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年的新闻工作经历中,我写过一些问题报道,也写过部分批评报道,而更多的是表扬报道。写问题报道、批评报道自然有人不满,有人告状,这不奇怪;但写了表扬报道,报道中受表扬者反过来告写表扬报道的记者,这却非常罕见。这罕见的事却让我遇上了。
那是1988年3月19日,作家徐星平来看我,顺便对我说,他从他一学生处得悉,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基建办公室主任辞职,原因是他在主持基建过程中请客送礼甚至行贿,同时他也接受工程队等单位的贿赂。本来这件事也没有什么典型性,问题是这位办公室主任是个良心未泯的知识分子党员干部,在行贿和受贿过程中,他陷入了深深的良心自责之中。大楼建成之日,他终于不堪良心的折磨,提出辞职。
如一道灵光突然在我眼前闪烁,我强烈地意识到,这是一个难得的好题材!
80年代,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传统道德受到严峻的挑战,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作为经济发展的衍生物正在日益腐蚀社会风气,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等恶习在许多职能机关盛行起来。我早就想找个题材对不正之风抨击一番,而这个题材好就好在一个有良心的知识分子,一个正直的党员干部,不得不昧着良心去干本来纯属正常的工作,不得不屈服于不正之风的淫威。可是在不正之风的蹂躏下,良知终于使他奋起抗争,虽然辞职是一个消极的办法,但这毕竟是对不正之风的一个迎头痛击。好题材,好题材!我激动起来。
当天上午,我就找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接待我的是个瘦高个的中年知识分子。听了我的陈述,他断然否认,说,没有这回事,搞基建的办公室主任不是党员,也没有辞职,你肯定搞错了。当时我只强调基建办公室主任,几经核实都是如此,我只好怏怏而归。
23日,我又见到了徐星平。我将我的遭遇告诉他,他很诧异,说:“不可能。消息是我学生的同学提供的,她就在医院工作,此事千真万确,绝对不会错!这样,我陪你去一趟。”说罢,拉起我就走。
事实很快搞清楚了,辞职者不是办公室主任,而是个副院长,叫D。这失而复得的消息又燃起了我的希望,当天上午10时许,我再次来到医院,终于找到了D。没想到,D便是我头次见到的那个中年知识分子。开始,他拒绝采访,但当我把我听到的议论向他作了介绍,特别是说到外界对他辞职的原因是因为他行贿和受贿时,他马上激动起来,继而便滔滔不绝地谈起来,一种急于洗刷自己的感情溢于言表。我们谈了一个多小时,已近正午,他主动约我晚上到他家接着谈。当天晚上,我又来到他家,又谈了一个多小时。当他谈到自己1957年曾蒙冤被错划为右派,几十年历经磨难时,我告诉他,我父亲也是右派,我们一家都受到过株连。“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之间的距离很快拉近了,谈话变得更随便。他谈了自己在主持基建工作期间碰到的种种不正之风,以及自己在这种不正之风面前的无奈和痛苦,他的所谓行贿即请客送礼,每次都向纪委作了汇报,而所谓的受贿只是接受了别人的请吃;他还谈了他与上级领导的矛盾。他的陈述使我深受感动,这种感动马上使我对他的人格产生认同,我认为,他是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一个有良心的党员干部,但是,在不正之风的蹂躏下,他的心在痛苦呻吟,这颗心在腐败的社会风气的挤压中淌血。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我时时感到心中有一种同情、激愤、惋惜交织在一起的情绪在升腾,一种急于需要宣泄的感情在胸中回荡,此时的我,已没有其他想法,只有一个念头:用自己的笔,痛击可恶的不正之风,用自己的笔,张扬社会正气,用自己的笔,为这个可敬复又可怜的知识分子澄清泼在他身上的污水,还他一个善良、正直、富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的本来面貌。
当晚采访归来,我一气呵成写出第一稿:《安得广厦千万间 大庇天下白蚁俱开颜 杭州市一医院新楼落成主管基建副院长辞职》。标题非常尖锐,当时我对这个标题比较满意。但事后推敲,感到打击面太大。见报时编辑将标题作了修改。
25日,记者部要求各站报送近期报道选题,我将此稿提要报上(因为还未去审稿),当时的记者部副主任王庚虎很快打电话来说,这个题材很有典型意义,迅速写好发回,最好能配评论!
但因为我另一篇不久前刊出的批评报道引起纠纷,有关单位开始告状,此稿延迟了一周才于30日送审。看完稿件,D提出,最好不要见报,见报会引起麻烦。我解释说,报社已经将此稿列入重点报道选题,还要求配评论,不登的可能性不大。他则强调见报后会得罪关系户。我见他不同意,就说,编辑部已定下,稿件要用,即使你不同意,只要事实准确,我们也可以将稿件刊出。他不再坚持,沉吟片刻后说:“这样吧,稿子留下我来修改。”
回想起来,可能是后一句话伤害了这个自尊心极强的知识分子,事实上这句话也便成了后来他攻击我的武器,说我“造成既成事实”,“迫使他就范”。
D看完稿件提了两点意见,一,稿件中点了医院和他的名字,会引起麻烦;二,辞职原因有3条,文中只写了1条。D说的3条辞职原因是:1,年纪大了;2,不善于处理各种关系,不堪不正之风之苦;3,与领导关系处不好。我则坚持说,前面两点意见,第一点,我可以妥协,在稿件中可以不点医院和他的名字;第二点中的3条辞职原因只写了1条,我觉得为了突出主题,强化不正之风的危害,以年纪大为由提出辞职理由不成立,许多比他年纪还大的干部还在工作,第3条是他与领导关系不协调,写了于他今后处境不利,不提为好。
次日上班,D已派人将改好的稿件送至我办公室,并附有一信:“叶辉同志:报道改了不少,最主要的一点是:千千万万将真名隐去,否则,得罪了关系户,我将成为市一医院的千古罪人……”并在文中“加了一段关于监督部门介绍施工单位,从中捞油水的事”。
4月6日,此稿在一版头条刊出,编辑部在编辑时将原来隐去的市一医院名字恢复,D的名字隐去。
稿件见报后,记者部副主任王庚虎来电话要求我写后续报道,他说,稿件触动了一些关系户,关系户肯定会报复,要支持医院和那位辞职的副院长,对搞不正之风的要继续予以揭露打击。
事实正如王庚虎所料,医院受到关系户的刁难,而后来的这场纠纷就是源于这些刁难。
当时我正处在另一场持续多年的新闻纠纷中,每天忙得不亦乐乎。但我还是几次打电话给D,询问稿件见报后的反映,D均说没什么不良反映,也没有关系户报复或刁难。大约在4月9日,我到市一医院找到D,告知准备写反馈报道。D说无反映,也没人刁难,不必写。实际上当时他已处在巨大的压力下。我只好作罢。
此后好长一段时间里关于D的消息都没有了,似乎一切正常,只有从编辑部传来的对此稿的一些好评。
5月17日,本报评选好新闻,此稿入选,并在报上刊出入选篇目。我预感到,此稿入选的可能性极大。
然而万万没想到,一场引起新闻界关注的受表扬者告记者的新闻纠纷爆发了。
“5月27日,我刚从外地出差回杭,看到了我爱人为我找来的5月17日的《光明日报》,在《光明日报好新闻推荐篇目》中有《新楼落成主管基建副院长辞职》这篇稿件。这又一次激起了我无比的愤恨。我就是这篇好新闻中提出辞职的副院长。我感到不能再沉默了,我要站出来说几句真话。《光明日报》的读者们也不能再一次被愚弄了,《光明日报》好新闻的评委们也不能受到欺骗……”
我脑子“嗡”的一声,血直往脑门上冒……
这是D写给《光明日报》好新闻评委的告状信!
6月10日,王庚虎来电称,D来信告状,说我采用“卑劣的手段”,“昧着记者的良心”,写了这篇报道来“愚弄读者”。接着,记者部将告状信传真给我。记者部主任金涛在这封信上批了一行字:“庚虎同志,请与叶辉联系,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怎么回事?天知道!我为何要用卑劣的手段去讴歌一个正面典型?我何必要采用卑劣的手段为一个自己敬重的人鸣不平?我用真诚对待一个人,这个人却报以刻毒的咒骂!
“这篇好新闻见报以后,我一直克制着,我幻想着以沉默来换取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带来的平静。但是,我现在不能再沉默了,我不能接受这种虚假的来自读者的对我的‘崇敬’;同时,为了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我必须向您们大声疾呼,来恢复《光明日报》灿烂的光辉。”
D在信中详述了整个采访过程,他指责我的报道“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并特别指出报道只写了他要求辞职全部原因中的一点,这最使他难以接受,这也是他指责我“采用卑劣的手法”的关键之处。他还指责我审稿时说编辑部要发这篇稿子是先造成“既成事实”,“逼他就范”。D在信的最后说:“《光明日报》的评委们,《光明日报》好新闻的评委们,在您们读完我这篇申诉后,您们难道还能认为《新楼落成主管基建副院长辞职》是一篇具有新闻真实性的好新闻吗?……难道你们还能容忍叶辉这种在新闻报道中采取‘各取所需’的片面性——即不真实性的卑劣手法继续存在下去吗?难道您们还能容忍《光明日报》这盏普照大地的明灯沾染上不光彩的阴影吗?我深信您们是会主持正义的!”
我怒火中烧,怨气升腾,气得浑身发抖。我对他同情为他鸣不平为他仗义的感情受到亵渎。当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要起诉,我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我不能忍受别人的恶意中伤。我相信自己的稿件经得起事实的检验。
报社的好新闻评选开始了,评委是首都各中央新闻单位的主要领导。根据报上公布的评委名单,D给每个评委都发了内容相同的信,结果当然可想而知,这篇“愚弄读者”的“假新闻”被逐出入围作品之列。
实际上,这篇稿子是经过他认真修改的,修改后的稿件更尖锐,也更完美,请看他在稿件中加进去的一段文字:“基建涉及的关系户太多了,谁都想从中捞点油水。电力部门要‘介绍’变电站的安装单位,环卫部门要指定化粪池的施工队,尽管这个来自乡村的施工队已被市建委归入清除出境之列,尽管医院也知道这个队工程质量低劣,但还是应允,不然,这些掌握某一监督部门大印的‘上司们’就会‘横挑鼻子竖挑眼’地找毛病。于是‘生意大家做点,好处人人有份’”。这段文字简直太精彩了,文笔通畅,入木三分,文中直接点了2个单位的名,原来的稿子因为缺少具体例子而显得单薄,他的这段文字使整篇稿件增色不少。
而今经他修改的原稿尤在,写给我的亲笔信尤在,他却否认经他审阅的稿件了!
我把自己的想法和几位青年记者谈了,他们也义愤填膺,都表示只要我官司打起来,他们就来报道,为我伸张正义;著名青年律师楼献表示愿意做我的代理律师。他说,D的信向评委广为散发,已损害了你的名誉,可以告他。
原记者部主任汪波清得知此事后来电话,他劝我遇事冷静,切不可感情用事。他说:你写稿的初衷是为他伸张正义,抨击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现在你反过头来与他打官司,这有违你的初衷啊,还是冷静一点处理这件事吧。我反复考虑后打消了打官司的念头。
D的处境很快搞清楚了:报道把该院诸多关系户都得罪了,这些关系户便开始报复:医院里时儿断水,时儿断电,病人、医生怨声载道,医院里的人把怨气发泄到他身上。而他呢,我采访他时他已是“无官一身轻”,稿件见报后却又当选为院党委书记。作为医院主要领导,他又不得不负起与关系户打交道的任务,此时的关系户已不认他的账,说他“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说他言而无信,“过河拆桥”,他要继续维持与关系户的关系已非常困难,但又不得不维持,D处在极度尴尬的境地……
有什么办法呢?他还得当医院的党委书记,他还有求于那些关系户,他还得保持医院的安定团结,而这一切都决定于那些手握权柄的关系户是否刁难无奈的医院。于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一切责任都推到记者身上,这一切都是记者弄出来的。
一个试图与不正之风抗争的人,却在抗争之后反而落入更加尴尬的境地,再次成为不正之风的牺牲品,这岂不是我们这个社会更大的悲剧!
官司不打,事实却必须澄清,我要向评委们说明事实真相!我把D亲笔改的原稿、D给我的信复印后,连同卢良同志参与的调查结果写成文字寄给每位评委——我不祈求评奖,但我要澄清事实!
D之所以告状,确实是因为我的报道给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现在重新审视当时的稿件,缺点也是明显的。辞职原因3条,我只写了1条,确实是犯了“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毛病,如果在审稿时尊重D的意见把辞职原因全写上,哪怕一笔带过,也不至于成为后来纠纷的借口。这一败笔对我影响深刻,也让我吃到了苦头。其次,如果当时我能考虑稿件见报后对D的影响,下笔就会慎重一点,也不至于给他造成这么大的压力。
就在我深深陷入这场新闻纠纷时,这场“受表扬者告记者”的纠纷以其新闻性和特殊性而引起新闻界的广泛关注。《中国青年报》记者全立芳专门作了题为《×××改变初衷反告记者》(原报道用了D的真名实姓,旧事重提还是隐去真名为好——笔者)的报道;《法制日报》发了王乾荣的评论:《舆论监督 亦喜亦忧》;人民大学新闻系主任甘惜分教授在《光明日报》上撰文对受表扬者告记者现象进行剖析。
就在好新闻评选期间出现的这场纠纷以及各报对这场纠纷的报道,无疑也影响了评委的判断,评委接到我的申诉材料,最后还是决定将这篇多灾多难的报道列入好新闻参评作品之列。评委对该文的评价是:“社会不正之风早已是为人们深恶痛绝的了,它腐蚀着我们民族的灵魂,侵蚀着我们社会的肌体。记者在深入生活的过程中,以敏锐的新闻嗅觉,抓取了一个颇具典型意义的新闻主题,揭露了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作品文字质朴、语言清新,真切的情意将无可奈何的心绪表现得相当充分。”
经过读者的公开评选,《新楼落成主管基建副院长辞职》一稿以14011票跻身10篇好新闻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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