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期】谭世贵、赖华强:加快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鼓励更多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不仅具有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一裁终局进而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等特点,而且能够对案件过度集中于法院起到分流作用,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加快仲裁机构和仲裁事业的发展。
第二,加快推进律师调解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和实施。通过修改《律师法》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参照人民调解法制定专门的律师调解法,对律师调解的原则、调解机构的设立、调解的程序、调解书的制作与司法确认、调解的指导与监督以及律师调解员的遴选、培训、考核与奖惩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实施律师调解制度,以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特殊作用。
第三,赋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法学院系的法律诊所调解组织资格。法律诊所教育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践,以及学生通过模拟场景和实际操作,去掌握律师的各种执业技能。法律诊所的教学内容应当扩大到调解领域,即赋予正式设立并在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登记的法律诊所调解组织资格。
第四,鼓励退休的司法工作人员和法学教师参与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他们在退休后应聘以下职务:一是到律师调解中心担任调解员。二是到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三是到高校法律院系设立的法律诊所担任法律实践课程的教师。
赵姿昂: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
正确监督,从根本上说就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键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必须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和指引方向,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决策和部署,人大代表必须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泛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人大监督能够真正造福于人民。
有效监督,即人大监督要有实质性的效果,要真正体现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在监督行政权力、司法权力过程中起到纠错纠偏的作用。有效监督要求对国家的行政工作和司法工作的监督既要广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支持也要制约,要真正起到纠错纠偏、防错防偏的作用,真监实督,戒空戒虚。要逐步建立起长效监督约束机制,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依法监督,就是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监督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依法监督既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工作的基本遵循,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的有效性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监督的有效性程度可能在短期难以判明,但监督程序的合法性却是看得见的。依法监督必须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始终。
何静:明确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目标
在保护企业发展的同时,促使企业合规经营以达至可持续发展应当是合规不起诉的终极目标,某种意义上这是对企业一种“更为深沉”的保护。
推行合规不起诉所要追求的目标,旨在促进涉罪企业加强自我监管,督促其建立预防犯罪再次发生的合规防控体系,有效预防、识别和应对可能的违规行为,降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达到特殊预防的目的。同时,通过对涉罪企业作出合规不起诉决定,打造合规经营的样本和标杆,由此产生示范效应,调动企业合规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所有企业重视合规经营,健全企业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合规经营的文化和风气,进而实现犯罪一般预防的目标。
在适用范围上,企业合规不起诉不应局限于督促涉罪企业事后建立、执行合规计划这一种情形,对于已经建立合规体系的涉罪企业,也应纳入合规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因为相对于从来没有建立合规计划的企业而言,已经初步建立合规计划的企业接受合规不起诉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而且,涉罪企业由于事先建立合规计划而得以享受出罪的“优惠待遇”,对于其他类似企业来说也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能契合“组织责任理论”的单位刑事责任归责原理。
谭秋桂:治理执行乱就要敢于刀刃向内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执行难问题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执行难的成因十分复杂,其中不乏法院自身的原因,如某些法院执行人员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超范围执行等。相对于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情形而言,因法院原因导致的“执行难”准确来说是“执行乱”,根源是执行法院或者执行人员滥用民事执行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涉执行司法赔偿解释》)发布。如果说此前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只是将错误执行的板子打到执行人员身上,那么这次《涉执行司法赔偿解释》则是要将错误执行的板子直接打到法院身上来——法院要对执行人员的违法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既是实体正义的要求,也体现了人民法院治理执行乱的坚决态度:通过便利当事人申请并获得国家赔偿,明确并落实法院的责任,倒逼法院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防止错误执行。同时,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在维护执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对民事执行权进行制约。可以说,系统规定涉执行司法赔偿规则,体现了人民法院刀刃向内治理执行乱的决心和勇气。
李瑞雪、张汉飞:怎样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制造业价值链高端化。随着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不断深入,我国制造业的传统竞争优势趋于减弱,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和投资出口驱动的传统增长方式已不可持续。价值链不断攀升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不仅是走出危机、重新启动经济的理性抉择,也是新技术革命潮流下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通过推进制造业价值链高端化重塑我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制造业技术链智能化。技术链智能化主要表现为制造业的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集成化和信息化过程,即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数字制造技术不断融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通过重塑传统制造业的研发、设计、生产、组织、服务、盈利以及创新模式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全链条资源配置效率,为传统产业发展赋予全新的内涵。
推进制造业资源链绿色化。未来国际资本将更青睐具备潜力与产能的绿色新产业,中国制造业必须转变以往高耗能、低效率的生产思维,立足于低碳引领的先进技术,积极推进资源链绿色化改革。
推进制造业要素链服务化。要素链服务化可以理解为“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即将服务业内含的高端技术、信息以及人力资本等高级生产要素融入传统制造业,拓展现有产品或服务的形态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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