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1982年怀柔殴打女教师事件的报道
王忠人 光明日报新闻内情

  1982年6、7月间,《光明日报》以连续报道的形式,批评揭露了北京市怀柔县发生的殴打3名女教师的事件。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报纸发表稿件74篇,5万多字,相当于6块整版篇幅。报道体裁多样,有来信有调查,有消息有通讯,有言论有照片,而且许多在一版头条和显著位置发表,洋洋洒洒,规模宏大,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轰动。邓小平同志针对这次报道对北京市委作了指示;中国记协为此在《光明日报》召开了现场会议,交流报纸如何抓好批评报道;北京新闻学会《通讯》发表了介绍文章;新华社发了通稿;《人民日报》及首都几家报纸作摘要转载或配评论;第二年这一报道被评为全国好新闻。

事情由一封读者来信引起

  1982年6月中、下旬,本报学校教育部记者赵学礼从北京市教育局带来一封署名焦文驷的读者来信,希望报社发表。信的内容是:那年4月26日晚,北京市怀柔县黄坎公社吉寺小学女教师范秋兰、于学荣、刘凤珍在去看电影的路上,遭到该村王兴宽和他的女儿、儿子等数人无端辱骂,这些人趁天黑把3名女教师团团围住,冲撞殴打达20多分钟,围观者200来人。大队干部和学校领导闻讯赶来,被围观群众挡住进不去,最后两名男教师和部分社员硬从人群中闯开一条路,才把3名女教师救出来。当天夜里12点钟,该小学又遭到砖头石块的袭击,6、7块玻璃被砸碎。事件发生后,教师们惶恐不安,不敢到校上课,学校被迫停课40余天。3名女教师被围攻后,四五天昏迷不醒,伤势严重。女教师的父母含着眼泪向有关领导说,“孩子到山区教书,被打成这个样子,上级党委和政府得给我们做主啊!”

  来信说,这次事件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身心健康,要求对肇事者进行严肃惩处,并借此对广大社员和干部进行法制教育,造成一个人人尊师爱校、确保教师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新局面。

  北京市教育局为什么没有直接处理这件事,而是把来信转到报社?情况很明显,他们单独处理有一定困难,他们是想通过报纸造造舆论,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在一定的舆论压力下,才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来信署名焦文驷,似应为“市文教”谐音的倒读。

  报社群工部看了这封信后,觉得这是一个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件,需要派记者去调查,如果属实,可以突出处理。我们把这个意见向总编辑杜导正汇报,杜导正亲自看过读者来信后,非常高兴地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典型,赶快派人调查。于是由教育部记者赵学礼同群工部记者张爱平一起去怀柔调查。调查结果证明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记者在医院看见3名女教师面容憔悴,充满恐惧感,在生人面前手脚抽搐,哭笑失常,其中一人下肢不能站立。医生诊断是惊吓性植物神经紊乱。调查中还发现吉寺大队侮辱教师事件屡屡发生,时常有人在夜里敲打女教师宿舍门窗,教师在回家和返校路上多次被拦截辱骂、说下流话;学校教室玻璃被砸坏200多块。大队对这些事件从未作过认真处理。这次事件主要肇事者王兴宽还是个党员,他在村里是个特殊人物,经常寻衅闹事,动不动用“到县公安局去”、“到县委大院去”等言辞相威胁。这次事件发生后40多天,他才被行政拘留,但15天后又被释放。群众反映,王兴宽就是因为有个哥哥是县委常委,否则不能这么快就放出来。

  1982年6月24日,《光明日报》在一版头条发表了这封读者来信和记者调查附记。标题是:《怀柔县黄坎公社王兴宽等人无理取闹辱骂殴打3名女教师》,副题是《读者投书本报揭露这一严重事件,要求对肇事者严肃处理》,在一版下面又配发本报评论员文章《要造成尊重教师的新风尚》。从这天开始,报纸就此问题作了大量连续报道。

为什么抓住这个典型不放?

  除了宣传尊师重教、替知识分子说话,为本报办报方针题中应有之义外,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拨乱反正的需要。由于“文革”中“读书无用”、“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等流毒甚广,造成知识分子社会地位低下;再加上有些人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目无法纪,侮辱殴打教师、侵犯学校合法权益的事件各地不断发生,仅湖南省1981年就发生殴打教师事件700多起,它事实上已成为当时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说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二是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需要。198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党在上半年内认真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切实研究改进措施,着力解决一些影响知识分子发挥作用的紧迫问题,提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知识分子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肃清“左”的思想影响。各地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都在作认真检查。怀柔殴打教师事件正是发生在这个时候,抓住这个典型事件进行报道,可以具体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

  今天,在中国大地上,人民教师备受社会尊重,然而在80年代初,人民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是很低的。他们工作最艰苦,工资待遇最低,还常常被人岐视。“先工商后财贸,哪也不要去学校”,就是那个时代的口头禅。这种情况的直接结果,就是没有几个人愿当教师,造成师范院校招生困难,中小学师资严重缺乏。

  吉寺小学被打的3名女教师,年龄都刚20出头,她们家都在外乡,能到这个山区任教已经很不容易,理应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爱护和尊重。可是吉寺大队对她们很不关心,在学校住宿的几位教师连吃菜问题也长期得不到解决,队里种的蔬菜,卖给社员2分钱1斤,卖给教师却要1角钱1斤。教师们经常是就着酱油吃饭,有时不得不赶50多里路到县城购买。由于大队领导不重视学校工作,多次出现的骚扰学校和侮辱教师的事件都没有严肃处理,以至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胆子越来越大。这次殴打教师事件的起因纯属无事生非,就是因为女教师们穿戴比社员整洁一些,其中一人还烫了发,他们就借此起哄辱骂,直至推搡殴打。今天看来,这种愚昧行为是多么荒唐可笑!

  吉寺大队干部对这次发生的事件也很不重视。县里调查组来村里开干部会,调查是哪些人动手打教师的?大多数干部认为不好调查,表现不积极。事件发生后,被打教师只在公社卫生院检查一下,便回老家休养,直到40多天后才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各地寄来的慰问信,大队扣住不给教师。当有人说,烫发的教师伤情最重时,有个干部竟说,“她烫发还不挨打!”水平之低,令人咋舌!

怀柔县公安局对事件曾有不同看法

  本来,怀柔殴打教师事件性质是很明显的,处理起来并不复杂。但是从事件发生到打人凶手被法办,却历时3个多月,为什么?就是因为县公安局对事件性质有不同看法。县公安局在事件发生10多天后派人下去调查3天,结论是:3名女教师内脏四肢正常,血压不高,说王兴宽打人证据不足,对王兴宽处理只能批评教育。由于群众反映强烈,学校仍不复课,县委又于5月底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成员12人,其中有公安局的同志,政法办的同志,也有教育局的同志。他们在调查了19天以后,在对事件性质及王兴宽处理问题上出现了分歧意见,公安局的同志仍坚持说王兴宽打人证据不足。有人则提出把参加打人的王兴宽女儿王桂义逮捕法办,给王兴宽以党纪处分,但谁都能看出这明显是舍车保帅。教育局的同志认为,3名女教师被打证据确凿,被打教师当时浑身抽搐,下肢不能站立,上车需要人背,伤势到这种程度,不将肇事者逮捕法办,不足以平民愤。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县里才于事件发生40多天后将王兴宽拘留,但15天后又将其释放。人们感到这样不了了之太不公平,怀疑王兴宽后面有人,此事仅依靠县里很难做到公正解决,有人遂以焦文驷的名义投书本报,希望为被打的3名女教师伸张正义。

  6月24日,本报发表读者来信和记者调查附记时,怀柔县有些同志的思想认识并没有完全解决,行动仍然迟缓,于是我们先后派记者五下怀柔,深入调查采访。在怀柔县召开了座谈会,出席的有县委负责同志、县里从事教育工作的干部、教师和吉寺大队干部等,请他们发表意见,并把座谈情况公之于报端。我们的记者还请县委做王兴宽哥哥的工作,希望他不要介入,避免问题复杂化,他表示同意。我们发表了对3名女教师的采访记录;发表了吉寺小学其他教师对事件经过的介绍,肯定王兴宽父女动手打人的事实;又公布了北京市宣武医院对3名女教师的病情诊断,用具体事实驳斥了某些人所谓的“证据不足”的谎言。在中共北京市委召开的怀柔事件汇报会上,我们的记者汇报了采访调查情况,据理力争,要求对肇事者绳之以法,表达了记者的原则立场。

小平同志发话,加快问题解决

  粉碎“四人帮”以后,小平同志多次讲话强调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当时情况,小平同志自告奋勇抓科学教育工作,他首先提出要推翻“四人帮”炮制的“两个估计”,即“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战线是‘黑线专政’,大多数知识分子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他特别强调要尊重教师,说“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正因为这样,他对《光明日报》报道的怀柔事件非常关注。当广大读者强烈要求对肇事者绳之以法而遇到阻力时,他不能容忍这种凌辱教师的丑恶现象继续在社会上泛滥,更不能容忍殴打教师的人逍遥法外。他指示他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转告北京市委,这个事件性质恶劣,要抓紧处理,把打人凶手抓起来。”小平同志的指示,完全符合广大群众和广大教师的意愿。这一指示,当时虽然没有公开报道,但有关单位都已传达。中共北京市委先后多次开会进行研究,责成怀柔县迅速处理。并以此事件为由头向全市发出通报,号召开展尊重人民教师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教育部何东昌部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发表谈话说,殴打教师这种现象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这是林彪、“四人帮”挑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关系的结果。希望借怀柔这个事件掀起一个尊师重教的热潮。各地领导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凌辱教师、侵占校产事件进行一次检查,采取相应措施,促进问题解决。与此同时,全国妇联、民进北京市委等组织也相继发表文章,谴责殴打教师的丑恶现象。新华社也就此事件发了通稿,《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等都编发了本报报道,有的并配以评论。

  在本报一个多月的连续报道后,1982年7月27日怀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了王兴宽父女殴打3名女教师案件。经过法庭审理,认定被告王兴宽、王桂义公然侮辱拽打女教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均犯有侮辱罪。据此,依法判处王兴宽有期徒刑2年,王桂义有期徒刑1年;并裁定赔偿3名女教师的医药费。参加这次宣判大会的各界人士共1400余人。至此这一事件得到了公正解决。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全国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尊师重教的社会舆论。8月上半月,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等地都对当地殴打教师、抢占校产的事件作出了处理,使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得以解决。本报读者来信数量陡然上升。《光明日报》社会声誉日益提高。有的中小学把《光明日报》有关报道贴在墙报上,有的还就此问题召开座谈会。广大中小学教师从中看到了党和人民对教师的尊重,看到了教育事业的希望。他们说,这一报道使他们“于危难中看到了光明”,“有人替教师讲话了。”直到半年以后,安徽一位教师还拿着报道怀柔事件的报纸,千里迢迢来到本报,向记者倾诉自己的遭遇和心情,表示感谢记者,感谢报社。

杜导正对这次报道的见解和点子

  怀柔事件的报道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好的社会效果,群工部同志作出了巨大努力。当时群工部有编辑记者16人,半数以上参加了这次报道活动,大家齐心协力,干劲十足。有时需要连续作战,比如3次座谈会纪要的发表,下午开座谈会,晚上整理记录,第二天见报,时间非常紧迫,大家皆无怨言。这是取得这次报道成功的基本条件。其次,我想不能不讲一下总编辑杜导正的特殊作用。他很重视反映读者的呼声,他经常说:“我们在宣传党的各项政策的同时,也应该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过去我们比较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讲一种声音,而不善于反映和发表自下而上的多种声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亿万群众自己的事业,要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就必须广开言路,认真反映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我们应该拿出相当多的篇幅,并在一版和二版的重要位置发表群众来信。编辑记者要有这种敏感性:善于从广大读者来信当中发现重大典型线索。”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通过读者来信抓了很多好的有影响的批评典型。比如:浙江德清县挪用教育经费的报道;南京市鼓楼医院发生严重医疗事故的报道;太原卷烟厂白赠万条人情烟的报道等等。

  对于怀柔这个典型,他也说过一些新鲜的见解,他认为抓这个典型既有拨乱反正,尊师重教的普遍意义,又有其特殊意义:1事件发生在北京这个首善之区,主要肇事者又是一个农村党员,说明这一问题更值得重视;2事件的具体情节不轻不重,既不是一般歧视行为,也没有血淋淋的场面,不会产生什么副作用。因此他决定抓住不放,连续报道,造成一定声势。据我观察,杜导正同志抓重大典型宣传的一件法宝就是连续报道。在怀柔事件报道中,他几次说过:只有连续报道才能充分反映报纸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倾向;只有连续报道才能深入人心,取得轰动效应;只有连续报道,穷追不舍,对那些久拖不决的问题才能获得比较彻底的解决。

  怀柔这一典型,报道开始的几天,报社内外反映都很好。可是在发表几次座谈会纪要和群众反映以后,编辑部内部就有同志提出:“怀柔事件发这么多稿件,很多又放在一版,这样大的规模是否有必要?”报纸版面是编辑部各部门共有的阵地,此长彼消,你发多了,别人就得少发一点,这就必须有个全局的观点。杜导正针对上述意见,在编前会上斩钉截铁地回答:“很有必要。怀柔这个典型要不惜版面,一抓到底,直到抓出结果来。”完全可以设想,如果当时报道不能做到有始有终,或声势不大,肯定不会收到后来所取得的效果。北京一家报纸,也报道过怀柔殴打教师事件,由于它没有抓住不放,没有搞连续报道,以至它的影响远不如《光明日报》。在报道形式方面,杜导正也出了一些好点子。来信发表以后,紧接着在怀柔在北京开了3次各界人士座谈会,发表座谈会纪要,形成强大谴责力量。这是杜导正的点子,在开始刊登来信的那一天,报纸配发了本报评论员文章,一个月后结束连续报道时,又发表了社论,这也是杜导正的点子。因一封读者来信而发表本报评论员文章和社论,在此以前我是未见过的。这正是杜导正能够开辟报道新局面能力的一种体现。

  像怀柔事件这样的批评性报道,今天看来,不论是报刊还是广播电视,已不足为奇。然而在80年代初期,当报纸公开批评还比较困难的时候,能够作这样集中的大规模的报道,并不多见。这需要总编辑有胆有识,看准问题,敢于负责。在当时条件下,杜导正同志有这种精神是很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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