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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立明(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把握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是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明确部署,并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这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深刻阐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夯基固本,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十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运行和实践,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各级人大代表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化安排。一方面,广大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决定中来。另一方面,各地方各部门在制定重要政策的时候也更主动、更积极、更广泛吸纳民意,凝聚民众的意见和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起草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生动实践。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人数共4700余人。从而让党的二十大报告真正成为一份凝聚全党全国智慧、反映人民意愿、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文献。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重要法规和文件,为政党协商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召开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召开政党协商会议187次,就重大问题与党外人士真诚协商、听取意见,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深入考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1000余份,为执政党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体现了参政党的责任和担当。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化协商渠道。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全方位的协商民主体系,即党、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都要进行广泛的协商,通过提案、会议、座谈、咨询、公示、网络等形式进行充分协商,通过协商,集中大家的智慧。这一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用民主的渠道、用民主的方式来吸纳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让群众有表达的空间,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基层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的问题,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实践方向。
民主与民心相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民主实践尤为活跃,从城乡社区的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到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中国人民在新时代火热的基层民主生活实践中,摸索和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基层民主新形式。
人民群众通过这些接地气、聚人气、提心气的民主实践,围绕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持续进行广泛协商,促进了基层稳定与和谐安宁。这些充满烟火气的基层民主形式,已经成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生动注解,也极大地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
发挥爱国统一战线优势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众智谋事必明,众力举事必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2015年,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同时,中央对新时代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巩固和拓展。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程,同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的历程紧密相连。统一战线的人民性,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今天,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激发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中形成,也必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不断发展。面向未来,我们要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各方面、全方位为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提供有力保障。
必须指出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一致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守住人民的心,就必须要守住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去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的利益,激发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政治保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在制度上、在政治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从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凝聚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