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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加强国际法运用有何重大意义

  刘丹:加强国际法运用有何重大意义

  加强国际法运用是国内关注度越来越高的话题。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强国际法运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这不仅指出了国际法在国际体系和全球治理中的作用,也为我国运用国际法提升全球治理的国际话语权提供了指南。提出“加强国际法运用”有着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的深远背景和渊源。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国际关系的基本治理工具是“实力政治”规则而非国际法。二战后,随着联合国等国际机制的建立完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实现国际关系的法治化治理被确立为国际社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另一方面,国际社会对中国为和平与安全等全球治理领域提供更多公共产品抱有期待,这对我国关于国际法的研究和应用提出越来越高要求。加强国际法运用,既是对我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的积极回应,也为我国从国际法的被动“接受者”“跟跑者”转向“参与者”“建设者”乃至“领跑者”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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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芳:高校与城市协同互动大有可为

同为推进现代化的两个重要引擎,城市与高校两者的互动发展、协同发展、融合发展不断走向深入、相得益彰:一方面,高校逐步超越“象牙塔”隐喻,深度参与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成为其重要驱动力、支撑力和服务力;另一方面,高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实现又离不开城市的支持和推动,繁荣发展的城市为高校提供了基础设施、物质条件、文化氛围和制度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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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烁: 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的司法审查

作为对1989年《行政诉讼法》“违反法定程序一律撤销”立场之纠偏,新《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在制度定位上既是程序瑕疵类型,也是程序瑕疵司法审查的标准。作为前者,“程序轻微违法”是对司法实践中广泛运用的“狭义程序瑕疵”概念之扬弃;作为后者,相对于“违反法定程序”标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标准,“程序轻微违法”标准具有独立性、补充性两大特点。但部分法院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轻微违法”的立法既定路径,不仅导致“程序轻微违法”认定空间被挤压,还使得“程序轻微违法”标准存在被虚置与被滥用的双重误区。针对以上误区,法院应当秉承程序瑕疵类型二分法立场,兼顾客观程序标准与主观权利标准,并对“程序轻微违法”标准予以严格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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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寿斌: 全面拓展技能教育的丰富内涵

首先要厘清技能与知识的关系。其次要厘清技能与素养的关系。再其次要厘清技能与技术的关系。技能与技术的关系问题,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问题。通常情况下,职业教育所指的技能是技与能的结合,而技术则专指操作性技术。显然,技能涵盖了技术。从人才培养定位的角度看,中职教育重在培养技术型人才,而高职教育重在培养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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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江生:中国是全世界唯一拥有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

我们在十来年时间内把号称集机械、电气、液压、传感、信息、力学、导向研究等技术于一体的高端装备盾构机从零做到世界第一,还造出天宫、蛟龙、天眼、悟空、墨子、大飞机等重大科技成果,建成高铁、特高压输电工程、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等重大基础设施。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评估,2019年,中国创新能力指数居世界第14位,已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居世界首位,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居世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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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峯和明:玄奘《大唐西域记》在日本的传播

作为世界重要旅行记的玄奘《大唐西域记》中所记载的内容,在日本早已被编成故事,为人津津乐道。《说草》是一系列资料群的名称,它们是在佛事法会场中僧人进行说法时用的小册子。从《说草》资料群中,发现了四种与《大唐西域记》有关的文献。创作于14世纪初的全12卷《玄奘三藏绘》由当时的代表画家高阶隆兼绘制而成。该画作堪称中世日本绘画的匠心之作,以玄奘为代表的人物描绘、花草树木、寺院建筑等都让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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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刚:琉球王国对古代中国古典文化的受容

自中国明朝恢复“册封体制”后,大规模文化交流在周边积极展开,琉球亦开始纳入其中。史书记载琉球三山时代(14—15世纪)的中山察度王即已向化中国,积极朝贡并请求册封。王国进入17世纪以后,列岛内部应激生变、出现史称“中国化”文化受容过程,从生活文化到意识形态,上至佛教、儒教,下至筷子、品茶和建筑,均展现了中国古典文化的传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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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在教:古代东亚汉字文化圈中的共性与个性

东亚,对民族和国家的界限设定标准是以中国和中华文化为中心的,特别是自古以来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通过册封和朝贡的外交关系构筑起了国际秩序。这种朝贡外交意味着在东亚以中国为中心,通过朝贡体系向外传播中华先进文化,同时具有经济意义。也包含了政治含义。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汉字文化圈的构建和东亚各国参与其中的行为表明,东亚各国相互承认这种政治行为,也不拒绝接受中华文化。因此可以说,中国古典文化在古代东亚已经具备了“普遍性”。近代以前东亚这一地理空间里存在着各民族的迁徙和大小国家(政权)的兴亡,各个周边国家在追求中华文化普遍性的同时,也坚持自身文化固有性、兼顾文化特殊性。由此来看,近代以前东亚区域以中华文化为中心,多文化流动,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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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金科:从诗话批评样式看东亚文人的共同情怀

诗话是汉诗批评的独特方式,产生于北宋欧阳修的《六一诗话》。东亚国家同处一个文化圈且交流密切,因此,东方诗话的论诗宗旨、论诗体例、批评方法和范畴体系都如出一辙。但是,在具体的批评实践中,东方诗话又各有特色,可谓“和而不同”。首先,东方诗话坚守儒家风范。其次,东方诗话都在不同阶段崇尚唐宋诗风。最后,诗话是随笔式的文论,“是以‘轶事类小说’体出现的文评”(钱锺书)。以上是东方诗话大略的共同倾向,是区别于西方文论的东方文论的个性风采。但就东方诗话内部而言,仍各具特色,“和而不同”。比如,朝鲜半岛诗话重记事,强调诗话的“补史”功效,属“欧派”,日本重“诗格”,属“钟派”;朝鲜半岛诗人对唐宋诗的尊崇,势均力敌,而日本尊崇唐诗的居多,占上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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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棠华:古代东亚文人对明代诗学的批评

明诗学对明文学及东亚诗学有深刻影响,引起了当时东亚文人的普遍关注。他们对明诗“唐宋之争”“诗必盛唐”的复古观、“诗以正脉为宗”“拟议以成其变”的复古取向、明诗复古的价值,进行了批评。对明诗“气”“清”“自然”等风格展开了批评。古代东亚文人对明诗学的批评中,确立了明诗在东亚诗学中的典范性,促进了东亚诗学的发展。东亚各国诗学的发展是长期互补、互进的交融关系,诗学批评为今天东亚各国诗学交流提供了有效的路径,促进了东亚各国友好交往,这些都彰显出古代东亚文人对明代诗学批评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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