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来到不像美国的美国心脏城市纽约。只要在美国生活过的人都明白,纽约实在不是美国。真正的美国生活根本不像纽约这个城市,集中了人类一切好的和坏的于一身。有趣的是,居住在纽约的人称自己为New Yorker,他们把纽约之外称作为"乡下",这一点很像上海人那样将上海以外的地方都称为"乡下"。纽约人不能忍受其他城市休闲、安逸的生活氛围,而别的城市中的人不喜欢纽约24小时紧张、快速的生活节奏。
纽约的形象是什么?很简单,就是林立的摩天大楼,它们真是多得不可计数了。从哈得孙河的游船上东望,那密集参差的高楼,就像群峰壁立一样。如果你登上位居闹市中心的帝国大厦顶端环顾四周,眼前只见那拔地而起的一座座巍峨大厦,密密重重地直插云霄,在那行行列列的高楼与高楼之间,则呈现出一条条的人适峡谷来,大街成了难见日头的深谷小道。人们常用"水泥的森林,站着的城市"来形容纽约的摩天楼。
纽约还有另一个形象,即自由女神。这是美国的象征。
在女神像下,千百万各种肤色的人从纽约移民进入了美国,纽约成了"世界民族的博物馆"。各种民族在这样一个自由世界里继承、发扬、传播和创造着他们的文化,从而,纽约也成为美国街头音乐活动的大本营。以下是我采集到的一些场景。
(1)一个黑人鼓手闭着眼睛在敲打着节奏,一边口中轻声地哼唱着什么。看起来,鼓手没有任何"经营"动机,只是在尽情地自我娱乐。我没有打扰他,在一旁坐了好一会儿。当他停下来时,我问是否可以为他拍一张照,他说没有问题,接着又开始自我陶醉了。从我拍摄的角度看,黑人与摩天大楼正好构成了一个"人与物"的对比,同时也是一个"动与静"的画面、"商业与自娱"的组合。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文化场景"。
(2)一位老人在拉手风琴。我在旁边坐下,和他聊天。老人说,他有一个和歌星杰克逊一样响亮的名字,但他喜欢的是民间歌谣。他演奏的歌我都不知道,杰克逊笑着说:"要是你都知道的话,你就和我一般年龄,也不会是中国人了。"杰克逊的这些歌都是四十年前还未移民来美国时,在英格兰家乡外婆教给他的。他说,天太热,在家没意思,来这里为游客助助兴。说话时,正好一批欧洲游客向这边走来。
(3)一次,我随便出了一个地铁口来到街道上,一阵非常优美的弦乐重奏声传来,听上去不是广播或音乐带,而是现场演奏。顺着演奏声找到了音乐的源头。听见的是优美的演奏,看见的也是美丽的画面。低音提琴和小提琴在一幅现代画前面正在二重奏。低音提琴手看上去像一个教师,很有点文化的样子;小提琴手戴着一顶很特别的帽子,看起来像柴科夫斯基的舞剧《胡桃夹子》中的人物,很有特点和可爱。他们的周围是一些书摊,旁边还有一个花店。这个场景像是一个特意安排的舞台。仔细听他们俩的演奏,水平相当好,乐曲也不错。看他们的乐器,猜想他们是有点职业水准的。难怪小提琴盒里的小费不少。当时他们一直在演奏,不能打扰,我向他们要了一张名片。
晚上,我给他们打了电话。接电话的是低音提琴手米勒,他简单地告诉了我有关他们的情况。米勒是一个小学教师,小时候学的是大提琴,现在改拉低音提琴,小提琴手吉夫是他的朋友,也是一个半职业管弦乐队中的队友。吉夫是一个油漆师,业余时间就和他一起合作演奏。音乐也都是他们自己写的。我问:"米勒,你们都是受过很好的专业训练的提琴手,在街头上演奏是否觉得有面子问题?"他说:"从心底里说,我们都想成为正规的职业音乐家,收入好,地位高。但是,这不是你想就可以得到的。时常在街头上演奏是辛苦些,但我们也同样很愉快,挣到的钱也不少。至于面子问题,我们没有想过。因为,在美国,只要你劳动,没有人会瞧不起你。大家都互相尊重别人从事的工作。俗话说,收入有多少,职业无高下,就是这个意思。"听了米勒的话,很有感触。这也就是大多数美国人总是以积极的态度来对待生活的原因之一。
美国各大城市大多都有自己的交响乐团,波士顿交响乐团、芝加哥交响乐团等。之外,每个城市中有许多半职业的管弦乐队(Orchestra),这些管弦乐队是市区性质的,为当地的音乐生活服务。这种乐队有专门但不是专职的机构,没有固定的乐队驻地,人员的流动性也很大,但是它的演出活动基本是有规律的,而且演奏水平一般都相当不错。虽然美国每年要"出产"的音乐人才要比其他国家(比如中国)多得多,但是那里提供的职业音乐生涯却是要少得多。一个城市一个交响乐团不过一百来人,那么每年大量的音乐人才从音乐学院走向社会,这些人干什么呢?芽这些不能进入职业交响乐团的,大多都在这些半职业的管弦乐队中参与音乐活动。
参与这些半职业音乐团体能够支持一个普通音乐家的生活吗?芽不能。虽然当演出季节到来时,每周至少一次的排练,每月会有一或两次的音乐会,演奏员们从参与这些音乐活动中得到一些报酬,但远远不能维持日常的开支。即使有些人"赶场子"兼两个以上乐队的活动,但从这样的音乐团体中所获得的报酬仍然是不多的,因为这种音乐团体主要靠某一个公司或集团支持,这种支持以及音乐会的票价收入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参与这类音乐活动的人员都不是职业音乐家,他们都有一份别的专业工作,他(她)或许是医生、机械师、学校Bus司机、邮差,或许是公司经理、教师等。虽然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各民族,背景、演奏水平也各不相同,但是有一点他们是共同的,即热爱音乐,热爱这份半职业(或许按照我们的标准来说是业余的)工作,非常尽职敬业。比如大多数参与者在乐队中都会担任一些杂事,如票务、联系演出和排练的场所、财务等。那些一个专业团体所具有的行政工作,都由热心自愿者在业余时间来承担。
美国是一个完全资本主义和强调个人主义的社会,但是我们从这个半职业的管弦乐队以及其他的与街头音乐相关联的活动中却可看到,金钱并不是至高无上的,个人主义也不是绝对的,尽职、敬业、互重、博爱等积极向上的人性仍然是主流的因素。这就是美国的"新个人主义",即"集体个人主义"。
(4)可口可乐也是美国的形象。美国人喝可口可乐喝疯了,一年不知道要喝掉多少可口可乐。他们自己喝不算,还让世界各地的人们和他们一样地喝。可口可乐简直成了一种文化,一种流行文化、世俗文化,说穿了其实是一种"毒品文化"。人们为什么喜欢喝可口可乐,中文的翻译非常好,不仅绘声绘色地翻译了Coca Cola,而且以中文特有的魅力美化了这个"毒品饮料"的形象。"可口"是因为它不难喝,"可乐"就是它的"罪恶"根源,即兴奋作用。能起兴奋作用的物品不就和"毒品"相差无几吗?
一个黑人穿着一身"可口可乐"易拉罐颜色的服装,戴着相似色彩的帽子,坐在一幅美丽的少女画像前津津乐道地、美滋滋地喝着可口可乐。这位名叫斯坦尼的小伙子是一位不错的男高音歌手。我听他在唱,觉得非常好玩。因为他在唱意大利歌曲《我的太阳》。很难想像在大剧院的舞台上,一位著名男高音手拿着可口可乐,唱着《我的太阳》的情景。但是,在这街头上,看到这样的场面,很是有点幽默的情趣。
我想起曾经读过的赵一凡的《美国文化批评集》,其中提到的一段文字与可口可乐问题有点关系。赵一凡从学术上将美国文化中那些"世俗味道"批评得非常道地,他说:
西方文明与酒难分难解……
说来奇怪,美国人竟是西方民族中迟迟拒不信奉酒神教义的一支,他们天生只爱喝那不甜不苦,既没血性又无雅趣的可口可乐。据说是因祖宗造下大孽,逃去新大陆后入了清教,假充正经百余年。害得子孙见酒就怕,一灌即醉,窝囊至极。直到他们打赢了第一场世界大战,成为天下首富之国,还念念不忘祖先遗训,要厉行克己赎罪家规,保持廉洁俭朴世风。1919年,美国国会滑天下之大稽,正式通过了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即全面禁酒法宪。结果激起一场持续十年之久的禁酒与反禁酒大战。
是不是因为当年政府禁酒,人们没有了酒喝,于是就发明了可口可乐这种怪东西?不知道。但是,因为禁酒既刺激、推动了爵士的成长,同时也糟踏、影响了爵士的发展,倒是千真万确的。
20世纪20年代初起,爵士音乐的观众大多为黑人劳工阶层。之后,白人爵士音乐家的参与,将年轻的白人中产阶级的听众领入了爵士音乐世界。
历史就是这样,谁都不能摆弄它的行踪。爵士在庆贺它的欣欣向荣的时分,一个严峻的阴影正在向它靠近。1920年1月16日,美国政府颁布了一条法令,严禁酗酒。因此,酗酒俱乐部转入了地下。没有了美酒,人们就像失去了生活的意义,他们还能以什么来支撑他们的精神和消磨时光呢?爵士进来了,没有酒喝的人们像抓住了救命稻草那样投身于爵士。政府的禁酒令成了爵士发展的催化剂,酒和爵士紧紧地连接在了一起。人类很大的问题就出在贪得无厌。当爵士暂时解决了人们的精神和时间的空虚之后,酒魂又像魔鬼一样逐渐缠绕和引诱着人们。过了不多久,爵士却成为酗酒、赌博和其他不光彩活动的陪伴品,这就是历史的奇异补偿。爵士在毁灭自己,美好的声音、优雅的旋律、活泼的节奏、跳跃的切分音,随着暗淡的时光、颓废的心态、迷魂的酒精逐渐失去了光泽。
当时人们把淫荡、酒精和爵士联系在了一起。因为妇女在积极地配合政府禁酒,而爵士却在大力宣扬娱乐、刺激和青春的欢娱。曾有这样的评论:爵士曾被明确地指责为文化邪恶的象征,其程度在我们今天看来是难以置信的,然而在20世纪20~30年代里,这的的确确是事实。在报纸上对爵士还有过更为严厉的批评:
小城镇的姑娘也和大城市的一样,无论贫富都成了这种怪诞而神经质,诱人却有害的伴舞音乐的牺牲品。这种堕落的音乐不仅常见于一些低级杂乱的场所,而且还殃及高级中学、豪华酒店以及上流社会各界。
爵士的确招惹来了许多麻烦,然而纽约人太喜欢爵士,美国人太喜欢爵士。在这样的情形下,爵士怎么办?人们怎么办?确切地说,美国怎么办?这就是当时人们面对的问题。正在这个时候,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走向了爵士,他就是怀特曼。爵士在怀特曼的手中除去了那些粗陋感,而变得优雅、光洁、秀丽了。怀特曼的成功给另一位天才的音乐家---格什温带来了灵感和机遇。怀特曼特邀格什温以爵士风格创作的钢琴与乐队的作品《蓝色狂想曲》在西方音乐史上谱写了新的篇章。从此,爵士脱离了酒精的糟踏,走向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