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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淼(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常经宇(安徽大学历史学院)
河套地区地处中国北方边缘地带,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干旱和贫瘠之地,文明化程度相对较低。近年来,随着以石峁遗址为代表的超大型中心聚落的发现,学界逐渐意识到河套地区不但是东亚地区早期文明的强势文化群体,更是中华文明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已开展的工作较为有限,河套地区的文明化进程尚不清楚,学界遂产生了各种“石峁之问”。值得关注的是,河套地区出土了大量与宗教祭祀相关的特殊遗存,在聚落考古尚未完全开展的背景下,这类遗存为认识河套地区的文明化进程提供了重要线索。
龙山时代早期:宗教祭祀类遗存的出现
龙山时代早期,宗教祭祀类遗存首次出现在河套地区。阴山南麓地区的包头阿善、莎木佳、黑麻板和威俊等石城聚落普遍发现有“祭坛”类遗迹。这些遗迹均位于较高的岗地或人工铺垫的台基上,周边地势宽阔,远离居住区。遗迹形制有土丘石圈祭坛和单纯石圈祭坛两种,均呈组合式排状分布。这类遗迹与居住性和埋葬性的建筑形制完全不同,而与现代蒙古族、达斡尔族和藏族用于祭祀的敖包非常类似,学界普遍认为,这类遗存与宗教祭祀类活动存在相关性。
此外,南流黄河地区的准格尔寨子塔、佳县石摞摞山、横山瓦窑渠寨山和吴堡关胡疙瘩等石城聚落普遍发现卜骨,整体系动物肩胛骨加工而成,骨扇正面有数处圆形烧灼痕迹。利用动物肩胛骨进行占卜是中国先秦时期普遍流行的宗教祭祀行为,占卜者在选好的兽骨面上施行灼、钻和凿,进而根据出现的灼痕裂纹形态判断吉凶祸福。
卜骨的起源尚有一定的争议,甘肃武山傅家门、赤峰巴林左旗富河沟门和河南淅川下王岗遗址均发现有所谓仰韶时代晚期的卜骨,但是发现数量非常有限,分布区域非常零散,发现的晚期卜骨均为龙山时代晚期,年代跨度非常大,因此卜骨是否起源于仰韶时代晚期还难以确定。而龙山时代早期的卜骨仅见于南流黄河地区,不仅分布广泛,而且在龙山时代晚期也具有明确的传承延续,因此卜骨的起源很可能与河套地区密切相关。
既然宗教祭祀类遗存在河套地区普遍出现,其作用便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龙山时代早期,在“人口—资源”压力的背景下,河套地区普遍诞生了石城聚落,不同区域之间的冲突也较为普遍。不同于普通聚落,石城聚落的修建、维护和使用更需要凝聚聚落群内部的力量,而氏族组织关系在河套地区已经明显弱化,公共集会性质的大房址普遍消失,新型社会组织和社会秩序趋于形成。受氏族组织关系弱化的影响,大家庭和家族间的独立性显著强化,社会分化逐步形成,宗教祭祀性仪式也成为部分大家庭和家族进行内凝外聚的有效方式。从已有的材料可见,阴山南麓地区普遍建造祭坛,南流黄河地区普遍流行卜骨,河套地区内部在构建新型社会秩序方面可能存在两种不同的宗教祭祀性“实验”。
龙山时代晚期:宗教祭祀类遗存的发展
龙山时代晚期,伴随石峁文化在河套地区内部的文化和层级整合,河套地区也迎来了社会发展的最高峰。龙山时代早期流行于南流黄河地区的卜骨在本阶段已经蔓延到整个河套地区,不仅发现于石城聚落中,在神木新华、忻州游邀、定襄青石等普通聚落中也常有发现,显示出以卜骨为代表的宗教祭祀性仪式已成为河套地区维持聚落内部关系和凸显身份层级的有效方式。以“祭坛”为代表的祭祀性手段在龙山时代晚期早段仍然出现在岱海地区,但是受卜骨的影响逐渐弱化和共存,并在龙山时代晚期晚段普遍消失。至此,河套地区的宗教内涵和宗教模式逐渐趋于一致。
在普通聚落流行卜骨的同时,大型和超大型聚落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宗教祭祀性仪式。石峁遗址出土与宗教祭祀类活动相关的遗存非常丰富。石峁遗址外城东门址的外瓮城、墩台和马面等墙体之下发现有埋藏人头骨的遗迹6处,死者以青年女性居多,部分头骨发现有明显的烧灼和砍斫痕迹,应该为修建城垣实施的宗教祭祀性行为。孙周勇认为可能与《史记》中记载秦德公“磔狗邑四门,以御蛊宰”的功能类似。石峁遗址外城东门址和皇城台门址部分石墙的倒塌堆积或墙体外缘发现有大量嵌入的玉器,玉器种类有玉铲、玉璜、牙璋等。这些在其他文化区被视为高等级奢侈品的玉器被有意嵌入石砌墙体中,被石峁先民赋予了新的宗教内涵,叶舒宪认为可能与文献记载的“玉门瑶台”具有关联性。
石峁遗址皇城台大台基南护坡出土有大量石雕,石雕形制、图案和技法非常丰富。尽管不同种类的石雕具有不同的使用场景,但普遍都是位于宏伟的皇城台大台基上,供人瞻仰和膜拜,体现了石峁先民对皇城台地点的精神寄托,不仅增加了皇城台地点的神秘性,还凸显了石峁上层社会的宗教权威。石峁遗址皇城台东护墙北端上部的倒塌堆积中还发现有卜骨100余块,卜骨分布于同一位置,体现出占卜结束后有集中处理的迹象,也暗示皇城台顶部应存在集中占卜的地点。此外,皇城台顶部还发现有数量可观的口簧,从先秦文献记载及民族学资料来看,口簧承担了敬祀鬼神祖先、娱宾遣兴及爱情表达等功能,其带有仪式感的神秘旋律可能被赋予了沟通人神、祭祀先祖的功能。
总的来看,石峁上层社会在构建信仰或沟通人神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宗教祭祀类遗存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在筑城时举行的“藏玉于墙”和“人头祭奠”仪式;一种是在皇城台顶部举行的公共性仪式,包括常规的石雕瞻仰和膜拜,也包括在特殊时间里举行的占卜祭祀和口簧演奏等。
后城咀遗址在瓮城城垣的石墙缝隙、倒塌堆积和环壕底部发现有玉刀、玉环等特殊玉器,显示出与石峁遗址相似的宗教内涵,但是宗教祭祀类遗存有多少种形式尚不清楚。总的来看,相较于普通聚落,大型和超大型聚落掌握更为多样化的祭祀方式。这些仪式以一种“权威”方式主宰着河套先民的精神世界,来达到维持现实社会组织和政治等级的合法性、神圣性的目的,不仅成为不同层级统治者凝聚人心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也使大型和超大型聚落成为河套地区最重要的政治与宗教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石峁文化的祭祀方式或元素多数被后来的三代文明所承袭。占卜成为三代王室或贵族群体进行“人神沟通”和预测吉凶的普遍方式。石雕虽然未被后人直接继承,但是石雕图案的构图方式和神面纹、兽面纹等内容元素基本被后来的青铜礼器所沿袭,成为巫觋在祭祀过程中沟通神灵的有效方式。三代文明对于祭祀礼仪秩序的构建,应该借鉴了河套地区的宗教祭祀传统,河套地区也为探索三代文明社会复杂化提供了重要信息。
早期文明和国家起源的形成机制是学界孜孜不倦探讨的问题,宗教是其中最重要的动力机制之一。在河套地区迈向文明化的发展进程中,宗教祭祀始终起着凝聚人心和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神权与世俗权力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促使河套地区完成了从聚落群间到区域间的层级整合,进而迈向了早期国家的历程。文明化发展是人类社会演进的共同特征,但是由于环境背景、资源条件、生产方式、意识观念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存在差异,不同区域的文明化进程和表现形式均有差别,而河套地区文明化进程中体现的宗教祭祀性因素,为探索中华文明和国家起源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河套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