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 中央组织部关于《光明日报》
在各省、市、自治区建立记者站的通知
1978年5月27日 宣通字〔78〕1号 组通字〔78〕13号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经华主席、党中央批准,《光明日报》已经于今年五月一日改版,成为一张以科学、教育为主要宣传内容的文化战线方面的报纸。改版后的《光明日报》,中央已批准在省、市、自治区,设立专门采访科学、教育的地方记者站。请你们协助光明日报社做好建站工作。现将记者站的领导关系、编制和记者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光明日报》地方记者站的任务是根据报社的意图和指示,在各地采写以科学教育为主的新闻和供中央领导同志参考的内部材料。记者站由光明日报社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双重领导。政治工作、党的生活、理论学习,主要由地方党委领导,业务工作主要由光明日报社领导,同时接受各地区科委和教育局的指导。记者站工作上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市、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重要稿件应送请省、市、自治区党委或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审阅。

  二、《光明日报》在各省、市、自治区地方记者站的人员编制,一般为二至三人。记者条件是:中共党员,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熟悉科教工作或懂得一定的科学、教育知识,有比较强的写作能力,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记者由省、市、自治区党委推荐,同光明日报社协商决定。

  三、《光明日报》地方记者,可驻在省、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或文教部内。请协助解决记者站用房等问题。

  四、《光明日报》地方记者站应当及时向报社反映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关于科学、教育宣传报道的意见,报社应尊重这些意见。同时,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也要关心记者站的工作,在阅读文件、参加会议方面,希望能给予方便和照顾,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中央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的有关指示。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197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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