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伟、吕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现代化进程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意见》从供给、需求以及供需联结等多个环节全面发力,为“十四五”时期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做出详细部署。
目前,中国乡村正在发生着巨大变革,随着特色产业的兴起,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农村业态不断丰富,农户收入不断提高。但是与传统农业相比,特色产业是高度市场化的,特色农产品、特色产品往往对市场体系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县域培育成熟的商业体系是特色产业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
《意见》力图通过发展县域商业体系,实现县域消费、县域产业“两繁荣”。这意味着,县域商业体系一方面要牢牢把握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生活的方向,把县域商业体系打造成为城乡融合的纽带,实现工业品从城市流向乡村。另一方面,也要立足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目的,把县域商业体系打造为带动县域产业发展的引擎,通过商业体系链接县域内的广大特色产业经营者,带动乡村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县域商业体系在带动县域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需要各地因地制宜提升县域商业体系的水平。
杜洪燕、陈俊红:用农业生产托管破解“大国小农”难题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未来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难点是如何实现小农户生产经营现代化,破解小农户农业生产现代化困局。全国各地的最新实践证明,农业生产托管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农户在市场、技术、资金、劳动力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而且能够通过农业服务规模经营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
农业生产托管推进小农生产现代化的逻辑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推动小农户组织化。当前,推动小农户组织化主要依靠村集体、合作社和企业三种力量。
满足农户个性化生产经营需求。目前,为了满足农户个性化生产经营需求,有全程托管、部分环节托管、股份制托管三种基本模式。
加速高端要素进入农村。托管服务主体在发展中也在探寻节约成本、扩大服务规模的有效路径。它们通常采取横向联合、纵向联合、交叉联合三种方式,或将竞争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或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跨界融合”,最大程度兼顾生产托管的服务规模和效益。
代生:咨政耆老与先秦治国理政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中《殷高宗问于三寿》《厚父》《祭公》《郑文公问太伯》《成人》等篇记载了君王向耆老请教为政,还有部分篇章强调重用耆老,反映了先秦时期咨政耆老的传统。虽然时势不同,但耆老的回答都指向了以史为鉴、效法先王、任用贤才、修养自身等问题,这些思想正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政之要,也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君王咨政耆老,既是遵循古老的政治制度,也是政治现实的需要。从清华简及相关记载可以知道,耆老在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传承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范晓东:高质量乡村教师队伍由何而来
推动乡村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要基于对乡村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所依赖的主客观条件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性认识,从培养、培训、政策三个体系进行创新,全面规划、部署、指导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有效达成乡村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构建乡村化的培养体系。首先,乡村化的教师教育需要构建乡村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其次,乡村化的教师教育需要进入乡村场域,帮助学生进行“乡村教师”角色建构。
完善系统化的培训体系。首先,培训要有针对性和特质性。其次,培训要有长期性和连续性。最后,培训要做到全覆盖。
健全合作化的政策体系。首先,政府通过制定乡村教师政策实现对乡村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其次,师范院校不仅要负责学生乡村体验教育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为学生提供“敲门砖”和构建专业大厦的“地基”,同时也要争取与乡村学校、社区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合作,建立学生牢固的知识结构,促进良性循环。
曾路遥:发展高质量基础教育需多元共治
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教学环境。基础教育教学环境涵盖校园建设、育人氛围、校园管理、安全防控等多方面因素,必须强化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力量,促进多方协同治理。
在硬件投入上,大力推进校园标准化建设,着力促进硬件基础提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兴资办学。同时,增强教育、交通、治安、环境等各部门合力,保障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在软件管理上,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重教师发挥创造,以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涵养具有良好育人作用的校园文化。
注重构建家庭、学校、社区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共育共管机制,拓展教育的时间和空间。
在质量评价上,注重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实现“检查式”向“服务式”转变、垂直管理向多元共治发展,大幅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夏艺恣: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实践
我国不仅应致力于推进自身生态文明建设,还要深度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在共谋全球持续发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过程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体现负责任大国的使命担当。在国内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除了要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国际合作方面,还要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的合作,可通过打造绿色“一带一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其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从现实来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具有两方面意义。第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提供了重要借鉴,具有强大的示范引领作用。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相应的平台促进世界各国的交流对话与协商合作。我国在生态治理领域的改革探索为全球生态治理实践搭建了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广阔平台,各国利用这一平台能够充分分享生态环境治理的公共产品和多样方案,从而推进构建共建共享、交流互鉴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黄惠康:反外国制裁法:精准反制外国非法制裁的法律利器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反外国制裁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为我国应对“长臂管辖”,反制外国非法制裁行为提供了法律利器,是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善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利益的真实体现。
反外国制裁法名称中的一个“反”字,突出体现了该法的防御性,针对的仅是那些动辄对别国挥舞“制裁”大棒的霸凌主义和强权政治。这种防御和反制性质,既符合我国一贯反对滥用“长臂管辖”和单边制裁的原则,也有利于对非法制裁行为进行精准还击。
善用法治手段精准发力。该法实施后,我国针对外国非法制裁行为所采取的各项反制措施适用对象更清晰,反制效力更精准,执行机制更有力,法律依据更充足,且反制决定具有终局性和不可诉性。可以预见,其对敌对势力的震慑效应也必将更加强烈。
与国际法和国际实践完全相容。反外国制裁法针对的是外国侵害我国合法权益的非法制裁行为,在国际法上,属于合法的反制措施。为保护本国的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受害国采取非武力的反制措施,合情合理合法。
程啸:收集个人信息应严格遵循必要原则
当前,我国正在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审稿》)不仅在第一章“一般规定”中明确了必要原则是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还结合具体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就必要原则的贯彻落实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首先,《二审稿》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不得进行与处理目的无关的个人信息处理。其次,就个人信息的保存,《二审稿》要求保存期限应当限制在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再次,《二审稿》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且必须将必要性向个人加以告知。最后,当个人信息对于实现处理目的而言,不再必要时,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该个人信息。《二审稿》目前虽然尚未通过,但可以由此看出立法层面试图为用户织就严密个人信息保护网的价值取向。
卞开星:重视立法过程的普法作用
立法过程中的普法,是立法机构与人民群众的有效互动,也是人民群众接受普法教育、树立法治思维、感受法治进程的重要渠道。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把普法工作主动延伸到立法过程中,这样的立法和普法,也更具针对性。
事实上,在立法过程中重视普法作用也有着明确的规定。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就明确规定,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
在这个意义上说,立法的过程,包括立法的前期准备、立法的正式程序、立法后的修订等完善程序,都可以成为普法的实施阶段。总之,立法过程中的普法工作大有可为。
刘铭:论创新不问“出身”
创新不问“出身”,就是要打破论资排辈,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当前,我国高水平创新人才仍然不足,特别是科技领军人才匮乏;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依然存在,人才“帽子”满天飞;人才管理制度还不适应科技创新要求、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抓创新不问“出身”,以科研评价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激发科技创新人员的创新活力,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以真才实学论英雄,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和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使创新成为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社会文化,形成创新源泉充分涌流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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