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这20余年的时间里,中华大地上共贴出了多少张大字报,恐怕是永远无法统计出来了。遥想当年,稍微能识文断字的人,没写过大字报者,或许不会很多;没看过大字报者,更是寥若晨星。大字报成了这些年间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何谓大字报?《现代汉语词典》上没有条文,洋洋千万字的《汉语大词典》上没有解释,修订后的《辞海》、《辞源》上也查不到。是这些著名辞典的编纂者们的无意疏忽,还是实在无法作出解释而弃之不录,不得而知。
大字报产生于何时?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农村推广大字报的好处后说:“中国自子产时就产生了大字报。”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人,如果这样的话,大字报的历史可谓久矣。从其形式上讲,古代的揭帖与大字报颇为相似。揭帖者,就是张贴的启事。要追根溯源,大字报真是源远流长、历史悠久。
大字报的盛行,始于1957年那场后来被称为“严重扩大化”的反右派运动。
最早出现大字报的高校是北京大学。
5月19日清晨,第一张大字报出现在北大大饭厅灰色的墙壁上,内容是质问北大团委出席共青团三大的北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可惜,这张大字报在当时的报刊书籍中都没有登录下来,使我们今天无法知晓它的全文。接着,哲学系的龙英华也贴出了一张大字报,建议在墙上开辟一个民主园地来展开争鸣,协助整风。
随之,一张一张的大字报相继贴了出来。这一天,后来被北大的学子们称为“五一九运动”。
大字报不仅颜色是五颜六色,有红的、绿的,也有用旧报纸写的;形式也五花八门,短文、杂文、口号、对联、漫画,不一而足。
在1957年那个炽热的夏天里,有人因写大字报而成了“右派”,也有人因别人大字报的揭发、批判而成“右派”。大字报作为一种武器,实际上既不利于资产阶级,也不利于无产阶级。表面上看来,利用大字报加上别的武器,取得了反右派斗争的胜利。但是,这个“胜利”付出的代价却是十分惨重的。不要说那50余万被错划为“右派”的人的悲惨遭遇,就对我们年轻的共和国而言,这些人中,不少是有才华的知识分子,他们被划为“右派”后遭到了各种各样的处分,使他们难以献出自己的宝贵才智。更重要的,这场严重扩大化了的斗争,使党对我国阶级斗争的形势做了严重脱离实际的估计,给知识分子重新戴上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造成了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
在反右派斗争中,伴随大字报的广泛使用而产生的是大辩论;在大辩论中,大字报又常常被用来作为辩论的手段。加上在此之前出现的大鸣、大放,于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这“四大”,在高等学校和党政机关中被广泛使用。这样,人为地造成了全国性的政治紧张和不稳定状态。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有多方面的原因,而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在运动中的广泛使用,是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为右派分子“向党进攻工具”的大字报,在反右派运动中却成了反击右派“进攻”的武器,并且得到了最高领导人的一再肯定,甚至被赞扬为是“一种极其有用的新式武器”。此后,在整改、“双反”(反浪费、反保守)、“大跃进”运动中,大字报得到了广泛使用。当时的宣传舆论工具也对大字报的功效一再推崇,大字报的作用被吹得神乎其神、玄而又玄,在那个创造神话的年代制造出一件又一件滑稽的事情来。
“大跃进”运动之后,大字报曾一度沉寂了好几年的时间。然而,“文化大革命”之后,自北京大学的聂元梓等人贴出所谓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开始,大字报的狂飙再次席卷中国。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大动乱的年代里,大字报制造出了一个又一个悲剧,一桩又一桩冤案。个别人因为写了一张“革命”大字报而飞黄腾达、青云直上,而包括国家主席在内的许多人则被大字报诬陷为“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等被打倒在地,并踏上一只脚,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所谓“文化大革命”,同“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分不开的。“文化大革命”为“四大”的使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而“四大”又使“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动乱局面不断加剧。事实证明,大字报看上去有利于揭露矛盾,实际上容易被一小撮野心家、阴谋家所利用,当做篡党夺权的工具。以大字报为中心的“四大”,不但没有发扬民主,反而使民主与法制都受到严重破坏,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大动乱。当年流行一句颇为自我安慰的话,叫做“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前半句很快实现,后半句却成了空中楼阁。当年还有一句流行语,叫做“‘文化大革命’看起来是乱了自己,其实是乱了敌人”。实际上,不论是“看起来”,还是“其实”都是地地道道地乱了自己,真正的敌人躲在旁边,他们才高兴中国大乱呢!
大字报表面上看来谁都可以使用,但事实绝非如此,且不说那些已被划出人民队伍之外的所谓“牛鬼蛇神”没有张贴大字报的权利,就是对“文化大革命”有不同看法,对权倾一时的中央文革小组稍有不满,或对有些掌了权的“造反”新贵有些看不惯,但还是位列于人民内部的人,一旦把自己的看法、不满用大字报表达出来,顷刻之间就变成了“反革命分子”,发配到了“地、富、反、坏、右”的行列中去了。在“文化大革命”中,人民代表选出的堂堂国家主席,在受到诬陷的时候,贴出一份答辩的大字报,不是贬眼之间被撕成了碎片么?
大字报的最主要功能,一是揭露,二是批判,前者可以无中生有,断章取义,后者可以随意上纲上线,乱扣帽子。不论哪一种功能,基本表现方式都是片面和不实之词,容不得被揭露、被批判者的申辩与反驳。所谓用大字报的方式开展大辩论,实则是大批判,大量的冤假错案就是这样制造出来的。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大字报几乎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先是以语录开篇(当然是择其所需),接着写一通形势大好,然后笔锋一转,抓住被征讨者的只言片语,或断章取义,或张冠李戴,或无中生有,或牵强附会,再佐以“砸烂”、“横扫”等“革命”语言,随意上纲上线,任意口诛笔伐,欲置被征讨者于死地而后快,用当时的时髦语言说就是要“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其永世不得翻身”。可以说“文化大革命”导致了大字报的恶性发展,而大字报的恶性发展,又加剧了“文化大革命”的大动乱局面。
大字报所产生的各种消极作用,除了其本身这种形式不足取外,更主要的是由于它被用来发动政治运动,进行政治斗争,成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手段。而这种政治运动,又是在“左”的指导思想下发动起来的。正因为如此,大字报除了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破坏人民内部的团结外,很难起到什么好的作用。至于“文化大革命”中那些直接受命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大字报,更是他们打倒老一辈革命家,实现其篡党夺权阴谋的工具。
大字报表面上是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实际上是利用群众,压制民主。大字报的盛行,与中国政治舞台上大刮“左”风是密不可分的。什么时候“左”病厉害,什么时候大字报便行情猛涨;什么时候“左”的东西有所收敛,什么时候大字报便萧条不景气。一部大字报兴衰史,就是一部“左”病对中国的危害史。
诚然,在个别问题上,大字报发挥过积极作用,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字报也曾被人们利用来作为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武器。但是,大字报作为所谓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四大”的最主要方式,从总体上讲,其消极和破坏作用,要远远大过它的积极作用。
到了1975年,大字报已成了强弩之末的时候,却被写进了堂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人们对“文化大革命”反思的深化,大字报的弊端也逐渐为人们所认识。
在1980年的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谭震林在书面发言中深刻指出了大字报这种“大民主”的本质。他说:
“‘四大’根本没有民主的意义,而是文革小组强有力的棍棒。文革小组需要打击谁,一夜之间满城大字报。受到大字报揭发、批判、打击的同志,个人任何辩论的大字报,不管写了几张,是贴不出去的,即使贴上了,也立即被别的大字报所覆盖。因此,不能说它是‘大民主’,不能说取消‘四大’,就取消了‘大民主’。”
1980年1月中旬,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邓小平做了《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在讲到“四大”问题时,他指出:
“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是载在宪法上的。现在把历史的经验总结一下,不能不承认,这个“四大”的做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从来没有产生积极的作用。应该让群众有充分的权利和机会,表达他们对领导的负责的批评和积极的建议,但是“大鸣大放”这些做法显然不适宜于达到这个目的。因此,宪法有关“四大”的条文,根据长期实践,根据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党中央准备提请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审议,把它取消。
在1980年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正式作出决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议,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这年4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一个星期的会议中,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取消“四大”的建议,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在这些人大常委中,对“四大”的危害可谓有切身的体会,谈起当年那些“炮轰”、“勒令”的大字报,委员们会依旧心有余悸,不寒而栗。
在发言中,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杨秀峰,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取消“四大”的四条理由:
一、宪法中已经明确写明“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这些规定保障了公民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而“四大”却相反,妨碍了公民应当得到的正当的民主权利。
二、把“四大”写进宪法中,使少数坏人在法律上有了可乘之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四大”的旗号,制造事端,向无产阶级进攻,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
三、把“四大”写上宪法,会使一些人利用来大搞派性,制造混乱,破坏正常的工作、生产、教学和生活秩序,不利于四化建设。
四、搞“四大”容易泄露党和国家的重要机密。从“文化大革命”到“西单墙”,一些坏人正是利用大字报泄露了不少党和国家的核心机密。
参加会议的人大常委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赞同取消“四大”,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取消所谓“四大”的规定。
198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这部宪法中,有关“四大”的条文彻底消失了。
大字报终于成了历史的陈迹。
(摘自《大字报的兴衰》,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版,定价:19.80元。社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