在书价中。一般装订通常用平整的羊皮或小羊皮做封面,在书脊或其他地方既不印字也没有装饰。只要书店的书不多了,书就以单册出售。使各种各样没有标志的书保持次序没有问题,但是,随着多卷书的激增,就确有买整套书的人顺手拿走两本第四册,而没拿第五册。假如这位购书者直到读完这套书的第四册后才发现买错了书,书商在出售余下的最后的套书时,才会发现书籍卖错的问题(比较细心的购书者会注意到,书架上没有第四册,但有两本第五册),正是这种现象才使书商把卷数——经常没有别的字——印在普通装订书的书脊上。
由于18世纪自始至终书店贮存书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区别卷书,不论是成套的还是单本书名的书变得更重要了。应买主的要求把原来用普通小羊皮或其他不太想要的原有的书面重新进行装订的话,我们没有可靠的或结论性的证据来证明,何时又是怎样在旧书书脊上加印书名、作者和其他资讯的。但是,在18世纪前半叶,实行在成套的多卷书的书脊上印有卷数,在书脊上印有作者和书名的书就流行起来,往往还伴有出版的年代。这并非是一般现货书店的装订风格。
在丹尼斯·狄德罗著的《百科全书》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里说得很清楚,18世纪大部分时期是手工和劳动分工的时代,实际上从针到铅笔到装订书都是一步步由劳动力做出来的,并非靠任何力量的扶持而是人的肌肉所为。那时蒸汽机已得到快速发展,但主要用于从矿井里抽水并不是用于制造机械。蒸汽机推动轮船,后来铁路发动机逐渐作为机械动力的来源。19世纪的发明家也热衷于一切事物机械化,制书业自然不甘落后。
虽然首次采用布装订书是在1823年,但直到1830年印字装订机发明后,才出现了许多“同一本书都用统一装订的形式”。这种发展在制书和售书史上揭开了新的篇章(书商手工装订的书只够近期出售的)。这种应急制造形式——机械化的出现使出版商能用普通形式把一版出版的书装订好。书店不再出售松散的书页。货架也改得更像图书馆的书架了,书可以竖立在书架上,带字的书脊朝外。而私人图书室也配上了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也有装帧一致的书和同一本书的多种形式的版本。随着出版书的数量增多,需要贮存空间随之增多,也就要造更多的书架。
(摘自《书架的故事》,海南出版社出版,定价:25.00元。社址:海口市金盘开发区建设三横路2号,邮编:5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