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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典编纂研究专题会线上举行
——群策群力,为推动劳动法典编纂进程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光明网讯(记者 郑芳芳)5月22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武汉科研实践基地协办的“劳动法典编纂研究第二阶段专题讨论会”在线上举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劳动法律体系建设与劳动法典编纂研究项目首席专家郑功成教授主持会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席恒,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静漪和副会长林嘉、王全兴、张荣芳、冯彦君、田思路、谢增毅,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封丽霞,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22所高校和研究机构从事社会法和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的专家学者及师生代表80多人出席会议,30位专家学者做了发言。
郑功成首先介绍了此次会议的背景。他指出,作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特别委托的重要项目,中国劳动法律体系建设与劳动法典编纂研究项目于2021年2月正式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始于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社会法系列研究”中的“劳动法与劳动法典研究”子课题。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现行劳动法律体系的梳理以及劳动法法典化的证成,2021年8月形成第一阶段研究成果《中国劳动法律体系建设与法典编纂研究报告》。此后,经劳动法典编纂工作推进会和编纂重点问题讨论会等系列研讨会之后,目前已基本完成了第二阶段的研究任务,即形成了劳动法典总体框架并初步完成了各编专家建议稿草案的初稿。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进一步听取我国法学界与社会政策界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劳动法典编纂进程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在会议的第一单元,课题组成员分别汇报了各分编研究成果以及重难点问题。其中,课题组总协调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敏首先介绍课题组第二阶段研究情况及“总则编”的编纂情况,课题组核心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介绍了“劳动就业编”编纂情况,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介绍了“劳动标准编”编纂情况,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思斌介绍了“劳动合同编”编纂情况,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教授娄宇介绍了“特别合同编”编纂情况,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劳动人事争议研究室主任黄昆介绍了“集体劳动关系编”编纂情况,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栗燕杰介绍了“劳动监察编”编纂情况,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介绍了“劳动争议处理编”编纂情况,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介绍了“涉外劳动编”编纂情况。
与会专家围绕劳动法典的体系结构和逻辑、劳动法典“总则编”的基本构造、数字经济时代灵活就业在劳动法典中的制度安排、劳动法典与社会保险法的关系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针对课题组提出的劳动法典九编结构,绝大多数专家学者表示认同,也有学者提出可以再做适当调整。针对课题组完成的总则编草案,与会专家学者总体上表示赞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补充意见。
总则编备受关注的是劳动法的调整范围问题。郑功成提出,劳动法典应当考虑从以劳动关系为中心转向以劳动为中心的思路,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认同。同时,他还提出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应当扩大但不能泛化。
数字经济时代灵活就业在劳动法典中的制度安排是本次会议的讨论热点。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关于劳动法典编纂应当回应各种新业态导致灵活就业日益成为主流所带来的挑战。
郑功成会长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关于劳动法典编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经在学界达成共识,推动劳动法典编纂工作需要社会法学界和社会政策学界形成合力。法典编纂应当坚守劳动法的初心使命,这就是能够真正保障好劳动者的权益,切实维护建立在劳动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的和谐,同时适应时代发展变化回应好新问题、新挑战。他进而强调,我国的劳动法典编纂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又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国,这决定了我国劳动法典的编纂既不可能照搬国外法典,也不可能跟在其后逐步发展,而是需要具有先进性。希望大家紧密合作,共同为我国劳动法制建设与劳动法典编纂的推进做出学界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