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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晋华(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作为我国基本的行政地域单元,县域是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中,把“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为我们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在吸纳中心城市转移人口和本地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有效拉动内需等方面,县城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县城也是城乡经济社会联系的关键枢纽,既可以吸引非农产业集聚,又能有效推动城市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向农村地区转移,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当前,我们推动县城城镇化、发展县域经济,还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例如,多数县城产业基础相对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产业链条较短,产业大多处于中低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足;由于产业基础薄弱且缺乏足够的非农就业机会,许多县城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尤为缺乏;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较为滞后,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也较弱。对此,必须用好创新这个关键变量,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充分发挥创新在推动县城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作用。
一是分类施策,以产业创新增强不同类型县城的经济竞争力。针对县城产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县城产业基础差异,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创新发展规划。针对大城市周边县城,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发展区域性物流基地和专业市场,发展满足大城市人口需求的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提升县城产业容纳就业能力;针对专业功能县城,需着力促进产业链向研发设计、科技服务等产业附加值高的区域延伸,培育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针对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可集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更多吸纳县域内农业转移人口;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可鼓励发展适宜产业和清洁能源,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支撑。
二是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在县城集聚。针对目前县城人才流失和产业人才匮乏等问题,需抓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县城对人才的吸引力。针对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可提供创业指导、创业资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的支持。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集聚发展,完善县城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各类人员提供能和大城市媲美的创业服务环境。
三是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大中城市相比,县城在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推动县城城镇化,需要加快提升县城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建设高速光纤宽带网络,缩小县城和大中城市之间的差距;加快推动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探索在县城内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积极发展创新基础设施,推动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平台在县城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创新要素集聚。
四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增强县城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容纳能力,使其实现就地就近市民化,是推进县城城镇化的重要内容。除了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增强吸引力外,县城还应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责任,调动企业和农民工参保积极性。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一步完善各项权益的实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