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瑜,无畏的战士
——山西盂县滥伐国有天然林系列报道回顾
杨荣 

  杨荣

  高级记者,山西记者站站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生在红旗下,长在运动中。初中时因“文革”失学。先当农民,后当教师。1974年上山西师范学院中文系。自知机会难得,常奋发读书。毕业后分配到山西教育,先当编辑,后当编辑室主任。1984年调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任文书处负责人,负责省政府文件函件的审改工作。一年后调《光明日报》。起初不知新闻为何物,后追求新闻的社会效益,写了大量反映改革开放、国计民生的重大新闻,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读者的关注。有五篇作品获“中国新闻奖”,十四篇获“光明日报好新闻”一等奖、特等奖。作品有的化作国家政策在全国推行,有的入选全国高中语文统编教材。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全国百佳记者”等荣誉称号。

  8年前的今日,3名穷凶极恶的歹徒将我的合作伙伴、阳泉市优秀新闻工作者程瑜砍伤。8年,两千九百多个日日夜夜,歹徒逍遥法外,而热情敬业、无私无畏的程瑜却遭到许许多多的伤害。好在程瑜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身心未愈即又投入他所钟爱的新闻事业,且以骄人的成绩被有关部门评为优秀通讯员。为使更多的人了解这件事的真相,从而洗去泼在程瑜身上的污泥浊水,现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叙述如下。

  一

  1999年4月中旬的一天,我去省政府开会,一群穿得破破烂烂的农民正跪在大门口求见孙文盛省长。会议结束,我出大门时发现“农民们”不见了,代之的是一排雄赳赳气昂昂的武警战士。

  “告状农民到哪里去了?”我问传达室门前的一名信访干部。他说:“被武警轰走了”。“轰走了?”我内心生出一丝怜悯和不快。

  5月初一天的上午,我去太原市委开会路过省委信访局时,一位跪在地上头顶状子的农民又引起我的注意:瘦瘦的身材,佝偻着腰,皱巴巴的脸,写有很多忧愁。“好眼熟,在哪儿见过?”我竭力搜索记忆:“啊,这不是那天跪在省政府大门口要见省长的那位农民吗!”我急忙蹲下身问他:“哪儿的?”“盂县的。”说着将告状材料递给我。我说:“看你的身体,像个病人,为啥来这儿告状?”他抬起头,急急地对我说:“林场的树全被场长砍光了,后辈儿孙吃什么?”我明白了:“他不是为自己告状,而是为后辈儿孙告状;告的不是眼前利益,而是自己也看不到的长远利益。”霎时,他在我心中高大起来。我蹲在他身边边看材料边问他:“能告准吗?”他大声说:“省里告不准,我就去中央,反正后辈儿孙不能没饭吃!”。

  回到家,这位农民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闪现。越闪现越坐不住,越坐不住越闪现。我爱人问我怎么了。我说:“有位弯腰驼背的农民正为全村的后辈儿孙告状,他屡告屡不准,我得支持支持他。”“哪你就支持吧!”我在爱人的鼓励下,决定到盂县去采访。

  二

  5月中旬,我连续收到几封来自盂县的批评稿件,其中一封稿件中装有一张照片,照片上孩子们正在果园上课,旁边写着“小康村怪事:盂县××乡××村是受省政府表彰的小康村,但学校年久失修,即将倒塌,老师不得不带领学生到果园里上课。”我当即拨盂县有关部门的电话查询此事,拨了三次,都说领导不在,不知有没有此事。

  过几天,盂县的一位同志来记者站送稿。稿件的内容是:盂县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全县的教育质量大幅度提高。我顺便问这位同志:“记者站收到一幅照片,反映××村学校破烂不堪,教师不得不带领学生到果园里上课。”这位同志说:“哪肯定是一个叫程瑜的个体户寄的,勒索不成,就造谣。”这位同志走后,我翻检那幅照片,摄影人果然是程瑜。但由于我与程瑜不相识,程瑜的名字很快便在我的脑海中消失了。

  三

  也许是上帝要我不仅与程瑜相识,而且要成为患难之交吧,故当6月底我到盂县采访时,接待我的不是别人,而是程瑜。

  程瑜个子不高,一脸憨态。他先向我介绍说:“我不是通讯组的,但我非常热爱新闻事业。”他见我用怀疑的目光望着他,就热情邀请我去看看他的新闻工作室。

  我来到他家:一栋乡下的二层小楼。楼内陈设一般,但二层上的“新闻工作室”却相当“阔气”:漂亮的工作台上摆着连城里人都羡慕的586电脑,对面一排桌子上又摆着佳能电传机、复印机和打印机,椅子上的摄影包内还装着一台镜头很长的高档相机。“这得花多少钱?”我心想。刚一想,盂县那位同志的话就在我身边响起:“个体户,勒索不成,就造谣!”我这么想,程瑜却全然不知:先是给我端来一杯水,后又抱来他的五大本新闻作品集让我看。我心不在焉翻他的新闻作品,不想越翻越被他的作品所吸引:照片美观大方,所刊载的报纸级别也很高,其中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级大报。内容也多是人们关心的热门话题。程瑜见我看得入神,喜滋滋地介绍说:“我一年要发二三百篇稿件。”“二三百篇?”“最多的去年发了四百多篇。由于发得多,我认识新闻界的许多人,你我也认识,不过没当面接触过。”说着又拿出一摞证书对我说:“为了让你了解我,信任我,请你看看我的奖状。”我接过证书细细翻看:《山西日报》、《阳泉日报》几乎年年评他为优秀通讯员,省、市、县委宣传部也多次授予他优秀新闻工作者光荣称号。证书里还夹着一张《阳泉日报》,该报一版中有一条消息称:阳泉市委副书记丁贵生在全市新闻工作会上号召全市的新闻工作者要掀起学习程瑜的新热潮。我开始佩服程瑜,但盂县那位同志对他的评语还使我心存疑虑。我便声东击西地问他:“程瑜,你又不挣工资,哪来的钱购买这么好的办公设备?”程瑜爽朗地回答说:“一靠稿费,二靠我父亲和哥哥。他们都开煤矿,都支持我搞新闻,没钱就向他们要!”“啊!”我开始怀疑自己对程瑜多虑甚至无礼了!便向程瑜说了我的采访意图。程瑜快人快语,说他带着我到温家山村采访。稍事休息后我们便奔赴温家山。

  四

  走马观花看,温家山是个不小的村子,但街道和房屋十分破烂,富裕村常见的青砖大瓦房几乎看不到。我正思谋盂县是全省有名的富裕县,怎么温家山竟这么穷,程瑜说:“温家山到了,咱先去周爱青家,就是他带领村民告状的。”

  进了一个农村常见的五六十年代修造的破烂的小院子,一排低矮的土坯小平房出现在我面前。“老周,杨老师来采访你来了!”程瑜对着一间平房喊。房里立即响起一个似曾熟悉的声音:“哪个杨老师?”问声未落,一个瘦瘦的中年人弯着腰走出来。

  “这不是跪在省政府大门口求见孙文盛的那位农民吗?”我心一惊,但意识到“认了,这会使林场的人认为我是老周请来的,会给老周带来麻烦”时,急忙装作一点不认识的样子问他道:“老乡,您好!您贵姓?家里有几口人?”

  在我与老周寒暄时,程瑜出去了。没几分钟,院里便来了七八个人。老周简单介绍来人姓甚名谁后,我便坐在院子里的一个凳子上开始了采访。

  老周先介绍了林场场长如何借采伐过火林滥伐天然林的经过和他们如何告状以及屡告不准后如何组织村民扣留运输木头的汽车、封锁林地的经过。说到伤心处,周爱青哭了:“杨记者,你也看到了,我们村条件不好,地上不长庄稼,地下又没有矿藏,祖祖辈辈在山林里刨食,砍光了山林,后辈儿孙靠什么生活!”

  嘴说无凭,眼见为实。程瑜又带我到山上看被滥伐过的林地:远看,偌大的几座山头,全光秃秃的一片。近看,满山是砍伐后的松树桩。树桩有的尺把高,有的一人高。随行的一位村民说:“砍木头的人特别野,怎么方便就怎么砍,结果留下了几尺高的木桩子,多可惜!”

  惨啊,太惨了!我流着泪离开温家山。之后,我又根据已掌握的线索暗访了十几位村民和林场的职工,自信掌握了林场滥伐天然林的基本情况。

  五

  分析已掌握的材料,我决定搞一组批评报道,方案如下:

  第一篇报道盂县林场滥伐天然林。拟采用画面加解说的手法着重向读者介绍天然林被毁的悲惨景象,以引起读者的关注;

  第二、三篇分析毁林的原因。为增强说服力,拟让矛盾的双方都出来讲话,一正一反,让读者去分析,去鉴别;

  第四、五篇报道各界对这件事的反映。既要有普通人的反映,又要有权威部门的反映;

  第六、七篇报道这件事的处理结果。

  总编辑王晨批准了我的报道方案。

  7月7日,第一篇见报。8、9、10日三天,刊出了原因分析及各界反映。可能是为了尽快平息舆论吧,有关部门紧急开会,决定让林场场长停职检查。但令人遗憾的是处分过轻,又激起群众的不满。处分当然要报道,报道不报道群众的不满呢?我思之再三:报道!因为如此轻的处分,不足以震慑毁林者!于是又写了第五篇报道《盂县处分滥伐天然林责任人群众来电来函认为处分过轻》发回报社。也就在这篇报道见报的当日,朱镕基总理亲自给国家林业局打电话,要求严查此事。这消息很快传到山西,山西急速派人查处,并决定刑拘林场场长副场长。我及时将这些情况写成报道发回报社。7月11日,报社刊出此事处理结果的消息《盂县林场滥砍国有天然林一案有了结果场长贾尔贵副场长李怀春被拘留此案移交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副局长赵富贵被停职待查清责任再作处理》,系列报道圆满结束。

  六

  但令人震惊并在新闻界掀起轩然大波的事情发生了:5月11日,也即报纸刊出拘留场长副场长消息的当日的晚上,系列报道的作者之一、我的合作伙伴程瑜被歹徒砍成重伤,其中右手的三个指头几乎被砍断!

  12日9时30分,我正出差在上海办事,记者部让上海站的同志将此捎信转告我:“程瑜现在怎么样?”“有没有生命危险?”上海站的同志说:“只知道住院了,其他不清楚。”我立即给报社打电话,请求记者部给山西省委打电话,请求给程瑜最好的保护,最好的治疗。之后,我又给报社打电话,再次请求报社过问此事。我说,这件事是不是与报道有关,我不敢断言,但发生在报道后的第一天,《光明日报》应该管;我建议并请求报社立即给山西打电话,要求有关方面立即为程瑜治伤,并督促山西省委指示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我则立即返回山西,到医院看望程瑜并了解事情经过。

  12日下午乘车从上海起程,14日中午赶到程瑜住院的医院——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

  病房找到了,门却关着。我边敲门边说:“程瑜,我是《光明日报》的杨荣”,程瑜的爱人才将门开开。程瑜躺在病床上,头上、手上全缠满了绷带,脸黄黄的,没一点血色。“几天前还是一个欢蹦乱跳的人,怎么被歹徒伤成这个样子。”我双眼一热,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扑簌簌地落下来。我说:“程瑜,这可能是我害了你。”程瑜却用很低很低的声音对我说:“杨老师,这不怨你,揭露这些违法者是我自愿的,你不来,我也要揭露他们。”我边掏钱边说:“程瑜,你没有工资,治疗要花好多钱,我这里有3000元,请你……”我还没说完,程瑜的爱人就压住我的手很坚决地说:“钱,我们不能要!”程瑜也摇摇头,低声说:“钱我绝对不要,我只有两个愿望:一尽快破案,将歹徒绳之以法;二治好我的伤,接上我砍断的手指,让我将来还能从事新闻工作。”程瑜的声音很低很弱,但在我听来,比洪钟巨鼓都高亢都响亮!

  怕影响程瑜的治疗和休息,我在病房的楼道里向程瑜的爱人了解了程瑜被砍伤的经过,又找到主治大夫了解了程瑜的伤势、治疗经过和治疗前景。然后在医院的院子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向报社作了汇报。

  晚6时,我从阳泉赶回记者站。刚进家,我的弟弟就告诉我,宣传部梁处长让我回来后给他去电话。我拨通梁处长的电话,梁处长告诉我:“程瑜的事省里知道了,为侦察方便,新闻单位暂不要介入,请记者站转告光明日报社。”梁处长是我的好朋友,但省里的这种态度却让我不知说什么好。但因是公事,我还是把省里的意见向报社作了汇报。

  七

  16日早8时,总编辑王晨打电话对我表示鼓励,并告诉我报社已请求公安机关对我进行保护,要我注意安全。9时,记者部打电话告诉我:“报社决定派调查组来山西调查程瑜被砍伤一事。考虑你的安全,山西站暂不参加;同时为了确保你的安全,请你回报社值班,待抓住歹徒后再回山西。”我表示:“不参加调查可以,但程瑜不出院,我绝不离开山西!”

  17日早7时,以记者部副主任夏桂廉为组长的包括一名摄影记者在内的调查组来山西。考虑到省委不希望新闻单位介入的意见,决定由调查组单独调查。早饭后,我陪调查组去阳泉看望程瑜并了解情况。晚20时返太原后即讨论消息、评论框架。18日10时,题为《山西发生一起舆论监督报复案本报通讯员程瑜被砍成重伤》的消息和《舆论监督权利不容侵犯》的评论脱稿。10时30分,消息和评论传回报社。

  19日报社传来消息,中央对宣传工作有新部署,为服务大局,程瑜案暂不报道,调查组回京。

  八

  报道被搁置起来了,对程瑜的诬陷却蜂拥而起:

  什么程瑜“咎由自取”;什么程瑜与黑社会、流氓地痞“火并”;什么程瑜敲诈不成遇上“硬碴”……在这些人的嘴里,歹徒行凶倒成了正义行为,而程瑜遭报复竟成了“老天爷睁眼”。

  最令人想不到的是:有人竟把谣言造到中宣部!什么程瑜搞新闻从未得到各级宣传部门的认可;各级党委也从未命名程瑜是优秀新闻工作者;程瑜的汽车来路不明,有诈骗嫌疑。

  这些谣言还一度真占了上风!8月5日,报社打电话问我:“程瑜这人到底怎么样?”“他搞新闻是否真的得到宣传部门的认可?”“阳泉市委是否真的号召全市新闻工作者向他学习?”“他的汽车是否真的有正当手续?”“如是,请火速将证据传到报社。”

  当天中午,我将山西省委宣传部、阳泉市委宣传部、盂县县委宣传部历年给程瑜的奖状复印件、《阳泉日报》“关于市委召开新闻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丁贵生讲话号召全市掀起向优秀新闻工作者程瑜学习热潮”的报道、程瑜在县公安局人员陪同下去河北买车时卖方开的购车发票复印件一同传回报社。下午,总编辑将这些复印件全部送给丁关根同志,这些谣言才全部平息!

  不去安慰程瑜,不去支持协助有关人员破案,却用造谣生事的手法诬陷程瑜,是为自己辩护以摆脱责任呢,还是为歹徒推脱罪行呢?真不知道这些人安的是什么心!

  九

  从程瑜被砍伤之日起,我就奔走呼告:请有关部门尽快破案。而我的家人,成天为我的安全担忧。起初几天,我爱人接电话特别勤,每次均说我到外地出差。我理解我爱人的用心,但我认为歹徒再凶,总没胆量来报复我!再说,他来报复我,肯定会自我暴露,为破案提供新的线索。于是,我便坚持自己接电话。一天,一位阳泉口音的人打电话问我:“你为什么对林场不依不饶?”我回答说:“你问对了!我是对毁林者不依不饶,而且谁毁林,我对谁还要不依不饶,因为我们的森林砍光了,我们,特别是我们的儿孙后代就无法生存!”他说:“你就那么高尚?”我说:“高尚谈不上,但读了几本书,懂这个道理。”他沉默了。过了十几秒,他问我:“是不是录音电话?”我说:“我的电话可以录音,但我绝不会不征得你的同意录你的音。”又停了几秒,他说了声“再见”,就将电话挂了。

  挂电话后,我向我爱人说了通话内容。她问:“是不是歹徒打的?”我说:“管他什么人,咱怎么想就怎么说,是是非非由他去评说!”

  此次电话后,我爱人悬着的心逐渐平静下来。有关部门对我的暗中保护也开始降温。

  十

  10月上旬,报社鉴于案件一直未侦破,决定“敦促有关部门尽快破案”。18日,《光明日报》一版刊登了调查组三个月前写的报道《山西发生一起舆论监督报复案本报通讯员程瑜被砍成重伤》,并配有《舆论监督权利不容侵犯》的评论员文章。当天中央电视台、电台在新闻摘要节目中摘播了《光明日报》的报道和评论,《山西日报》等报刊全文转载这篇报道和评论。之后,《光明日报》连续刊载专家学者的访谈和文章,呼吁当地政府严惩行凶歹徒。

  24日,盂县人民政府就程瑜被伤害一案向省政府发来报告,报告在汇报前段破案过程的同时,表示接受《光明日报》的批评,下力气侦破此案。

  可惜此案时至今日仍没有侦破!但可以告慰读者的是:这组用程瑜鲜血写成的报道当年获光明日报新闻作品的最高奖——“光明日报好新闻奖”一等奖,2000年又获中国新闻作品的最高奖——“中国新闻奖”;程瑜并没有被吓倒:他9月中旬出院,稍事休息后,又拿起笔和照相机投入了他钟爱的新闻事业,并在之后7年中连续被《山西日报》等报刊评为模范通讯员;我也毫发未伤,反而因报社领导特别是总编辑王晨的百般关怀倍感温暖!

  (2007年7月11日于太原)

关于盂县滥伐天然林的系列报道

  报道之一:

盂县数百亩国有天然林毁于大斧

  (记者杨荣、《山西经济日报》记者郭强、通讯员程瑜)亲爱的读者,请看这3张照片。这是记者近日在山西盂县国有林场拍摄的。

  照片1是该林场桦树坪天然林区的一个场面。图上高低不一的树桩全部是松树桩,全是去年以来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下挂着一串串松脂,好似松树痛哭时流下的泪珠。照片2是砍伐后待运走的原木,活脱脱的原木上有火烧过的痕迹。一些知情者告诉记者:“这痕迹有的是砍树人砍树后专门用树枝烧成的”,“是用来证明自己所砍的树是被森林大火烧过的”。照片3是林场附近的村子盂县东梁乡温家山村的部分村民自发保卫天然林、愤怒揭发砍树人的场面。村民们脚下直溜溜的松木是他们在砍树人外运松木时从砍树人手中扣留的。

  记者在盂县林场还看到,林场的众林区中,桦树坪、戏堪曲两个林区的天然林已基本砍光,簸箕凹、小凹子两个林区的天然林已砍了一半。未砍的,无论山上还是沟里,处处苍翠欲滴,涛声阵阵;而砍了的,不管是山头上还是沟道里,远看,或光秃秃的一片,或稀稀啦啦,仅有一些不成材的小树。近看,砍伐留下的树桩,有的有一尺多

  高,有的有两三尺高,一片狼藉,惨不忍睹。问砍了多少亩天然林,内行人说“少说也有700亩”。

  盂县林场的天然林是谁砍的?本报将继续关注,同时敬请读者提供线索。

  (原载光明日报1999年7月5日头版头条)

  报道之二:

盂县林场的数百亩天然林是谁砍的

  (记者杨荣、《山西经济日报》记者郭强、通讯员程瑜)山西盂县林场的数百亩天然林是谁砍的?记者电话采访盂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时,刘说,盗伐森林的不法分子中,有的本身就是温家山村的村民。但当记者到温家山村采访村民时,许多人却说,过去,温家山村不能说没人盗砍过森林,但在这次反对滥伐天然林的斗争中,温家山村村民是护林英雄。

  据温家山村村民介绍,去年4月,盂县林场曾发生过森林火灾,但由于火不大,扑救又及时,仅烧死一些幼树和一些灌木林,成材的松树基本没烧着。6月,温家山的一些村民见盂县林场所在地盂县王村乡管头村的一些村民到林场砍木头。数月后,管头村不砍了,太原市阳曲县的人又来砍。问林场场长贾尔贵,贾回答说,是砍火烧死的树。腊月,林场又雇用温家山的村民上山砍树,嫌死树小,不让砍,让砍活的成材的树。温家山的村民便问林场的人:“国家不是不让砍活树吗?”林场的人回答说:“死树没人要。”今年春,阳曲县的一些人又开着汽车到山上砍树,而且是白天砍,晚上把木头拉走,拉的全是崭新的十几厘米粗的松木。再看砍过的山上,成材的松树全砍了,且砍得也极其野蛮,树桩有的高达一尺多,有的高达两三尺。温家山村紧靠林场。村民除种地外,还常到山上拾山货,村民们怕砍光森林断了生路,就到林场反映,林场不理,数百名村民便联合行动,于今年4月6日晚9时许将路经温家山村的来自太原市阳曲县黄寨镇的刘新林及其所雇用的砍树工常镇禄等9人拦住,并当场扣留了他们正用汽车往外运的71根松木。第二天,村民们请求林场处理砍树人,林场不理。数天后,村民们便到太原告状,在省信访局的干预下,盂县及阳泉市的有关部门答应一星期后来村解决。谁知一个多月过去了,盂县及阳泉的有关部门还不来人解决,数百名村民便集钱800元、集米400斤,于6月中旬派出十几名代表到太原告状。在山西省委的直接过问下,山西省林业厅才派人到盂县调查。

  记者在温家山村还了解到,该村村民对滥砍天然林很气愤。一些人砍树时,村里许多人上山阻挡。他们说,天然林是咱的命根子,咱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把砍树人告倒。

  (原载光明日报1999年7月6日一版)

  报道之三:

盂县东梁乡温家山村的村民指证

盂县林场借清理过火树滥伐天然林

  (记者杨荣、《山西经济日报》记者郭强、通讯员程瑜)记者到现场了解盂县林场的数百亩天然林毁于大斧一事时,盂县东梁乡温家山村的村民指证说,林场的数百亩天然林是林场借清理火迹树雇人砍掉的。

  当记者把温家山村村民的一些看法转告给盂县林业局及林场的负责人时,林业局及林场的负责人都说林场砍过树,但砍的是死树,是过火树,而且清理过火地、砍过火树是经过山西省林业厅批准的。林场负责人并拿出去年12月份由山西省林业厅签发的采伐许可证给记者看。但当记者把林业局、林场的说法讲给温家山村村民时,村民们却说:“林场砍的确实不是死树,而是活树,即大片大片的天然林。”随后,他们给记者提供了许多证据:

  证据一:去年腊月,林场就雇用温家山村的村民上山砍过活树,砍过天然林。一些砍树人也提出过不同意思,但林场不同意,结果把温家山村的人辞退了。这些情况,温家山村许多人可以作证。

  证据二:现温家山村还扣留着阳曲县刘新林砍下的71根松木,这些松木中没有一根是死树的树干。这些松木不是刘新林擅自砍的,而是林场批准的。刘新林砍树时,怕外人说砍的不是过火木头,就在树砍倒后,用树枝烧木头,烧黑后才在晚上把木头运走。这些情况,温家山村许多人可以作证。

  证据三:去年夏天,桦树坪、小凹子、簸箕凹、戏堪曲等地还长着满山的成材活松树,而今年,绿树不见,有的却是高低不一的树桩。这些,林场周围的村民也可以作证。

  村民们还问记者:“中央去年秋不是就发出禁伐令吗,怎么省林业厅去年12月份还给林场发采伐许可证?林场又是通过什么手段搞到采伐证的?”

  (原载光明日报1999年7月7日一版)

  报道之四:

山西广大读者纷纷来电来信呼吁

严惩滥伐天然林的犯罪行为

  (记者杨荣、《山西经济日报》记者郭强、通讯员程瑜)本报披露山西盂县国有林场滥伐国有天然林一事后,在山西特别是在盂县引起强烈反响。本报编辑部和本报盂县通讯员、阳泉市优秀新闻工作者程瑜的办公室里电话不断,广大读者纷纷认为,砍伐天然林是犯罪行为,林场的一些主管部门批准砍伐天然林、默许砍伐天然林、包庇乱伐滥砍者,也应严肃查处。

  盂县温家山村村民、抗美援朝老战士、67岁的郭全福看着报纸泪流满面。他痛愤地说:“这里住过日本鬼子,住过阎锡山的部队,日本人和阎锡山都没上山砍树,我们的国有林场却把成片的天然林砍掉了,而且砍得相当惨:怎么方便砍就怎么砍,有的树的下半部分弯曲,就砍上半部分,结果,砍剩下的树桩有几尺高,这是在造孽呀!”

  曾两次告状、并患有严重腰疾的青年农民周爱青说:“我特别气愤林场的一些上级主管部门,他们不仅不主动来林场调查砍树,我们举报了,上门请他们来看看,他们一推六二五,嫌我们多事。我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盂县林业局的一位工程技术人员说,林场借清理火迹地滥砍天然林是一种有组织有预谋的自觉行为,但令人不解的是,作为林场的主管部门盂县林业局、阳泉市林业局却对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不制止,反在群众举报时百般辩解、百般刁难。

  山西农大一教师看了盂县林场滥伐天然林的报道后说,位于太行山干石山区的盂县,栽一棵松树不知得费多少劲,长碗口粗不知得多少年,盂县林场却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牺牲老百姓和国家的长远利益,这种以小害大的极端利己主义行为,应当依法严惩,以警世人!

  (原载光明日报1999年7月8日—版)

  报道之五:

盂县处分滥伐天然林责任者群众来电话认为处分过轻

  (记者杨荣、《山西经济日报》记者郭强、通讯员程瑜)山西省盂县监察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给滥伐盂县国营林场天然林的责任人盂县国营林场场长贾尔贵行政记过处分,决定对滥伐天然林有领导责任的盂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副局长赵富贵停职检查。

  此决定发出后,在盂县引起强烈反响,广大读者纷纷给本报打电话认为盂县县政府的处罚过轻。一位自称知内情的人士说:“盂县监委的决定是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作出的。盂县县政府不是依法处理滥伐天然林的责任者,而是想方设法包庇滥伐天然林的责任者。”他解释说,“盂县林场从去年起就开始滥伐天然林,直到今年4月份温家山村自发封山后才停止。县政府不一案处理,却在群众强烈要求处理滥伐事件时,只拿出去年8、9月份的问题来处理,这样做怎么行?”

  一位林业局的干部说:“盂县林场滥伐天然林一事,要请省、市纪检、监察、政法部门重新调查,全面调查,才会使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得到处理。”盂县县政府的一位干部说:“国家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规定,林区滥伐40方以上林木者为重大案件,200方以上者为特别重大案件,盂县林场仅去年8、9月份就滥伐60多方天然林木,如加上去年冬和今年春滥伐的,起码有几百方,甚至上千方,责任人就一个行政记过和停职检查了事?”

  (原载光明日报1999年7月8日一版)

  报道之六:

山西省政府致函阳泉市政府要求

尽快依法查处重大毁林案

  (记者杨荣、《山西经济日报》记者郭强、通讯员程瑜)山西省人民政府昨日给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阳泉市人民政府尽快依法查处盂县林场借清理过火树滥伐国有天然油松林所形成的重大毁林案件。山西省政府的函件说,据省林业厅调查,盂县林场在清理火迹地时滥伐油松天然林已构成毁林重大案件,请你市尽快依法查处此案,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副省长范堆相说,《光明日报》关于盂县林场滥伐国有天然林的报道在山西及全国造成很大影响,省政府一定要以此为契机,把这一案件查清楚,一要严惩不法分子,二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让全省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天然林。他要求阳泉市政府要会同司法部门依法查处此案,并表示,此案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给全省人民和全国人民一个公正的说法和交待!

  (原载光明日报1999年7月10日一版)

  报道之七:

盂县滥砍国有天然林一案有了结果

场长贾尔贵副场长李怀春被拘留 此案移交司法部门立案处理

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副局长赵富贵停职 待查清责任再作处理

  (记者杨荣、《山西经济日报》记者郭强、通讯员程瑜)有关部门日前认定,盂县国营林场滥砍国有天然林属重大毁林案件,场长贾尔贵、副场长李怀春,盂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副局长赵富贵在毁林中有重大责任,其中贾尔贵、李怀春已构成刑事责任,司法部门应对其立案审查。盂县人民政府据此作出决定:提请司法部门对盂县林场毁林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撤销贾尔贵、李怀春的行政职务,并将他们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停止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副局长赵富贵的局长、副局长职务,待查清责任后再对其依法处理。今天,贾尔贵、李怀春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盂县人民政府认为,盂县国营林场滥伐国有天然林性质恶劣,教训也极共深刻、极其沉痛。县政府在今日给省政府的专题报告中表示,盂县政府要吸取盂县林场滥砍天然林的沉痛教训,坚决做到: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禁伐令”,坚决杜绝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的发生。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全县所有的天然林(包括灌木林)、人工林和集体的四旁零星树木都属禁伐之列,在国家未解除“禁伐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采伐。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偷伐滥砍行为,一定要从严查处,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二、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的“禁伐令”,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保护国家林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要继续做好植树造林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砍伐区林木的补种工作和抚育工作,进一步搞好盂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四、要逐步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坚决和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作斗争。特别要随时接受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把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本期新闻聚焦结束语:随着盂县林场场长贾尔贵,副场长李怀春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盂县国营林场滥砍国有天然林毁林一案有了重大突破,广大读者在肯定山西有关部门的明确态度和果断措施的同时,也请求司法人员在查处此案时要努力查清以下问题:一、盂县林场在清理火迹地有没有必要大面积更新天然林?如没有,批准采伐并造成乱砍滥伐行为后果的省、市林业部门又负有什么责任?二、林场到底采伐了多少天然林?目前林业部门的调查数字与群众的耳闻目睹有很大距离。三、采伐的木头卖到哪里去了?所卖的钱干什么用了?这里面有没有经济犯罪问题?如有,涉及哪些部门和个人?这些问题,读者希望本报继续予以关注,本报也希望司法部门能重视读者的意见和要求,真正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考虑到立案查处有一个过程,本报这期“新闻聚焦”至此结束。以上问题本报将应读者要求视司法部门的查处结果随时在本报“新闻聚焦回声”栏目中报道,请读者关注!

  (原载光明日报1999年7月11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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