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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圣伟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各产业有序衔接、深度融合形成的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特征的产业系统,乡村产业的基础性决定了其不可或缺性。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承载着乡村价值。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对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没有产业的农村,难聚人气,更谈不上留住人才,农民增收路子拓不宽,文化活动很难开展起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涉及产业发展方式、结构和动力的系统转变。客观而言,当前对乡村产业振兴存在一些认识和行动上的偏差,需要进一步厘清。
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特征是结构合理化,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是方向,但绝不能放松甚至削弱粮食生产
现代产业体系是各产业协调融合发展的产业形态及网络体系,具有结构合理化特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需要改变当前产业结构不均衡,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但是,在资源总量约束下,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必然会涉及合理确定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活跃乡村经济等多重发展目标的优先次序,以及资源要素在粮食生产、经济作物、非农业产业之间的平衡配置问题。这些目标既存在矛盾性,又具有统一性,需要统筹兼顾。实践中,由于没有认识到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又或者把保障粮食安全目标与其他目标对立起来,进而将优化乡村产业结构简单理解为减少粮食面积、压缩粮食生产,以牺牲粮食生产为代价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给粮食安全带来风险。
要看到,尽管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需要兼顾多重目标,但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既是首要目标,也是关键基础,更是必须守住的底线。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为此,要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作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着力提升粮食产能,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全面提高粮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同时,处理好粮食、经济作物、非农产业发展的关系,健全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支持体系,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
乡村产业发展与资源要素禀赋结构紧密关联,要用好一方水土,避免产业同质化
尽管资源要素禀赋不是产业结构形成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产业结构升级和竞争力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源要素禀赋结构的变化。相对而言,乡村产业对资源要素和环境的依赖性更强,一些乡村产业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其产业结构与资源要素禀赋结构的一致性往往更高,二者呈现互为促进的良性态势,进而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相反,有的地方脱离本地资源要素条件,盲目跟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一味追求形式上的“高大上”,到头来往往“水土不服”,最终“昙花一现”。同时,有的地方尽管乡土资源丰富,但深度挖掘不够,资源利用方式上简单模仿复制,片面追求产业规模扩张和数量增长,导致乡村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
我国幅员辽阔,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地乡村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人文资源等禀赋不同。发展乡村产业,必须基于一方水土,做好“土特产”文章。面向新的市场需求,用好新的技术和营销手段,突出地域特点,体现当地风情,合理开发乡土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民俗文化、休闲观光等产业,着力培育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把乡村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文化优势真正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乡村产业发展是效率与公平内在统一的发展,不能顾了产业升级一头,忘了农民这一头
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这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必须首先明确回答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乡村产业,一定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剥夺或者削弱农民的发展能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固然要以效率变革为导向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但根本导向还是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这是由我国“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和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为此,我们追求的乡村产业振兴必然是效率与公平内在统一的发展,这与西方农业现代化在价值目标上有所不同。
从实践看,有的地方在乡村产业升级过程中,由于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尽管乡村产业规模越来越大,但用工越来越少,农户参与程度越来越低,甚至违背农民意愿、牺牲农民利益推进乡村产业升级,偏离了发展乡村产业的初衷。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农民既是最广泛的参与者,也是最有力的推动者,更应该是最主要的受益者。为此,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将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让农民能够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既要避免政府大包大揽,也要防止“市场万能论”
实践表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关键要厘清政府和市场作用边界,寻求二者的有效结合点和组合方式。农业的弱质性和公共品属性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必要性,对农业进行保护和支持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当前,我国乡村产业已经超越农业范畴,农业功能也不再局限于生产功能,政府直接干预乡村产业发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都发生了变化,这意味着农村产业政策和干预模式需要随之调整完善。
从实践看,有的地方仍简单沿用抓农业的方式来发展乡村产业,或者以行政命令代替群众意愿,大包大揽代替经营主体作决策,拍脑袋下指标、定任务,往往导致乡村产业项目建设“一哄而上、一哄而散”,造成资源极大浪费。同时,有的地方在乡村产业发展中走向“市场万能论”,放任市场无序竞争,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利益分配等方面缺少必要的支持和干预,要么导致社会资本由于缺乏必要的支持而陷入发展困境,要么导致“富了老板、穷了老乡”。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需要把握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厘清政府与市场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边界。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平市场环境建设、利益分配关系调节等方面,要发挥好政府的积极作用;同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充分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要融入城乡经济循环,而不能封闭自我发展
封闭的产业系统是难以持续的,现代产业系统往往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和协同性。乡村产业体系融入城乡经济循环的程度越深,才能更具活力和市场适应性。我国传统农业相对封闭,外部生产要素投入少,产品交换范围比较小,生产力提升受到诸多限制。如果发展乡村产业仅仅就农业谈农业、就乡村论乡村,将乡村产业从城乡分工体系和经济循环中割裂开来,就很难实现产业振兴目标。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必须打破传统农业相对封闭的发展格局,在融入城乡经济循环中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发展。
具体而言,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不能限于乡村要素的组合配置,需要在破除要素流动壁垒的基础上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也并不意味着要把产业链的各环节都放在农村,而应该基于县域来统筹布局乡村产业。从实践看,随着新技术变革和城乡关系的变化,产业在城乡之间转移布局将不再是单向维度而是双向的,资源型产品开发、农产品加工、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业链不同环节和价值功能可以在城乡之间布局。为此,必须立足整个县域统筹规划发展,科学布局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推动城乡共建价值链网络,促进产业在城乡双向转移中实现一体化发展,在耦合发展中实现一体化增值。