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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2012-06-06 08:59:0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查看评论 进入光明网BBS 手机看新闻

  2012年6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主持例行记者会。

  刘为民首先发布消息:

  应外交部长杨洁篪邀请,缅甸联邦共和国外交部长吴温纳貌伦将于6月9日至14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中国领导人将与其会见,杨洁篪外长将同其举行会谈。双方将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交换意见。除北京外,吴温纳貌伦外长还将访问上海。

  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十二次会议将于明天起在京举行。请介绍会议相关日程、议题以及中方对会议成果的期待。

  答:应胡锦涛主席邀请,上合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五国总统,观察员国伊朗、蒙古、巴基斯坦、印度和主席国客人阿富汗、土库曼斯坦总统或代表,以及联合国、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负责人将出席峰会。峰会期间将举行成员国大、小范围会谈、文件签字仪式、共同会见记者以及工商论坛、文艺晚会等活动。此外,中外领导人还将举行一系列双边会见。

  峰会期间,各成员国元首将围绕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做出战略规划。中方期待着会议在以下几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一)政治领域,峰会将发表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确立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建成和谐地区的长远目标,阐述成员国对重大国际地区问题的共同立场。成员国元首将批准《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将确定未来优先合作方向和相关落实措施。(二)安全领域,成员国元首将批准对2009年《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进行修订,以切实提高危机情况下成员国沟通、协调和联合应对能力,更有效地维护地区安全。成员国元首还将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至2015年合作纲要》,明确具体合作措施和计划,有效打击和遏制“三股势力”在本地区的活动。(三)经济领域,成员国正在抓紧商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并继续研究成立上海合作组织项目合作融资保障机制问题,推动建设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开发银行。(四)人文领域,成员国正为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议定书》做技术方面的准备。(五)对外交往方面,会议将审议阿富汗申请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土耳其申请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地位问题,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做出正式决定。

[责任编辑:周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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