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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坚持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

  【第472期】魏婕、任保平:坚持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

  我国统计局曾将2018年价格下家庭(典型的三口之家)年收入在10万元—50万元之间定义为中等收入家庭。虽然从总量来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绝对数量极为可观;但从国际视角来看,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在于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

  扩中指缩小低收入群体,促进该群体加入中等收入行列。必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制定提升低收入群体的人力资本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同时针对低收入群体异质性形成差异化的“提低”对策。

  稳中指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防范中等收入人群滑落。一方面需要更为适配的公共政策设计,如税制设定原则避免“劫不富”的情况;另一方面在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公共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从中等收入群体负担成本减轻视角促进这些领域健康发展。

  优中指调整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破解中等收入群体地区不平衡。已有研究发现,超过七成中等收入群体居于中等收入区间的底端,这使得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存在脆弱性和不稳定性。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绕不开的是调整中等收入结构、破解不平衡问题的“优中”问题。

  育中指针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育中”,推动中等收入群体提增量。如何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即完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赋予农民工同城市居民在就业劳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和住房保障上同等的地位和权利;改善营商环境,完善小微创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勤劳致富和稳步增收,是“精准育中和扩中”的核心要义。

  原文链接:坚持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

  

  刘益东:关于设立基础研究特区的建议与思考

  目前我国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当务之急就是解决一流人才的评价、甄选、延揽、培养以及发挥作用等问题。为此,笔者提议设立以卓越科研体系七大要素为核心特征的基础研究特区或卓越研究特区。对设立基础研究特区、打造卓越科研体系有如下建议:

  确立以原创突破论英雄的一流人才新标准与以前沿突破论引领的一流学科新标准。以此克服人才标准错位,克服目前学科评估标准主要反映国内相对水平、较少反映国际相对水平的局限。

  盘点十年磨一剑的原创成果,让一流人才及时胜出。用“互联网+代表作”评价法评价“一把剑”更为有效。原创突破特征突出,持续的学界反馈相当于得到长期的同行评议。希望延揽真正一流人才的大学、大学城、科研院所、人才研究机构、创新型城市、各级政府、企业等,均可实施如此盘点,在征聘一流人才方面抢占先机。

  培养懂行而挑剔的用户,让一流学者有用武之地。一流学者给予的是知识拓新,是新方向、新观念、新蓝海、新机会,是认知升级;二流学者给予的是知识扩展、延申,是加深理解,是认知推进。懂行而挑剔的用户,必然会选择向一流学者学习、咨询。换向学习、换向咨询,是用户对一流学者的刚需。

  建设一流学科平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自上而下(教育部认定)、自下而上(学生和用户认可)双管齐下建设一流学科平台,促进学科评估标准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换向学习、换向咨询有可观的用户需求和市场需求,可以在启动方案中优先实施。

  原文链接:打造以一流人才为中心的卓越科研体系——关于设立基础研究特区的建议与思考

  

  李晓琳: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公共资源向社区下沉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此次《规划》有四个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明确供给机制,确保责任落实。《规划》清晰勾勒出“十四五”时期社区服务供给格局,这就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社区服务供给的主体责任问题。《规划》突出强调要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

  二是突出民生所需,确保服务于民。《规划》踏踏实实从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出发,强化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安民服务一体推进,强调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为重点,着力发展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等广大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服务。

  三是创新供给模式,确保高效供给。《规划》明确要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将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设计,将多元供给主体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中来,从而高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

  四是优化“软”“硬”条件,确保服务品质。《规划》从服务设施、服务机制、要素保障等“软”“硬”条件双管齐下,夯实人、财、物、技术等要素对社区服务体系的保障,推动社区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全面提升。

  原文链接: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推动公共资源向社区下沉

  

  杨楠、李想、刘春红:意大利“南方问题”对中国的启示

  意大利国内南北发展差距巨大,北方经济发展程度与西欧其他发达国家持平,南方则成为欧洲发展最落后的区域之一,南方的落后逐渐成了“南方问题”。南方问题长期困扰意大利,严重阻碍了其现代化经济的发展,甚至成为本土政治和社会动荡的重要根源。

  意大利“南方问题”已成为该国整体发展的制约因素。虽然其中有客观制约因素,但政府对“南方问题”的重视度低、发展结构单一、内生动力不足、无法团结群众、过度依赖外部环境等因素是南部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南方问题”的教训值得中国吸取,对西部大开发具有启发意义。虽然中国的西部发展问题与意大利“南方问题”有明显的相似性,但中国政府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激活发展动力等思路带动了西部发展。新的形势给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如何在确保利用资源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步伐,是促进西部大开发的关键因素。可以说,西部大开发充分带动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国别研究角度来看,意大利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治理发展大格局进一步推进,中国需要增加对意大利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研究该国的“南方问题”,可以为西部大开发提供宝贵的政策启示。

  原文链接:意大利“南方问题”政策演变和启示

  

  涂卫: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

  拓宽合作地域和领域。我们要凝聚共识、加强交流,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不同区域的重要经贸伙伴和战略合作伙伴,在不同层面上建立执法合作机制,加大刑事司法协助和民商事司法协助双边、多边条约的签署力度或创立其他司法合作机制。

  纵深拓展合作层次。密切与国际刑警组织、国际法院、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等全球性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交流,还要推动发挥国内各级地方行政和司法机关在中外执法司法合作中的能动作用,构建多层次的执法司法合作体系。

  丰富合作方式。在已有合作框架和机制下,我们要不断深入探索合作内涵,创新合作方式。未来我们将探索建立与域外国际商事法庭的案例交换分享机制、法律适用交流机制、法律查明协助机制。鼓励边境地区、重要城市、核心区域、自由贸易区探索建立联合纠纷解决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探索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所倡导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健全完善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的仲裁诉讼协助机制,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等。

  原文链接: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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