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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广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该方案要求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这些职责主要来自中央网信办和国家发改委相关职责的划转,国家数据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
与其他的政府机构改革不同,国家数据局是新设立的国务院职能管理部门,不仅涉及当前多个政府机构工作职能的改革与优化,还将运营管理我国数字经济的未来发展。因而,一经推出,便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组建国家数据局是我国信息化和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就开始建立促进信息化发展的专门组织机构。此后虽然经历多次调整,但信息化应用推广机制与机构一直存在,一直到党的十八大之后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近些年来,数据逐渐成为信息化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核心内容,数据资源管理日益成为一个独立的问题。为此,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数据是一种生产要素,明确要求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旨在夯实数据治理制度根基。
因此,对数据要素与数据资源进行专门管理,日益成为一项独立的政府职能。实际上,一段时间以来国内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建立各自的大数据局,探索对大数据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的路径。例如,早在2015年,贵州省就挂牌成立了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8年,浙江、山东、福建等省也成立了大数据局。从这个意义上讲,组建国家数据局也可看作是一个水到渠成的问题。
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职能安排来看,国家数据局的最大突破是实现了基于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数据资源的产生、传输、存储、加工处理、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各个流程,都将纳入其统筹管理范围之内。这将从根本上克服长期以来国家数据资源分散管理、重复建设、低效使用等弊端。
尽管国家数据局只是一个新设立部门,但其政府职能和职责安排却是相当繁重和艰巨的。从上述职责安排来看,国家数据局将涉及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国家统一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大数据交易与流通、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安全管理等诸多内容,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智慧城市、数字中国、数据要素、数据治理等各个方面紧密相关。其中,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就包括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与数字生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内容,都是当前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因此,国家数据局任重道远。
从当前发展趋势与要求来看,国家数据局将在如下几个关键问题和领域开展攻坚战。首先是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不仅包括政府数据和公共事业机构数据的共享开放,也包括大型互联网平台数据的开放与互联互通问题。其次是加快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东数西算”工程建设,以应对人工智能产业大发展而产生的、日益增长的海量算力需求。第三是处理和权衡隐私数据保护与数据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第四是推进数据要素进程,着力探索数据交易流通制度。第五是探索有效的跨境数据流动机制。面对当前逆全球化趋势和数据本地化要求,如何在确保数据主权的前提下实现平台经济的跨国发展,是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当然,未来国家数据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远不止这些。总的来看,既有老顽疾,又有新挑战。也正因为如此,正扬帆起航的国家数据局才如此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