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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北工业大学京津冀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张贵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京津冀区域作为我国重要的发展区域,如何在新时代学习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提高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实现生态文明是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进一步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加强京津冀生态文明“协同建设”,对协同发展中的京津冀而言是必然要求。因此,京津冀区域应当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头兵和区域生态文明“协同建设”的典型示范。
《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研究》 李惠茹等著
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李惠茹等教授的著作《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研究》一书指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的举措,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一体化发展提供最务实的保障条件。近年来,京津冀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方面进行探索并采取了一定的有效措施,初步形成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为协调机构,以“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小组”负责京津冀大气污染治污的联防联控治理机制,为解决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不断完善协同保护的法律法规,京津冀三地签署多项合作框架协议,努力提升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有效性。今后京津冀应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
目前,在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主的基础上,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范围扩展为“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方案”,统一京津冀三地的污染排放标准。比如,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协同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始在大气之外针对水和土壤污染进行防治。在明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基础上,清晰提出将京津保、坝上草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水源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作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提出相对应的特色化保护与发展具体措施,致力于共同改善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
进入新时代,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目标也需要与时俱进,京津冀生态文明“协同建设”将成为推进京津冀进一步提高协同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因此,需要从新时代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内涵和“协同建设”视角,研究进行区域生态文明“协同建设”的理论机理,全面跟踪分析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探寻京津冀生态文明“协同建设”实现路径和保障机制,搭建协调统筹京津冀在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绿色消费、生态技术等绿色转型中的融合发展平台,构建京津冀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努力推进京津冀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程度不断提高,生态现代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一体化发展,将京津冀打造成区域生态文明“协同建设”典型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