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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佘子豪、周海晨、严雪蕾(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圆满收官。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新使命新任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站在新起点上,国有企业亟需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下更大力气纵深推进改革。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成效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日益深入,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持续完善,国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好戏连台,为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党建入章”,绝大多数企业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各级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层面完成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9.3%、94.2%。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基本上形成了一大批现代新型国有企业。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作用明显,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持续推进资本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成效显著。将企业重组整合、转型升级、瘦身健体作为重要抓手,管理效率、经营效益和企业的市场影响力、控制力得到全面提升。近10年,先后有26组47家中央企业实施重组整合,新组建、接收企业10家,中央企业数量从10年前的117家调整至98家。加快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全面完成“僵尸”特困企业处置,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全面扫尾。
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取得重大突破。国资监管部门向建有规范董事会的国有企业,陆续下放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和薪酬、职工工资分配及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权限,推动劳动、人事、分配等三项制度改革实现大范围破冰破局。国有企业牵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这个“牛鼻子”,各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占比超过96%。职业经理人制度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全面推行,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在法律上、制度上得到进一步确立。
理性看待国企改革进程中的短板弱项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显著,国有资本整体运行质量和国有企业活力效率明显提升,但改革进程中仍存部分短板弱项,推动国企深化改革依旧大有可为。
一是创新能力和人才建设仍需加强。以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为例,我国国有企业在上榜数量、平均营收、总资产等方面表现亮眼,但深挖企业盈利能力、创新能力、可持续竞争力等体现核心竞争力指标时,发现与世界一流企业仍有一定差距。此外,我国国有企业对高端技术人才的关注、支持、培育力度尚显不足。
二是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改革亟需深化。国有企业在三项制度改革上成绩显著,但激励和约束机制仍待进一步发挥效能。部分国有企业对于奖罚制度缺少具体、明确、规范的要求,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仍存在平均主义现象,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机制需要不断完善。负激励机制尚存不足,国企经营者只负盈不负亏,仍需优化完善对国有资产负责的体制机制。
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果有待显现。各级国有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并购投资等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但部分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存在误区。如对混改工作期望较高,过于追求混改数量和速度。混改工作缺乏战略引领,经营机制市场化推进不够。从实际推进以及效果来看,部分企业引进的投资者对战略支撑、核心能力建设作用发挥不足。
全面谋划新一轮深化改革行动
在三年行动全面完成的更高起点上,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紧紧围绕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谋划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抓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国有企业要具体分析、结合实际、综合施策,让改革行动在提高核心竞争力中持续深化。
第一,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创新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活力之源,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国有企业需完成“三个新突破”。一是在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要着力解决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机制、投入、人才、转化等突出问题,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在我国科技创新全局中的战略定位,坚持巩固优势、补上短板、紧跟前沿,以新型举国体制锻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新赛道、培育新优势,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主体作用,聚焦国家战略任务,打造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集群。二是在提高科研投入产出效率上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突出科技产出、科技成果、科技转化、科技产业,构建以实效为导向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健全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速技术迭代升级,建立更加有效的科技成果收益分享机制。以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升级需要为导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三是在培育高端科技人才团队上取得新突破。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做好广纳群贤的人才选拔工作。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推进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
第二,加速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中央企业、国有企业要发挥好战略支撑作用,在服务国家大局、构建新发展格局当中彰显应有价值。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更大力度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内部专业化整合,把横向的相应产业通过整合实现“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提高企业集中度,增强集约化管理。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产业化整合,立足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不仅要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内部,还要突破现有领域,向全社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张开双手,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股权合作,共同推动国家现代化产业发展。要持续推进国企的重组整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有力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从根本上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竞争,进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三,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央企业、国有企业要将改革三年行动形成的成果固化,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全面采取建设世界一流的相关行动。一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厘清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分层分类、动态优化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二是持续优化评价责任机制。健全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全员绩效考核机制,推动中长期激励扩面提质。构建完善全员新型经营责任制,更大力度落实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集团总部原则上实现全覆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三是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注重国企民企的协同发展,支持国有企业适时引入高度匹配、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促进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要求,结合国有企业的战略规划,引导混改企业明确定位、聚焦主业。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加强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股权、经营、治理、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共同打造现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