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摇滚乐的主要活动基地是北京,这似乎没有什么疑问,尽管在广州和上海以及其他一些城市也有摇滚乐的爱好者和从事摇滚的。
崔健在《假行僧》中唱道:“我要从南走到北。”后来他也尽力去实现这句话,所到之处,崔健把他的音乐和摇滚音乐的概念传达出去,也反过来发现着中国的摇滚土壤。不过他出外演出最惨的战绩该是1986年他刚刚出道在上海的演出,几乎可以说是让上海人轰了出来。
后来渐渐知道除了北京,郑州、西安、成都、武汉这些城市对摇滚还是很有感觉的,最近听说“唐朝”、“女子”和王勇在南京演出也感受到了南京听众的热情。
摇滚乐会不会渐渐走向全国?近期内我还是保持一定的怀疑,看以上的城市,看其他风格的流行歌曲的传播,就可以发现中国听众的欣赏口味大致上是以等温线为界的,从东北到西南划一条线,西北和东南的口味相差的真可以说不是一星半点。
当年“西北风”直到1989年初才算刮进广州歌厅,而也不过是大潮卷动之下的余波而已,“西北风”的感觉大体上就不属于广东人,虽然“西北风”的源头要追溯到广州解承强的《信天游》,中间也还有毕晓世的《山沟沟》。
崔健也去了广州,但感觉是不对的。侯牧人到了汕头,觉得他走错了地方,整个体育馆居然像音乐厅,安安静静地听,规规矩矩地鼓掌,就是对他的音乐——包括潘美辰的歌——没有感觉。
上海人也曾经出了一批摇滚,至今却是不知何处去了,余下一向以自己的语言为骄傲的上海人,听着自己的子弟们在歌厅里用粤语去唱卡拉OK。
北京成了摇滚的最佳土壤,从外部讲,因为它是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从历史上讲,它已经当了几百年的首都,全国各地的文化集中到北京,使得北京文化成了最复杂而又最富有性格的混合体。特别到了今天,松二爷、刘大妈乃至常四爷这样纯粹的老北京人已经没有多少了。但今天的北京人骨子里的性格却没有多大的改变,这也是真的。
北京人见得太多,知道得太多,侃得太多,玩得太多——除了干得不多——结果北京人绝对是“胸怀祖国、放眼世界”,他们具有最强的文化意识,具有最强的审美要求,北京的听众最赶时髦,要求也最苛刻。他们通常夸人只说:还行,不错。但他们绝不保守,一切新的东西他们都乐于拿来见识见识,然后用自己的标准品品味道。好便叫好,不好对不起,他们会大喊:“下去啵!”
因此,摇滚这种东西绝对在北京有市场,因为摇滚的概念和精神以及表达的方式,都对得上北京人要求心灵的自由和“过把瘾就死”的性格侧面。所以崔健出现的时候,连北大的学生还犯过一回傻,但马上就发现自己土了一次,立刻赶上。
但北京人实际上对摇滚中蕴涵的西方化的精神内涵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他们骨子里从来就没有沉重过,也没有太严肃过。见得那么多了他们只要求“地道”,用老话讲就是一定要“是个玩意儿”。如果让北京人觉得“不是东西”,那闹得多欢实也都没戏。
摇滚讲尊严,北京人精神上就没屈尊俯就过谁;摇滚敢大喊大叫,北京人一向在下夜班的路上和澡堂子里要亮亮嗓子;摇滚总带点超前性,北京人也许时髦不是第一,但绝对是最火;摇滚敢批判高度物质化的现代文明,北京人早就看着高层公寓运气而又冷漠地看着四合院的消失;摇滚谈环境保护,北京人早已习惯回到家拿起笤帚掸子一通儿乱掸;摇滚重视精神生活,北京人最大的本事是从蟋蟀、麻雀甚至是蚂蚁上找乐子而不在乎吃喝的具体水平——二锅头至今畅销不衰就是最好的证明。最重要的是:摇滚讲究痛快,北京人最烦的是平静,他要生活在戏里,他实际上过不惯踏实日子,所以他最爱看新闻联播。说句开玩笑的话,北京人天生摇滚!
结果中国摇滚在一开始就有着典型的北京风格。幽默和调侃、潇洒和狂妄。“爱谁谁”的精神不但表现在北京摇滚乐手的行为举止上,更体现在他们的作品中。
所以,北京现在的摇滚绝对很中国——不中国的也没人听。
据说北京人挺招外地人烦——尤其因为是个北京人就都“牛皮哄哄”,所以北京摇滚也难免人烦。
中国摇滚在北京的发展绝对与西方发展轨迹不同,中国摇滚现在透出的文化信息,其实更多的是北京的、北方的、传统的,而较少意义上是现代的——假如谁有疑问,可以在将要来临的夏天晚上去什刹海、二环路边等地方去听听那些马路歌手的演唱,一定会很好地理解为什么北京会出现摇滚,并能把外地的摇滚歌手招来。
(摘自《光天化日下的流行》,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定价:22.30元。社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邮编:1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