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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增文(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雪杨(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对社会保障体系未来的发展蓝图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社会保障承担着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展现公平正义等多重任务,而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线的制度安排,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要求“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作为一项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有着重要作用。
社会救助工作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社会救助发展至今,已由暂时性、分散化、单一模式的简单实物救济和现金转移支付发展到制度化、综合化、立体式的较为成熟的体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社会救助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如社会救助的法律地位、社会救助的城乡和区域统筹、社会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社会救助标准和待遇的动态调整、社会救助的要素协同与资源统筹、社会救助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建设等等,仍是制约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多样化的社会风险与突发性的自然风险交织,也不断挑战着社会救助的风险应对能力。
首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一方面,共同富裕要求物质和精神的富裕、要求人的全面发展,现行社会救助的范围、类型和水平在满足受助者的个性化、多种类需求上日渐吃力。社会救助制度能否有效发挥好“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关系到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长期发展。另一方面,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救助投入必然受到财政可持续性的制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权衡取舍,是社会救助工作必须处理好的问题。
其次,社会救助的危机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尚不健全。现代风险的可预测性更小而波及范围和威胁程度却更大,如何及时、高效保障脆弱群体在突发危机中的基本生活及后续恢复,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另一难点。变消极救助为积极救助,非常态化下的社会救助角色定位、方式水平、效果追踪等问题还需明确,临时救助和灾害救助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治、应急物资保障等其他应急防控制度的有效衔接和密切配合机制也有待进一步理顺。
要发挥社会救助促进共同富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功能,必须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核心,在解决好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分阶段、分层次、分种类、分对象的有机保障与动态监测机制,处理好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让物质保障和心理建设齐头并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辩证统一
效率和公平的兼顾统一是社会救助永恒的话题,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统筹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新时期,社会救助应发挥资源集中、运转有序的优势,继续向申领者提供最大帮助和便利,实现救助范围“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做到科学合理救助、高效高质救助,增强民生兜底保障。同时,也应认识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和拥有14亿多庞大人口的基数,决定了资源必须合理且可持续分配。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底线的存在,这决定了社会救助目标不可好高骛远,也不便承担如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子系统的责任。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与自身实力不相匹配的福利不仅无法真正实现全民保障,还会累及福利制度本身乃至整个社会安全。因此,在动态前进中,社会救助必须时刻警醒、保持理性,始终做到“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辩证统一。
坚持物质保障与心理建设两手抓
传统社会救助聚焦于受助者的物质保障,而在共同富裕时代,社会救助也需承担起让受助者实现“精神富足”的重担。社会救助的可获性、公平性、及时性,是弱势群体安全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来源;惠民暖心和人道主义的救助方式,对保护受助对象的尊严、提高他们生存体验感意义重大;在市场分配之外辅之以再分配手段缩小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帮助困难群体脱困,并使他们能全面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需严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和其他社会救助群体的心理和情感需求。通过多维度的社会救助手段,体现中华民族同舟共济的传统文化,并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价值观,共同助力实现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
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需要社会救助各要素和系统之间既责权清晰又协同高效,形成梯度救助格局。横向上,社会救助需要继续做好各类困难群体的识别和认定、困难程度判断、致困原因分析、脱困目标和方案评估、救助效果追踪等工作,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程度和不同困境,给予针对性、全方位的救助。纵向上,继续发挥为劳动能力欠佳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解决受助者最基本的生计问题;完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帮助有劳动潜力和能力的困难群体早日恢复和提升劳动能力,实现自谋生路;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高效整合社会资源,继续完善住房救助的公租房配租、租赁住房补贴、租金减免、住房公积金救助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推进临时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及时高效地保障好因重大突发事件而致困的困难群体的应急和恢复需求。同时,建立社会救助的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保持社会救助的水平和方式始终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人民阶段性的多元化需求相一致。完善全覆盖、结构合理、分层分类、动态前进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有所依靠、敢于依靠,也是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环节。
保持稳中求进、推进创新
社会救助工作具有严肃性和艰巨性,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更不可冒进,需要始终将“稳”字放在心中。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功能之一,社会救助的制度改革和完善必须保持耐心、循序渐进、平稳过渡。一方面,社会救助需要紧扣时代主题,保持创新精神,不断注入活力。如,科学利用大数据技术,搭建社会救助的集成化信息共享、人员管理和救助监测一体化平台。另一方面,社会救助改革需防范风险,发挥社会救助入户走访、上门服务等优良传统,保持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良性合作和协作,通过各种渠道在社会面加大对社会救助及其改革的宣传力度,增加民众的理解力、支持度。保证社会救助体系自身的安全性,不仅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更要巩固这些来之不易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